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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卸下心头重担,沈蓉清的笑容多了起来,不必再费心苦思下一步路,连带着皮肤都比以前水亮透光,惹得陆长兴爱不释手,一回家就把她当成小猫小狗往怀里揣,蹭了蹭之后,又往书房里钻。

  为了带她回沈家祖宅,陆长兴可说一天当两天用,马不停蹄,只有吃饭时才能放松半个时辰,沈蓉清有些过意不去,总会主动替他按跷舒缓、泡茶磨墨、加衣添食,不需要她的时候,她就在一旁绣花、练字或习画,有时累了,她就搁下针线、毛笔看看他。

  跟在陆长兴身边一段时间了,从总是防他、猜忌他,到最后不得不依赖他,这段心路历程十分微妙,直到现在,她才有心思好好看他。

  埋首书案后方的陆长兴,并无初次见面时给人的威胁感,那股像无形风刃、吹得旁人连骨头都隐隐作疼的压力已经消散无踪,钻研卷宗的严谨神色,仿佛他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什么歪脑筋都没有。

  沈蓉清抚上她脖间的疤痕,轻轻地笑了下,如果不动歪脑筋,那他就不是陆长兴了,这男人太多面,一时片刻想把他看清楚,真的不是件简单的事。

  “笑什么?”陆长兴听见她的笑声,嘴角不自觉上扬,头也没抬地问了句。

  “在想我出去晃了两圈,是不是每个姑娘的脖子上都有疤了?”沈蓉清打趣地说。小翠替她采办了些小玩意儿回来让她解闷,还说外头多了好几摊卖颈饰的小贩,全是随她这波大流。

  可惜她这波大流现在不戴颈饰了,陆长兴说这道疤好看,不许她遮起来,每天都要看看、摸摸这道疤,有几回早晨醒来,发现他的唇就贴在这道疤上,睡得她腰酸背疼的,怎么说都没用,还让他占尽了便宜。

  “谁像你这么狠心?好像自个儿不是肉做的。”陆长兴责怪地睨了她一眼,又无奈地摇了摇头,像拿她没办法似的,笑容里满是宠溺。

  “就算她们有勇气拿刀子划个十七、八道,她们都不是你。”

  沈蓉清怔了一下,心跳声响到耳际,她飞快地撇过头,不敢与他对视。“茶凉了,我给你重沏一杯。”

  “不用了。”陆长兴淡淡地驳了句。“我是故意搁凉的,我怕烫。”

  沈蓉清眼睛瞪得大大的,想起他喝茶的习惯,小心翼翼地问..“所以你端着茶不喝,叩着杯盖转来转去是因为茶水太烫?”

  “不然呢?”他挑眉。“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你要算计谁。”

  陆长兴眯起眼,二话不说搁下卷宗,大步流星地走向她,抬起她的下颚,居高酿下地凝视。“再说一遍。”

  沈蓉清抿唇,哪敢再说一遍。

  “死到临头还敢挑衅本大人?”陆长兴嗤笑了一声,愠怒地低下头,含住她紧抿的双唇,开始逗弄,又觉得不够过瘾,单膝跪下,把她整个人抱进怀中,一手罩住她全身最柔软的地方,放肆挑逗。

  “唔——”沈蓉清怕他在书房逞兽欲,抡拳捶打他,不痛不痒的,反而逗乐了陆长兴。

  “不愧是我看上的女子,屈于弱势仍不忘抵抗。”陆长兴改握住她的小拳头,看着她绯红的脸蛋,心情大好,在她屈起的指节上落下一吻。

  “你又胡来?不怕骆雨、骆冰撞见吗?”他没皮没脸,可她要脸要皮!沈蓉清狠狠瞪了他一眼,只是此刻嘴唇红艳艳、眼阵水灵灵的,怎么看都像在撒娇。

  陆长兴心猿意马,又要覆上,就听她咬牙怒喊。

  “陆——长——兴——你给我适可而止一点!”他人前人后不一样就算了,怎么眨个眼、转个身都能换个人?他到底有几张皮呀?

