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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怀璧僵坐在座位上,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居然当众作诗讥笑她肥胖?这、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众小姐中看她不顺眼的大有人在,于是立刻又有几人作了诗,继续暗讽讥笑她。

  在场众人笑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趁机起哄,想让李文征也即兴作诗一首,也算是报复她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大胆居心。

  李文征听了,只说了一句话,“本王不善诗词,不敢献丑!”

  众人愕然。

  谁不知道康王生平最爱诗词格律,造诣深厚,如今却说不善诗词?!

  这会就算是胡小姐,也看出他心情不爽了。

  于是大家乖乖回座位,低头吃菜。

  李文征眼皮微抬,扫过对面的沈怀璧。

  她坐在最偏僻的角落,低着脑袋,抓着手帕,脸色极为难堪。

  他原本也厌恶她仗势欺人,强抢当朝探花做丈夫,但看了今天的局面,竟忽然觉得她可怜,只因为长得肥胖,就被人嘲笑到如此程度。

  他不禁又想。如果沈小姐长得美貌一些,凭她的家世,秦探花也未必会狠心抛弃她吧!

  心里叹息,他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

  正好她也抬眼看他,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撞到一起。

  沈怀壁的心里又是酸涩,又是愤怒。这些王八蛋,她只不过是长得胖一点而已,又没有掘了哪家祖坟,有必要这样人身攻击吗?!

  难道长得胖,到哪里都要被人羞辱?

  正气得头顶冒烟,忽然对上李文征的视线,瞧见他眸中隐约带着怜悯,心里不由一颤,又是一阵酸楚。他们嘲笑她的样子,全部被他看见了!

  越想越难过,她仰头喝光一杯酒,酒杯扔回桌上。“我也来吟首诗!”

  众人面面相觑片刻,忽然不约而同爆笑出声。

  参加了这么多次的游园宴,他们第一次听说,原来沈家小姐也能作诗!

  方小侯想像她挂着满身肥肉,趴在桌上写诗的样子,笑得肚子都痛了。

  他擦掉笑出来的眼泪,对沈怀壁说道:“沈小姐既然有大作,不妨念出来,也让大家都听听。”

  她想也不想,张口就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两句诗出,满座震惊。

  方小侯噗的一口酒喷到桌子上。

  开玩笑吧?这个肥女当真会作诗?而且张口就是如此好句!

  沈怀璧睨视周围。没听过吧?没听过吧?

  这里的人绝对不识李白、杜甫、唐末八大家。哼,看她借李白的千古名作,镇一镇他们这些王八蛋的气焰!

  再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时,满座已经鸦雀无声。

  全诗念完,方小侯瞠目良久,啪的一声,手中扇子掉到桌上。

  安静了很久之后,忽然有人大声说话,慌忙道:“快拿纸笔来!快点记下这首诗!”

  又有人慌忙叫住沈怀璧,“请问沈小姐,这首诗诗名为何?”

  她哼道:“就叫做‘七月初七夜游园’吧!”

  说完站起身,环顾众人各种各样的脸色,很嚣张的拂袖大步而去。

  走过李文征座位面前,她的脚步忍不住停了停。

  他抬起头,乌黑眼眸笔直凝视着她,隔了半晌,说道:“沈小姐好文采。”

  她对他行了个礼,往拱门外走去,心中却是微微苦涩。你终于肯正眼看我了。

  第三章

  不出三天,沈怀璧在游园宴上所作的诗就传遍了京城,人人惊艳不已。

  聚香茶楼里,曾经大骂她无耻的年轻茶客拍桌长叹,“真是想不到,沈小姐竟然有如此才情,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单是这两句,就堪称是千古绝唱!”

  说书先生在台上说道:“近日相传,沈小姐为了思念康王爷,每日写诗一首、谱曲一首,小老儿有车看过其中部份,当真是……才华横溢,令人惊叹。”

  雅座中方小侯瞠目结舌。“她除了会作诗之外,还会写曲?这、这实在是……”

  李文征对着窗外沉思了半天,忽然扬声问说书先生,“沈小姐作诗的功力我们见识过了,倒是她谱的曲,先生会不会唱?”

  说书先生嘿嘿一笑,“唱自然是会唱的,不过,小老儿可是花了五两白银,才托人从沈相府里辗转买到这曲谱……”

  李文征随口吩咐方小侯,“给他五十两。”

  说书先生大喜,忙不迭的进了雅座,高声唱道。

  “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方小侯干咳两声,“好了好了,停住停住!”

  这沈小姐还真敢写,内容竟然如此大胆,“不如温柔同眠”?啧啧!他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李文征始终没说话,方小侯觉得不妙,急忙去看他的反应。

  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又看了第二眼,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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