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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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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天权突然怒喊一声:“让他尝尝咱们的吃饭家伙!” 从众们掏出喂了剧毒的暗器,纷纷往他晃动的身形招呼过去。 “这种不入流的东西也敢拿出来献世?”与这些他以一根手指头就按得死的小角色打架,实在把他委屈得有够彻底。 混天功的气流在他体内游走,他的衣袖受到内力的逼舞,宛如两条青龙般飞舞起来,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左方的暗器射向右边的强人,右方的暗器招呼向左方的好汉,也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二十六条人命尽数送在自己人手上。 从头到尾,他没有主动击死过任何一个人。 七名大小镖师下颚落下来,瞳仁儿瞪大的程度几乎让他误以为自己必须去买个竹篮子回来,沿路替他们捡眼珠子。 “看什么?没看过啊!”他自认外型还没俊俏到足以让人目瞪口呆的程度。 大家仍然呆呆的,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失去耐性了,运起一口真气。“哇!”大叫一声。 “哇!”七个人被他吓得更呆。 大伙愣在原地,仍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聊!”随他们去玩吧!“饿虎岗的强盗已经被我歼灭,这一路下山应该很稳当安全,不至于再出什么大问题。我先找一处山涧洗浴干净,咱们在山脚下的金泉镇会合。” 语毕,也不等他们回过神来,便展开轻功往山林深处疾驰而去。 杀千刀的,他的外衫被几滴脏血沾污了。为什么他会让自己落到这种极端无聊、偏又脱身不得的情况?封致虚第一千次询问自己。 此时此刻,他应该蜷卧在同仁客栈的上房,品尝上好的女儿红,或者与温柔乡苑的红粉知己甜儿耳鬓厮磨,再不然就是闭关练练功,再创几套杀得江湖名士屁滚尿流的剑术,没想到居然跑到穷乡僻壤来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 当然,事件的起因导源于那场该死的赌约。 倘若他没有答应他老哥投注那个该死的赌约,他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江湖上,没有人知道个性怪异、独来独往的封致虚居然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多年来,兄弟俩一直很有默契地保守这个秘密。 那场赌局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输了。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输给那家伙。 而他老哥身居公职,名列六扇门里破案率第一把交椅的名捕头,甚至荣获皇帝老儿御赐“天下总捕头”的封号,黎民百姓送那家伙一个“活青天”的美名,然而有鉴于最近时局不定,各地方强盗抢劫的贼犯不断地增加,那家伙成天忙得团团转,于是念头就转到闲云野鹤的小老弟身上来啦! 总之,老哥大人设计他打赌,再设计他赌输,赌约规定:输家必须在名义上担任任何一间镖局的镖师三年,实则藉由护镖的过程铲除在山林或地方上作恶的败类。于是,他封大剑客只好扮演起私家捕快。 疾奔了一炷香的时间,他驻足在一处清澈的山涧边。 潺流的天水由石头缝隙渗流出来,在天然低陷的石头凹槽汇聚成野泉,几丛矮棕围绕着池边,形成大自然的屏障,岩石上附生的青苔则将清水映染成青绿色。 封致虚满足地叹了一口气,卸下累赘的外衣,扑通跳进水里。 清涧的低温让他痛痛快快地打了个寒颤。呀!整整三天没能好好洗个澡,现在的舒畅感受可比进入人间仙境。 西斜的阳光筛落绿意盎然的嫩枝,形成天然的暖泉,泄洒在他的皮肤上。古铜色的光泽迥异于中原公子的文秀气质,这是他走镖两年多所得到最显着的收获。 尽管处身于崇尚温文儒雅的江南,他却从未想过效法其他侠客或读书人,刻意修饰、柔化自己的仪表。因为他的五官天生就是浓眉大眼,比起其他男子多了几分不羁和狷狂的潇洒劲儿。野放难驯的性格虽然碎伤了不少红粉知己的心,却也赢得她们满心的情牵。 他不屑结党,所以拒绝加人任何帮会;他厌憎营私,所以缺少银两时,只需要潜进为富不仁的大户人家里拿点小费花花,日子就过得惬意盎然。 只除了两年多前那场剥夺他自由的赌约。 唉!他又想起那场三年之约,三年的不得自由,三年的浪费青春。终于让他捱过两年又七个月了,只要再过五个月他就解脱了,再也没人能束缚住他的自由。真好! 他跳身离开泉水,拿起衣服冲洗干净,掠在低枝矮桠上,下身套回贴身的布裤,倾躺在榕树下,准备悠哉游哉地睡一场好觉。 一个吵死人的小鬼头唤醒了他。 “疯子虚,今天教你死在我手里!啊哒──” 前一刻钟,世界依然太平,轻风徐徐地吹,泉水缓缓地流,剑客稳稳地睡;下一刻钟,一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噪音从树林深处窜出。 敌人!他惊觉地跳起来迎战,眼前一花,一个矮小的影子冲到他的面前停住。 “疯子虚,看招!嘿──”白花花的刀光砍向他的面门,他的头一偏,没砍着。 “哈呀──”刀影横劈,攻向他的腰胁,他随便倒退一步,避过了。 “好功夫,再看我绝命三招的最后一式:刀下亡魂!”单刀往上斜挑,直直刺向他的鼠蹊部,他抬起右脚跨过刀势,又落空。 “哈、哈、哈……”攻击者筋疲力尽地停手,“哈哈”是他喘气的声音。“好……好功夫,不愧是……是疯子虚,居然……居然避得过我的突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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