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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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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孤单 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 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 原来的开始是陪伴 但我也渐渐地遗忘 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 旅行 到处走走停停 也一个人看书 写信 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 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词/陈晓娟) 下雪了。 她推开窗,几片棉絮般的雪花飘落窗台。 为了等这场雪,她一口气休了五天年假,在这家民宿住了三天。 气象报告说,合欢山这场雪预计会下到清晨时分。依这情况看来,明天会有厚厚一层积雪吧! 想来真悲哀,活了二十七个年头,竟连个陪她看雪的人都没有。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她轻轻哼着,伸掌承接窗外雪花。 目光下意识又飘向某一处—— 他还在。 那个与她一样孤单的男人。 投宿的第一天就留意到他,三天以来,他始终蜷坐在巷子尽头的转角处,并不明显,入了夜后身影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 他的模样太容易被当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白天偶有人路过,还会丢些面包或零钱给他,但他从未拾起,一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巷子的那一头,固执地像在等待什么。 有好几次,她都想上前询问,他究竟在等什么?整整三天——或者更久,在她未来之前、甚至是她没有办法想象的漫长时光,他不曾离开过一步,是谁狠心让他在这里漫漫无际地等待? 有那么一回,目光与他衔接上,眸心深处的沧凉与孤寂,令她心弦重重一震,那眼神——让她想起小时候邻居家养的混种狗,小小只很可爱,后来愈长愈大,不像小时候玲珑讨喜,无法让小主人抱在怀里呵护宠爱,于是小主人试图将它丢弃,但丢了好几次总丢不掉,它太熟悉回家的路,会自己跑回小主人身边。 直到小主人不耐烦了,最后那回,将它带到陌生的地方,走的是以前没走过的路,命令它不许动,乖乖待在那里等。 这一次,大狗没再回来。 她每天放学走过校门口,都会看见大狗蹲踞在那个被遗弃的路口,眼巴巴地等着小主人回来接它。 好久、好久。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见不到它,听附近喂食它的路人说,它被酒驾的车子辗过,死了。 到死,它都不晓得主人又养了一只比它可爱、比它漂亮的西施犬,早已忘记它。 他的眼神像是被遗弃般的幽寂落寞,和那只到死都在等待主人的大狗,好像。 下了雪,入了夜,温度更低,再这样下去,即使明日新闻多了一则暗巷冻死男尸,也只是被淹没在成千上百条政治、情杀的耸动新闻中,渺小得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就像那只以生命等待的大狗一样,被人遗忘。 她犹豫了一整晚,手心牢牢揪握着保暖大衣,就在迈开步伐的那一刻,惊异的现象在她眼前活生生上演—— 男人趴卧在雪地上,属于人类的形体在朦胧雾光中蜷曲着,缓慢地转变为四足,光滑的肌肤被柔软绒毛取代,与莹白雪地同成一色,她几乎要以为是自己眼花。 隔着一段距离,阴暗不明的月光下,看不出是什么动物,但至少她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人类该有的形体! 她应该要尖叫,至少该吓得逃之夭夭,但是当下,她只是反射性地观望四周,确认除了她之外,无人看见这诡异的一幕。 而后,她拔腿朝门外狂奔,整条巷子冷冷清清,只听得见她凌乱杂沓的步调,直到在他面前站定,引起他的注意。 他抬起头,与她对视,那是一双完全不像兽类的眼。 她弯着腰喘息。也许是那一幕带给她的残余冲击,也许是方才跑得太急的缘故,心脏跳得太快,隐隐疼痛。 她蹙眉,按着胸口,另一手将大衣递出,落在毛色雪白的狼躯上。 一头白狼。 对,眼前蜷伏在雪地中的,真的是一头白狼,如果她没有精神错乱的话。 也许她真的疯了,同样的场景再度由她眼皮底下重现,只不过这一回是由狼转变CR,就像画面倒带一样,而她大气也没喘一下。 她也意外自己能如此镇定。 或许是再怎么怪力乱神的事都已经见识过了——她的房东小姐就是极致典范,她至今没搞懂过那位神秘又迷魅的美丽小姐究竟是什么来头,长期处在极度聊斋式的生活中,眼前这个几乎算是小儿科,短瞬间还会感到惊异,算她不济事。 “要不要——跟我走?”连她都陌生的嗓音由她喉间逸出,无法控制地伸出了手,才惊觉自己真的冲动地做了。 他盯着她伸来的细致掌心,足足有三秒,动也不动,而后,偎向她释出善意的手掌。 也许是动物表达友好的方式吧,她凝视轻蹭着温软掌心的面颊,并不感到惊慌,进一步解释:“我是说,今天会很冷,所以,先到比较温暖的地方去。”明天,他还是可以回来等待他想等待的。 他看着她,不说话。 她不晓得他听进去了没有,或者能不能接受。就像童年记忆里的大狗,她曾经想过要养它,却带不走,动摇不了它等待的信念。 她起身,走了两步,回头见他踩着生疏的步伐,有些笨拙地跟在她身后,她颇讶异。 回到旅馆房间,她放了热水,让他暖暖身体,趁这空档向柜台询问,要了楼上仅剩的单人房,在他泡完澡出来后,带他过去休息一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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