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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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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英俊男子达成协议,相视一笑。 Cry me a river,她曾经最喜欢的一首歌。 连她自己也不明白,那时为什么会如此喜欢这首歌,以致在与他相识的那个夜晚,反反复覆地听它。 十年后的今天,蓦然回首,她终于懂了。这首歌就像她的宿命,早早宣告了她的初恋是一场悲剧。 她和他是不可能再和好了,他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有一个目的——让她泪流成河! 方洁云望着镜中自己憔悴的容颜,往事一幕幕在她眼前闪过。 那年她十九岁,因为一束康乃馨与他相遇。然后,他陪她看午夜的昙花,两个年轻人因为初遇的美好印象自然而然地相恋了。 她不知道别人对初恋的感觉如何,但在她看来,就像喝到了琼汁玉露,无比美好。 母亲去世后,因为与继母不和,她早早从家里搬出来独立,独自一个人上学、独自一个人打工,她常常感到寂寞。 喜欢种花,也是因为寂寞。她把花当成她的伙伴,有时候会轻轻对它们诉说自己的心思。 虽然她不会因为寂寞而伤心,却难免感到害怕,害怕自己一辈子都会这样孤单地度过。 但自从遇见他之后,飘浮的心仿佛找到一个可以停靠的地方,她不再害怕。 然而,上苍对她格外残忍,她的幸福很快就消失了。 一切是从楚翘母亲住院的那天开始的。人们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那个时候,她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句话的含意。 “心脏起搏器?”十九岁的她对这个词一窍不通,满脸迷惑地问,“那是什么?” “是一种安装在身体里,帮助心脏律动的小机器,”楚翘满脸疲惫地回答,“医生说,我妈妈心脏供血不足、跳动频率不稳,必须开刀装一个心脏起搏器。” 楚翘的妈妈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因为长年操劳过度,最近常感到头昏眼花、呼吸困难、夜不成眠,送进医院诊治,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 “那个东西很贵吗?”方洁云担心地问,她知道他打工挣的钱不多。 “放心好了,不算太贵,大概十万块吧,”他轻轻地搂着她,“这笔钱我还可以拿得出来……不过以后我要到医院照顾母亲,可能很少有时间陪你。” “傻瓜,”她伸出手,摸他刺刺的平头,“我也可以去医院的,跟你一起陪伯母,这样我们仍然可以天天在一起。” 他笑了,低下头来轻轻地吻她。 一直很喜欢他这样轻柔的吻,像鱼儿在水里吐着泡泡,给她一种温柔却浪漫的感觉。 “乖,我要去上班了。”他在她耳边低声说。 “可是你的样子好疲倦哦,”她无限心疼地搂着他不放,“不如请一天的假吧?” 他不语,只把头埋在她的颈间,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 “好了,”再次睁开双眸的时候,楚翘神采奕奕地笑着,“我已经休息够了——跟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休息。” 她忍俊不禁,心里涌现一汪甜蜜的甘泉。这个看上去老实憨厚的傻子原来也会说甜言蜜语呀! 笑着看他出门上班,像一个小妻子般等待他回家,这种幸福虽然平淡,她却乐在其中。 “叮铃铃——叮铃铃——” 忽然,电话铃响了。她租住的小公寓平时很少有人打电话来,难道是楚翘的母亲又发生了什么事? 方洁云一阵紧张地抓起话筒,却听到一个令她意外的声音。 “洁云啊,你爸爸这个周末过生日,你回不回来?”电话居然是她的继母打来的。 天知道,她已经八百年没跟这个女人说过话了,也已经八百年没有回家了,为什么忽然打电话来找她? 当初,这个女人千方百计把她赶出家门,在父亲面前说尽她的坏话,只为了不让他们父女亲近……如今却叫她回去替父亲庆祝生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她曾经对楚翘说,自己家住台南,独自北上读书,没有半个亲人在身边,其实她在说谎,方家就在台北,而且不是一般的家庭。 她的父亲身为上市公司总裁,方家也算是上流社会的一分子,而她,便是所谓的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居然在花店打工?没错,自从她搬出家门独立生活,她便刻意让自己生活在普通人群中,过着与一般人无异的生活。 “洁云呀,你最近过得好不好?要不要我派一个合适的女佣过去帮帮你?家里人都很想念你哦!”继母继续说。 真的吗?自从继母过门,父亲晚年得子后,她这个女儿已经得不到丝毫的关心了,这会儿为何要说这些连外人都不会相信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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