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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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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一个朋友买了那房子,他在跑船,就把房子借给我住。” 哼!跑船的。余维涛在心里冷哼一声。果然是那类低三下四的老粗。 “对啊,”李柔宽补充。“幸好我老爸有那样凯的朋友,不然我们就惨了。我可不要搬去跟那个老巫婆一起住!” “老巫婆?”若不是那一脸流气的神态、痞子般的说话口气,李柔宽实在算是个清秀的小女孩。余建明心里替她可惜。倘若以后有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教教她。 “就是我老妈啦。”李柔宽挥挥筷子。 “你妈不是跑了?跑了怎么又回来带你走?”余维波好玩问。 “怎么不成?我没看到你老爸,他大概也跑了吧?他就不会想回来带你们走吗?” 这话一出口,余家母子陷入死人似的沉默。余维涛胀紫了脸,恨不得一口咬死她似。 李金发嗅出不对劲,说:“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胡乱说话。” 余建明勉强扯扯嘴角,说:“没关系,小孩子是无心的。我先生已经过世五年了,孩子们跟父亲感情很好,所以反应难免激动了一些。” 原来如此。他还奇怪怎么一提到他们父亲,两个小男孩就患了歇斯底里似。 他还不知道的是,余建明先生过世后,留下不小的饭店事业。除了北部的喜来登本店,南部“喜来登”规模也不小。余建明接掌先生的事业,专精能干,能力一流,但家务事却是一团糟。尤其自从在余家服务多年的林嫂辞职回老家后,近半年来,余家简直陷入群雄无首的“战国时代”。新管家来了又去,就是没人能待得长,不是待遇不好,而是两个少爷——尤其小的那个太不好应付,胃难应付,个性难应付,脾气也难应付。 他完全不知道这些。余建明那低垂眼的模样,看在他眼里,竟有着一种女性的哀美。 “老爸,你干嘛?看什么看呆了?”李柔宽用筷子戳他一下,全无尊敬父长的意识。 实在,李金发既没父亲的威严,也没丈夫的威严,不然老婆也不会“跑”了。 李金发虽然长得一派挺斯文白净秀气,但个性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不仅神经大条,粗心没规炬,而且随便,脑袋瓜也不灵光。虽然不会让人误会是女人或弱不禁风相,可也不表示他就很有男子气概。 他是一碰书头就会发痛,和老陈在高工混了三年也没能混毕业,倒是女人缘好得很。老陈后来跑船去了,而他十八岁不到便奉“小李之命”结婚了。因为他的烂个性,性格务实正经的老婆受不了,没几年就跟他“离缘”。老婆心软把小李留给他,不然以他随便的个性是有没有小李都随便。 没学历又没专长,他一直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家里有一半的大半靠老婆养,他就留在家里做家事杂务。老婆走后,他带着小李“逐水草而居”。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个正当职业,又没力气做杂工,靠着以前在高工打混时学的一点烂技术,帮人修修这个那个。总之,人家家里要修什么他就帮忙修什么,电灯啊、水管啊,甚至帮忙清理打扫,喂狗“遛猫”,可以说是“十项全包”,而且随传随到。 不过,能力有限,赚得的钱就跟他的个性一样,随便了。父女俩游牧民族似,老婆看不过去,要带走小李,跟惯了老李的小李受不了老妈的一本正经,自然不肯依。这节骨眼还好老陈义气,把自己都没看过才刚买的房子借给他们一大一小居住;反正他跑远洋船,不过个三年五载是不会回来。 没想到房子会长得这副德性,还有这“奇遇”…… “老爸!”李柔宽又用筷子使劲戳他一下。 实在,有其父必有其女。老的随便不正经,她小的也吊儿郎当没规炬,而且脸皮厚外加不知矜持。他们父女别的本事没有,就是神经粗厚脸皮——唔,这样说,有点冤枉老李,老李是相对上比较腼腆的。不过,总之的总之,正常父女绝不会像他们这样便是。 李金发被女儿筷子一叉,跳起来说:“你干什么?!小李!” “我召魂啊!”李柔宽摆摇着筷子。 “你们两个神经病正常一点可不可以?!”余维涛再忍不下去,粗声吼起来。 他实在受够了这两个白痴!是可忍,孰不可忍! “阿涛,不可以对李叔叔和柔宽这么没礼貌。”余建明沉下脸教导儿子。 余维涛嗤一声,脸色一派的倔强不从。 “没关系的。”李金发赶忙摇手表示不介意。 “是啊,阿姨。”李柔宽附和。“你这样骂阿涛,我肉会痛。” 人家是“心”痛,但她想,“心”也是肉做的,所以她是“肉”痛。这样痛法比较实在。 余维涛脸色大变,乌青难看。李金发赶紧用手肘推推女儿。李柔宽皱眉说: “你干嘛用手肘一直撞我,老爸?阿姨骂阿涛,我舍不得,有什么不对吗?” “李柔宽!”余维涛终于暴跳起来。“你再胡说八道……你这个丑八怪!”双手紧握拳,青筋暴突,恨不得揍她一拳泄愤。 “啊?你生气了?我有说错什么吗?” 真不知她是神经真的那么粗,还是脸皮实在厚得可以当鞋垫。余维波瞅着她闷声笑,余建明心里则暗暗叹息摇头。 倒是李金发,跟小李一样纳闷。这有什么好生气的?搞不懂余维涛的脾气为什么那么大。 “你白痴啊!”余维涛冲着李柔宽的鼻子大声咆哮,愤恨的转头冲了出去。 第二章 以前她老妈是这样叮咛的;小孩子要早睡早起,每天睡足十个钟头,精神才会好,身体才会健康。当然,长大以后皮肤才会光滑,青春才会永驻。 老妈家的小巫婆——呃,小姨妈,是这么恫吓的;外头全是人头兽身的狼,专门等着吃她这种滑嫩嫩的小不点,所以天一黑就要赶快躲在被窝里睡觉,免得被吃掉。 那个巫婆大姨则是这么催眠;公主只要乖乖睡觉,就有王子来吻她,她就会醒来。 她问要睡多久?巫婆大姨说是一千年。还把证据拿给她看。 所以她就努力的睡,怕太早爬起来,王子就不来了。可是不管她怎么努力用力的睡,每天天一亮,她就醒来了。结果害她没等到王子,夜夜又失眠睡不着。 她只好跑去找老李。结果老李说,呀呀,要睡上一千年,才有王子来吻一下啊,会不会,嗯,那个太累了一点? 最后,李柔宽得了一个结论——要睡上一千年才有王子来吻一下,而且又不知道王子长得是圆是扁,那样傻傻的、莫名其妙的等待王子吻醒她,太亏了一点,实在太划不来了。 所以她决定早早爬起来,自己去找王子来吻她一下——不然,她吻王子一下也可以。 幸好她聪明,决定得好。瞧!现在王子正睁着他深邃乌黑的大眼,让人不好意思地用力地凝视着她——虽然,呃,他的表情阴沉了一点,脸色不好看了一些,头顶还冒火甚至起了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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