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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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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摄影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帮你谈了一个Case,你知道是哪里吗?是西藏耶!这家出版社要出版一系列的大汉风情,你不是一直想离开台湾,踏遍天下土地,这就是你的第一步了。想想看,广阔的草原,一望无际的天空,成队的羊群!” “推掉。” “呵、呵,我就知道你一定很开心,不用太爱我,我会——什么??” “我说推掉。”高以翔又重复了一次。 “为什么?”经纪人一愣一愣的,反应不过来。他前阵子还说想亲眼见识大汉风光,现在有一组最优良的摄影团队,这不是他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吗? “我暂时走不开。”他想起阮湘君,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这个时候,她身边不可以没人。说穿了非亲非故,却从初见时,就莫名地放心不下她。 啧,牵绊——他就说那两个字很麻烦,果然没错。 “你——不要太快做决定,反正是明年春天成行,你再考虑看看,如果改变主意的话再告诉我一声。”相识多年,小罗太了解他了,现在推掉,他以后后悔惋惜。 结束通话,高以翔走出暗房。 她侧身蜷卧在沙发上午憩,安睡的脸容看来很平静。 他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身旁席地而坐,静静凝视她。 这段时间,他们几乎都在一起,他尽可能不让她一个人独处。待在那个太空旷的家,很容易让她卷入黑色的悲伤漩涡里,被寂寞吞噬。 但是,这里只是他的临时居处,他身边也无法让她长期停留,该怎么办呢? 他轻叹。不晓得自己能陪伴她多久。 他太了解自己,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不管哪里,都只是短暂伫足,既然无法发展长期的关系,那么还是别开始的好。 对吧?这样做是对的吧……这一年,她十九,他二十四,他陪她度过一季寒冬,也领着她走出生命中最晦暗的严冬。 来年,春天到来,枝头抽长新芽。他帮着她处理掉原先父母租赁的居处,一个人住不了太大的房子,填不满的房间形成落在心底的空泛。 他说:“这房子虽然有太多回忆,但是你可以把它放在心里,空暇时拿出来回忆就好。生命还在继续,人就必须往前走,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 她听进去了,将对父母的思念化成回忆珍藏,搬出房子,在偏郊找了一栋老房子,离市区光坐车就得花去四十分钟,但是环境很清幽,屋前有小庭院,用竹篱笆围起来,可以种种花草。她很喜欢,而且觉得他应该也喜欢。他替她做了个充满田园风格的木制信箱,就挂在竹篱笆外的门边。 一切安顿好后,他告诉她:“湘湘,我要走了。” “走?” “接了一个工作,过几天就要出发了。” “去哪里?一个礼拜会回来吗?”他常常带她上山下海地取景,也曾为了阿里山的日出,两个人熬夜不睡地等,她以为他说的只是这样。 “恐怕没有办法。”车子卖了、承租的房子也已经处理掉,他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世界,不该只是台湾这片土地而已,长久以来,他一直想走出去,看看宽广的天地,这是他学摄影的初衷。用镜头收纳天下美景,他从来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的梦想。踏出台湾,只是第一步。 “湘湘,你自己要好好保重,我只能陪你到这里了。”再多,他给不起,不了了。 她愣愣的,一时之间无法吸收他的话。 为什么要这么说?他要去很久吗?他们以后不能再见面了? “你还会回来吗?”她急切地问。 “嗯——”他沉吟。“如果到时你还没忘记我,那我会回来看看你。” “一定要跟我联络……”无法任性要求他的停留,只能微弱地祈求他给她点关于他的讯息。 三天之后,他走了。收拾简单的行李,就此消失在她的生命中。 一天、两天、三天,她数着日子,在满第一个月的时候,她在那只他亲手做的木制信箱里发现他寄来的明信片。他答应过,会给她一点消息。 第二个月,她收到的是一张印着好美丽湖泊的明信片,对她形容他所看见的美景,然后说他晒黑了。 第三个月的明信片,是成群的羊儿,他说他第一次尝到被羊群包围的滋味,剃羊毛时不小心割伤手了。 第四个月的明信片,是一望无际的高原,他说还好他没有高山症,景色真的很至大。 第五个月的明信片,他说了西藏姑娘的婉约多情,有同行的工作人员,当下便来一段异乡之恋了。 第六个月,他聊了当地的民族信仰,信末附上一句——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我吗?”她懂他问这句话的意思。 记得,他便会遵守诺言,回来见她一面:若已淡忘,从此将不再出现她眼前。 原来,他所谓的“恐怕没办法”,是整整半年。有时,她上课上到一半,有飞机飞过,便会仰望天空,想象这架飞机将飞往哪里,会不会将他带回来?她看着那句话,发了好久的呆。 原本,她可以忘的,真的可以,如果他一直没出现的话。 他说的信仰,她没有很懂,但是对她而言,他说的每一句话,便是信仰。 她始终记得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认真地过日子,有他相陪的那个冬天,很温暖,她可以将他给的温暖,与记忆中的家人一起收藏在记忆的最底层,继续往前走,一如他告诉她的那样。 但是一他总是出现在最致命的时机点,悍然闯入她无从防备的心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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