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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我觉得写小说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笔下人物拥有了灵魂。

  这时候,不用过度编排情节走向、因为他们的个性会决定他们未来的命运。这时候的故事章节,会像吃面一样容易进展。(天冷,我现在肚子饿,想来上一碗热腾腾汤面。)

  这本的写作刚开始,我就很喜欢这对主角。

  喜欢邝野!喜欢他直来直往的表达方式、喜欢他对方净文那种“你是唯一”的好、喜欢他不自暴自弃,永远只会加倍努力的特质,甚至喜欢他很MAN的形象。

  喜欢方净文!喜欢她乐于助人却不把人分类、喜欢她做什么都很用心的态度、喜欢她遇到问题时,不会只有抱怨,而是会想法子解决的努力心态。

  我那么地喜欢他们,因此他们的想法、表情、可能会做出的决定,对我来说都几乎要变成不经思考的事。(嗯,或者我该说,角色酝酿期够长,脑子够清楚,便能更加轻易地投入故事。)

  当然,也许因为想法太底色,叙述部分便忍不住会愈拉愈多、愈多愈长,但我私房地希望那也是有趣,毕竟那些都是主角生活中的一部分。

  写完后,有种满足的感觉。

  因为知道自己已经尽可能地传达了想说的话,因为看到主角们经由努力而终于能够携手一生,我精神大振,觉得性格果真能决定命运、觉得路该怎么走,只要能够静(净)心,自己一定比谁都还清楚。

  在小说里,方净文的处处用心不是做给别人看,也不是想要贪求好名声。她的用心,只是为了对得起自己。同样的,我还有很多要努力改进的地方,但我一直在用心,所以希望大家看完故事时,也能拥有和我一样的满足感。

  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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