  “好好好,别气,气坏了身子也是我着急。”陆长兴连忙举手讨饶,瞧她气呼呼的,好想在她脸颊上啃一口。才刚倾身靠近,沈蓉清就瞪过来了,他有些不甘。“只有生气的时候才喊我的名字,什么时候在床笫间也叫一叫我?”

  “我不理你了!”沈蓉清臊红了脸,难得发起大小姐脾气,起身就要走。

  “别别别,我说笑的,别当真。”陆长兴马上把人揽进怀里,死死抱住不让她离开。“好了,别气了,听我说,明天你让孙嬷嬷整理下,后天我带你回乡。”

  沈蓉清双眼一亮。“你事情都处理好了?”

  “能派下去的都派下去了,接下来要去巡视分舵,每年雨季都有几个分舵容易做大水,得去看看防灾预备得如何。我先带你回乡,再沿途巡视回来,算算时间,三哥的信也差不多要到大哥手上了。”陆长兴低头,蹭了蹭她耳鬓。

  “蓉清,替我沏杯新茶来。”

  “你不是怕烫吗?”沈蓉清侧过头看他。

  “你含凉了喂我也是一种喝茶的方法。”陆长兴无辜地瞅着她。

  沈蓉清以为自己耳朵坏了。“你堂堂一名漕运使提这要求像什么样子?”

  “在你面前,我不想端漕运使的样子,太累人了,这里是我休息的地方。”他叹了口气,听起来怪可怜的。

  “那你端这个是什么样子呀?”她口气软了下来,多了点撒娇,少了点怨怪。

  “各种陆长兴的样子。”他在她颊边亲了下,满足的神色像饿了好几天,终于吃上一口热饭似的。他闭着眼睛,靠在她的肩匕呢喃。

  “只有你才瞧得见,这世上能容纳我喜怒哀乐的人,就只有你了。”

  想起他的遭遇,沈蓉清心里一阵酸,拍了拍他的手背,整个人依偎在他怀里。

  陆长兴在她面前才能无所忌惮,她又何尝不是,不管她到什么地方,终究还是要回到这里的,她的人生中,没有人比陆长兴更亲密。

  滴水穿石,何况是陆长兴这股开天辟地的洪流,就算她内心迟疑未消,也无法阻挡自己为他评然心动,骨子里早就认定了这个庇护她、为她遮风挡雨的男人。

  她现在,只想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

  灰瓦白墙竹篱笆,菜圃瓜棚,几只鸡鸭,门口两条狗儿,一黑一黄,正趴在屋檐底下,懒懒地晒着阳光。

  沈蓉清艰难地迈着脚步,推开最外围那扇篱笆门,颤巍巍地朝正门前进,为了走到这里,她花了四年多的时间,其中辛苦,不提也罢。

  “汪汪汪——”黄狗率先发现了她,站了起来,垂尾激吠,黑犬立刻跟进,甚至有扑上来撕咬的倾向。

  “来福!旺财!”沈蓉清红着眼眶喊出狗儿的名字,一听到她的声音,两条凶恶的大狗顿时乖得像绵羊,绕到她的身边,趴坐在地上,拚命摇尾巴。

  “好乖,没想到你们还记得我。”

  她蹲下来摸了摸来福跟旺财的头,跟在她身后进来的陆长兴这才靠近,原本乖顺下来的狗儿又放声狂吼。“来福,旺财,不可以——”

  “外面是谁呀?”一个妇人的声音从屋内传了出来,没多久,大门也跟着打开。

  “小、小清?!”

  沈蓉清困难地点了点头,在陆长兴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声音有些颤抖地喊着:“大嫂。”

  “你这孩子,怎么现在才回来?你可知我们有多担心你?”

  沈家大嫂又喜又怒,泪水交织,一时克制不住情绪,大步冲到沈蓉清面前,掮打她的手臂,哭着痛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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