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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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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阿玛还跟儿子吃醋,人家会笑话的。” 他哼了哼。“我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只要你相信我就够了。” “我当然相信贝勒爷了。” 哈勒玛瞧着宝龄充满信赖的眼神,教他想起两人初相识的情形,他心头热,目光也深黝了,于是把嘴凑到她耳畔,低声说:“咱们回房去。” 听懂他的暗示,宝龄小脸顿时泛红。 “不过有件事得先让你知道……早上大夫来过,他说咱们又要再有孩子了,希望这次可以生个女娃儿。” 哈勒玛瞪凸了眼,震惊到差点咬到自个儿的舌头。 “你、你又、又有喜了?”他还要再承受一次那种撕心裂肺、心惊胆颤的滋味 还以为已经有了三个儿子,至少可以再等个十年,不会这么快再当阿玛……不过,以他想要她的欲望丝毫不减的情况看来,只怕也很难…… 哈勒玛两眼翻白,身躯晃了几下,砰地一声,昏倒在地上。 “贝勒爷?!”宝龄张口结舌地看着躺在地上的男人,还以为之前已经吓晕过三次,也该习惯了。 她好笑地蹲在一旁,帮他扇着风,等他醒来。 谁说她的贝勒爷是个可怕的男人,她庆幸自己从来不信,因而才能拥有这份真挚深情的爱。 §后记 虽然是个在家工作者,我却不爱下厨,讨厌把厨房弄得油腻腻,所以几乎都是吃外食。不过现在时机不好,想说自己煮来吃应该会省下一笔钱,偏偏就是不擅长拿菜刀,光是每天想着要买什么菜来煮就很头痛。前阵子就发现了吃的东西都涨价了,原本把拉亚汉堡当作固定吃早餐的地方,一个礼拜会去个四次,结果它的玉米蛋饼加起司,以前只要再加五元,现在要加十元,再配上一杯三十元的咖啡,一餐要六十五元,看来以后要少吃一点。 以前也满爱吃鲜天下的牛肉面,原本九十元,现在要一百元,每次想吃就要多考虑一下。又发现常去的一家卖热炒的店,很爱吃他家的菠萝炒饭,我发现虽然价格不变,但分量却明显变少了,就连三商巧福,也觉得不像之前常有特价活动了。 假日到家乐福,看到里头挤满了人,都是全家总动员去买特价商品,果然哪里的东西便宜,消费者就往哪里跑。我和我妹很爱吃里头卖的吐司,不过现在最便宜的那种,吃起来像在吃面包渣,是因为偷工减料吗?对我这种外食人口又懒得下厨的人的口袋实在很伤。 好了,抱怨完毕,来谈这一本书,终于写完这个系列第二本,把哈勒玛给出清掉了,其实写他还满轻松的,因为他的角色塑造是比较没有心机城府,总是直来直往的,只是外表吓人,当初设定时第一个就想到范迪索,因为那阵子电影都在播放他演的电影,对“限制级战警”、“限制级保母”印象最深刻。 哈哈,范迪索明明就是外国人,但或许是因为身材体格的关系,东方人会有像哈勒玛那种体型的似乎不多,所以很难找到想象的对象。 再来聊聊女主角,就像上一本的芮雪,有不少读者看完都说她好坚强,我想宝龄也一样。大概是我偏好这样的角色,尽管在力量上居于弱势.可是她们的心却比男主角还要坚强。我想我最不喜欢写的就是那种明明有些事可以自己克服,明明可以逃离噩运,却只会哭哭啼啼的等男主角来救的女主角,我会想先一巴掌给她,要她清醒一点,就算是在古代,我也不爱那种把自己塑造得很悲苦、很软弱,让自己成为最佳悲剧女主角的人,那我会骂她一句“活该”。 其字贝我很怕写系列书,因为越到后面的主角就越难写,因为压力也跟着变大,还必须顾虑到前面的情节,后面也要交代清楚,可不能留下一堆未解的谜团给读者,所以脑子要记的事也就多了。 下一本是毓谨贝勒,这样风流的男主角应该不会很难写,不过在还没下笔之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从第一本的《贝勒不好惹》,几乎以紫禁城为主,到这本的《名不副实》虽然还是以北京城为背景,却是较为平易近人的市井庙宇,那么下一本《夫君请息怒》要带领大家去哪里呢?在这一本《名不副实》里头,应该已经透露了些玄机,你猜到了吗?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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