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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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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之后,依理要先给自家的头头过目,头头审核通过再发给公关部,公关部再转给相关专员。通常这个流程可以从几个小时到几天不等,端视各部门主管那几天的行程而定——这个通常是扮黑脸的明琇。 “某某某啊,你别说我为难你。你想想看我们之前被整得有多惨,现在好不容易翻身了。”明琇通常会在电话里这么感慨,“你上报回去,就说进度卡在公文传递上,马景珊绝对不能对你怎样。再不然,就说卡在我们这头好了。” “好吧,反正是算在你们头上。”不用自己扛责任的事,另一端的某某某通常很讲义气。 就这样,马景珊开始发现,他们公关部需要的文稿通常都要拖很久。 当然他们可以自己写,但,别说新闻稿不是每个人都擅长写,除了新闻稿还有其他许多文档,更不是人人能写。 而且,这明明就是编辑组的工作,为什么舍她们不用?是对行政部有意见吗?阴副总若知道会不高兴,纪经理也会不高兴,最后大家都不高兴。 如果要依马景珊初衷,发包给外面的工作室——很抱歉,没预算。 公司又不是没有编辑组,公关部为什么要找外包?要找请自己掏腰包! 就这样,公关部要找编辑组写个东西变成很困难的事。尤其那份东西若明显是马景珊需要的,公文通常就会莫名其妙跑上好几天。 编辑组这两个人或许只是两颗小螺丝钉,可是一部大型机器要能顺畅运作,通常靠的也就是这些小螺丝钉。 至此,马景珊终于发现,什么叫“后患无穷”。 也终于明白,以前编辑组还在公关部的日子有多么美妙。 更明白,千万不要得罪阴大人,因为,他很阴。 也因此,现在她在公共场合见到淇淇都超级客气,因为她已经发现,沈淇淇是比较不念旧恶的那一个。若她有任何需要,淇淇都会快手快脚帮她弄好,所以她现在任何稿子都指定要秘书找沈淇淇写。 有一次她到南部出差,回来带了土特产,甚至要秘书送一份到编辑组来,这是以前眼高于顶的马景珊绝对不会做的事。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相信马景珊永远不会再提要将编辑组砍掉的事。 “原来是他……”听完了明琇的话,淇淇低头轻语。 “什么?”明琇问她。 “不,没什么。”她浅浅一笑。 心里麻麻痒痒的,有一些说不出的滋味在心头。 “啊——” 淇淇跳离流理台两步,紧盯着水龙头哗哗响的洗碗槽。 一抹高大的影子立刻闪至厨房门口。 “怎么了?”阴岳警觉地问。 “你的洗碗槽里有一只这么大、这么大的蟑螂!”淇淇花容失色,两根手指比出超过五公分的距离。 “我知道,今天早上就看到了。”阴岳冷静地点头。 “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大的蟑……”她顿了顿。“你说它今天早上就在那里了?” “嗯。” “那你为什么不把它打死?” “如果敢打,我早就打了。”阴岳合情合理地指出。 “……”淇淇有一种召唤“Orz”先生的冲动。 难怪从刚刚他就一直站在厨房外面没有走进来。现在想想,好像今晚他就一直都没有走进厨房了。 “你不会怕蟑螂吧?”阴岳维持冷静的大将之风。 “……还好,讨厌比怕多一点。” “嗯,那就交给你了。” 阴大人谨慎地倒退几步,然后快速离开现场。 “……”阴大人怕蟑螂。 淇淇叹完气,决定还是自救实际一点。 自从开始在他家出出入入之后,她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幻灭是成长的开始”。 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算家事无能了,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阴大人事事都要抢第一名的头衔,包括“家事无能”的这一项。 她第一次进到他家的时候,洗衣机盖子一打开,差点被熏死。他把不用送洗的衣服泡在里面,一泡就是一个多星期,然后就把整件事忘了。一缸子水全泡到出味,她都很怀疑就算重新洗过,那堆衣服还能不能穿。 他平常能如此衣冠楚楚,只能多谢台湾洗衣店与成衣店的蓬勃发展。 这男人真的是超、级、邋、遢! 不只邋遢,还非常懒。他会得胃病真的不是没原因的。 淇淇也不指望他自己会煮,不过买买外食总会吧? 不!他大爷说,下班时间到处都在塞车,还要特地停下来买晚餐太麻烦了,他懒。 回到家里,冰箱里没东西吃是正常的,因为去逛街购物也很麻烦,所以他通常泡杯麦片或咖啡就打发了。 以他这种惰性,能平安活到这么大岁数实在是祖宗积德! 因为如此,本来只是偶发的一次送猪脚,变成了常态性的管家婆,然后淇淇就发现闲暇时耗在他家的时间越来越多,家事技能也越来越进步…… 慢着! 她脑中有个什么东西闪过去,好像跟做家事有关。 好像是谁说了什么。 嗯……是谁呢? 算了!想不起来。 淇淇甩甩头,认命的去杀蟑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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