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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序:这怪怪的女人

  乔轩

  刚认识绿痕这个人的时候,是我二十芳华之中最黑暗的日子。

  当时我被学校例行的校外实习搞得一团混乱,家中因我这个导火线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又适逢寒假期间,一票死党不是返回老家过节,就是把握时间打工中,要找个对象倾吐也不知道找谁;当时我是真的“自认”腹背受敌、四面楚歌又进退维谷,除了温柔善解人意的堂妹之外,真的觉得是孤立无援,所以,我很自然的找寻一个“姊”字辈的人来做我的军师、吐吐苦水──也就是当时已经鱼雁往返多次的绿痕。

  你们都不晓得,绿痕的出现不是指引我方向的灯塔,反而比较像是平地骤起的惊雷。

  我以为绿痕会是我的盟友──至少我以为可以有一个人陪我唾弃那些家伙,因为从她的小说看来,她必要的时候嘴巴可以很毒的。而事实证明,她的确是很毒,和黑寡妇以及肉毒杆菌都有得拚,不过对象不是我的“敌人”,而是──我。

  活了二十年,不能说没有被骂得很惨过,不过倒是没遇过被针对痛处大骂特骂、骂进心坎里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她使出过去她在商场上折服众多客户的伎俩与招数,对付一个还没踏出校门的学生,想当然耳,我的处境自然是凄惨无比。

  不过她为了一棒打醒我,也是十分用心良苦的。她为了解我的心结丢下她的工作去找书──我不知道她看了多少书,只知道她满脑子就想着怎么拯救我,就连面对计算机也写不出半个字来。这情形据说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而这对于一个最快可在五至九天内写出一本长篇小说的作者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损失。她的好,轩子是非常铭感五内的,但也觉得十分诡异,因为她小说中的人物特性和她的个性似乎有那么一点差距,她本人是个同情心泛滥、标准的情绪垃圾桶,此为我所能感觉到绿痕的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血腥暴力。

  我先多嘴的向大家形容一下绿痕的模样好了;她有一头天然的红色长发,雪白的皮肤,一百五十四公分的身高,不到四十公斤的体重。

  如此超级柔弱的女人,其实有着恐怖的暴力倾向。在她的小说中充斥着“把头摘下”、“女主角把头当球踢”、“剥下脸皮”……之类的情节;这可是爱情小说哪!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恐怖电影的剧本呢!而绿痕居然还可以为了这个和编辑讨价还价。

  “男主角不能断臂!”审稿编辑义正辞严的为读者们把关。

  “不,一定要断。”绿痕不愿让步。

  “不能断!”

  “呃……好吧。”她勉为其难,“那断一半。”

  编辑绿了脸,“什么叫断一半?”

  “就是要断不断。”她尽责的解释。

  瞧瞧,这是什么对白啊?她还放话说要把某作品中的男主角砍成对半,让他一天一夜之后才死,好象有的还要挖下一块肉来……天啊,真是毛骨悚然!绿痕还说这是思想犯罪,真是恐怖的女人。

  第三个特征,我想大家应该有所耳闻了──她是个古人。

  国小入学前,人家念的书是“灰姑娘”、“白雪公主”、“小叮当”而她念的是史记、三国演义之类的大部头书,听说还是文言文的咧!所以当她看到国立编译馆编的国小教科书全都是白话文时,她还疑惑了好一阵子;够绝吧?

  第一次打电话到她家去,听见她喊她的母亲大人为“娘”,害轩子当场以为电话转接到哪个异次元空间的朝代去了呢!

  第四个特微,她是个病美人。

  她的身体很差,这是我早就知道的事,不过她的病症详细列出来可有一箩筐。

  脑神经衰弱、神经痛、脊椎侧弯、关节炎、胃溃疡、胃病、肠阻塞、十二指肠溃疡……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光知道的就有这么一堆,真是不折不扣的病美人一个。

  第五个特微,她是个超人。

  语言天才(外号人形翻译机)、商场精英、打字速度一分钟一百二十字,一本长篇小说一般速度九天完成,最快速度五天完成。(我想同业想要打破她这项纪录大概很难吧!)

  以上的五个特征,是轩子认识她以来最先感受到的,我相信未来必能挖掘出其它的特性,只不过有没有机会罗列出来召告天下,可得看绿痕肯不肯让我在她的地盘上撒野了。当然,另一个方法也许比较容易,那就是请各位看倌们亲自写信给她啰!

  §序

  我必须承认,我做了一件让自己痛苦万分的事,那就是──写系列。

  话说某月某日,天上飘着一朵闲闲的云,飞来一只散散的鹤,不下雨,不打雷,月儿当空高高照……感受到此情此景的我,八成是吃饱太闲了,或是觉得自我虐待的程度不够,再不就是想给我的浆糊脑刺激刺激,也有可能是想找找我那八百年前就已蒸发的耐心……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开工动手写这劳啥子刺客!亲爱的小叮当,请将你的宝贝时光机借我一用,让我回到那个陷自己于水深火热的那一天,我会早晚三炷香的向你朝拜兼感谢……求求你,施舍一下吧!

  喜欢写现代稿甚于古代稿的我,没想到神经居然会反常到这种地步,写古代稿不打紧,要命的是──它们居然有五本!五本,天哪,快出人命啦!对于写书超级没耐心的我,叫我同种类的故事写一本?正常、很正常、应该的。写第二本?嗯……勉勉强强还可以接受。三本?濒临捉狂边缘。四本?外星人降落地球了。哼哼,现在可好了,五本……噢,不要拦我,不要阻止我,我要去买块豆腐来撞!

  会写刺客列传,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红色外皮,上头还有一层厚厚灰尘的古书,上头印有四个烫金大字──古文观止。

  是谁?是谁把这本古得不能再古的书送来我面前的?是谁又教我来啃文言文的?都是这本书,上头干嘛要写“荆轲传”这一篇?害我看了后心动不已,也想来写一个短命的荆轲打发时间。可是人家荆轲在唱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后,没刺到那个秦王就隔了,挥挥衣袖,简简单单的就下台一鞠躬,可是我的刺客们……命一个比一个长!长到让我头痛,痛、痛、痛……

  这些毒不死又兼长命的刺客们,朝代是设定在唐朝末年天下乱糟糟的时期。我最爱乱七八糟的年代了,什么春秋啦、战国啦、三国啦……因为天下太平的年代太没有搞头了,有道是“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所以天下乱一点会比较有事做。而且在乱世,匪类、侠客大多会倾巢而出,历史上有名的英雄、枭雄也都在这年代居多。我很尊敬先人们千百年来所创的老规矩,而且我本身又是个很见不得安和乐利的人,因此……要乱大家一起乱!咱们就来看这个死、那个挂,哇哈哈,古人和今人一起同乐!

  看到这里,心里对这本书大概有个谱了没?什么?没有?呃,刚才我好象完全没提到此书的任何一个重点……嗯,面壁反省中。

  反正……反正这些不重要嘛,重要的是后头的这句话。

  请各位看倌翻开第一页,刺客们的故事,开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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