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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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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女孩满街都是。” “我喜欢你微笑的样子。” 于向虹这会认真的研究起这个男生,他似乎是出身于良好的家庭,身上穿的衣服价值不菲,而且他长得还可以,斯斯文文的,如果他有意要和她做朋友,没什么不可以,她相信她能指挥得动他。 “然后呢?”她露出令他着迷的笑。 “我想和你做朋友。”他照实说。 “是朋友还是女朋友?”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所以现在我只能要求做你的朋友。” 她在心里暗笑,她总算了解自己有分辨男人和男孩的能力,这个叫邱清刚的可以让她玩弄于股掌间。 “如果我不答应你呢?” 他看起来有些失望,但是脸上依旧带着笑,非常的有风度。“我不能勉强你。” “你可以说服我啊!” “我要怎么说服你呢?”他又燃起了希望。 “你可以请我吃饭来说服我!” “没有问题!”他欣喜若狂。 “要大饭店哦!”她故意娇声的说。 “随你挑,哪一家饭店都可以,如果我身上的现金不够,我还有一张金卡。” 于向虹常常抱怨自己交不到有钱的朋友,现在她走运了,而且是他自己送上门的,她开始相信上天对她并不是那么的不公平,只要她的手段够,她以后吃喝玩乐不愁没有人付账,想到这里,她的笑容就更甜了。 邱清刚一样的满面春风,但他的笑是发自内心,他终于鼓起勇气和她说话,也得到了她的首肯,没有什么事能比得上和他心仪的女孩做朋友。 他相信他是一个幸运的男孩。 于彩虹又开始在客厅里来回的踱步。已经快十二点了,向虹还是没回家,她曾经故意到耿汉的家门前徘徊,但耿汉的屋里一点声音都没有,虽然她不能肯定说向虹一定是和耿汉在一起,但是她真的操心极了。 她无能为力。 浓浓的挫折感令她心情沮丧,她到底该怎么帮助她妹妹?怎么帮她妹妹走上坦途? 十二点过十分,她的妹妹回来了,她没有在她妹妹的身上发现烟味或酒味,这使得她原本已经到嘴的指责又吞了回去,她愿意给她妹妹一个自己辩护的机会。 “向虹!”她耐心的说:“过半夜了。” “我去看了晚场电影。” “和谁?” “朋友。”于向虹故弄玄虚。 “希望不是和耿汉。” “就算是他又怎么样?”于向虹赌气的说:“明天是星期六,我还邀他到家里来吃晚饭,你不用操心,我自己会准备晚餐,我想我有权利邀我的‘朋友’到家里来吧!” 于彩虹给了她妹妹伤心的一眼,她能对她妹妹说耿汉的目标是她,并不是她妹妹这个小女孩吗? “姊!”于向虹不忍见她姊姊那种心死、心碎的表情。 “我不是和耿汉出去啦!” “那你是和谁去看晚场电影?” “一个新认识的朋友啦!” “他——” “他爸爸是民意代表,他妈妈是教授,他们家庭环境良好,他是大一的学生,他只有二十岁,这样你是不是可以放心的让我和他来往?”于向虹无意刻薄。“他人也很正派、斯文,不会抽烟、喝酒、跳舞,甚至不打电动玩具,标准的乖宝宝。” “你和他怎么认识的?”于彩虹有些怀凝。 “他爱慕我,行吗?” “向虹!他听起来是个不错的男孩,但是我并不希望你这么早就谈恋爱。” “谁说我在谈恋爱?” “那你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般的交往?” 于向虹点点头,只要她姊姊能不老是烦她,她愿意说她姊姊想听的话。 “你明天真的要请耿汉,不能取消?”于彩虹解决了向虹晚归的问题,现在轮到耿汉这个更棘手的麻烦。“你明明不会做菜。” “我可以带一些炸鸡回来,还有可乐。” “这样似乎没有诚意。”于彩虹试着用合理的解释去劝她妹妹打消原意,“何况明天是假日,你可以和你的新朋友去走走,听听音乐会、逛逛书店,再不然可以看场电影。” “姊!我的生活不要你来安排。” 于彩虹知道她再说什么也改变不了她妹妹的心意,与其消极的排拒,不如积极的面对,她心理已经有数了。 “既然你坚持要请他,明天我下厨。” “姊!你要下厨?” “你觉得我烧的菜不好吃吗?”她反问。 于向虹错愕了下,她姊姊明明很不喜欢耿汉,为什么又要亲自下厨呢?她姊姊该不会想在菜里放泻药吧?不!向虹相信她姊姊不是这种人。 “姊——” “你就交给我吧!” 第四章 于彩虹推着手推车,在超级市场里穿梭。 她之所以决定自己下厨,一方面是希望用诚意打动耿汉,叫他自己不好意思,另一方面也希望借着她和向虹、伟童之间的手足亲情,感化耿汉,也就是所谓的苦肉计,即使知道他对向虹没有意思,她也要叫他对她打消念头,他已经探明是为她而来。 她要他知道在她心目中亲情是最重要的,男人排在最末位。 走到生鲜食品的专柜前,她细心的挑着鱼类。大蒜黄鱼应该不错,清蒸鲈鱼也应该很爽口;她考虑到伟童喜欢吃的是黄鱼,于是挑了条新鲜的黄鱼,接着是肉类,京酱肉丝或是咕老肉都很下饭,这些都是她的拿手菜,加上炒个牛肉、青菜,弄个退火、清淡的蛤蜊汤,再烤个马铃薯,弄个甜点,应该是很棒的一顿晚餐,起码比向虹的可乐、炸鸡高明一点。 “买这么多的菜,今晚有贵客吗?”耿汉出其不意的出现在于彩虹的身边。 她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视为家常便饭。 “真是阴魂不散!”她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你是无业游民吗?” “暂时是。” “看你不像是暂时是,应该是一直是吧?” 耿汉扁扁嘴一笑,他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于彩虹他的职业,事实上他混得很成功;当初他离开台湾,带了卖掉房子的钱,原本是打算到欧洲流浪,钱用完再作打算,没想到因缘际会和一个日本人结识,两人相谈甚欢,决定把日本的一些精密仪器打进欧洲市场,而他们也真做到了,钱滚钱,他所获得的利润远超过他所估计的。 在欧洲各国都有他的分公司,他回台湾的一小部分理由也是想探探台湾的市场。 结果于彩虹当他是个无业游民,或者哪天他该穿上一套正式的西装吓吓她,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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