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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这次,费斯不再拉着她逃跑了,接过那株花,他对着小女孩道谢,看着小小身影一蹦一跳地跑开,眼神再次回到骆莉雅脸上,意味深沉地凝视──

  “送你一朵玫瑰花。”

  她伸出手,静静地接了过来,玫瑰花香在鼻中萦绕,她心已柔软。

  “唉,你怎么又不说话了?傻瓜。”她笑他发呆的样子。

  费斯仍定定地看着,嗓音低哑,喃喃出口──

  “你的脸好美丽,唇瓣像绽放的红玫瑰一样。”

  哇,真的是甜言蜜语,他压抑的本性正慢慢觉醒当中。

  她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傻瓜。”

  “是真的。”

  “你傻瓜啦。”不是在跟她求婚吗?都不懂得把握机会。

  她睨着他笑了,眼眶有些湿润,苗条的身躯竟又主动扑进他怀里,双臂再次勾住他的颈项。

  “莉雅?”

  她拉开一些距离,对他眨眨眼。“送你一朵玫瑰花。”

  那两片玫瑰般的唇瓣往前一贴,缠绵地吻住了他。

  他的求婚,或者三次可成。

  愿上帝祝福他。

  §后记:瑟西大声说

  ——瑟西

  认识那子是在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们进入一间日系公司工作,光是职前受训就将近四个月,那时常常觉得那子很酷,有很多有趣的点子。

  然后某月某一天,她忽然告诉我们一群同期姊妹──她的小说出版了!

  哇──那真是─个大惊喜。我只能说,她的保密功夫真是到家了。

  那子不管在思考或行事上,一直都是很特别的女子,尤其是她竟敢跟公司里的大前辈呛声外加拍桌子,当时的豪快实在是我这种“卒仔”所做不到的呢!(那子本人赶紧跑出来澄清一下下;呃……关于这件事说来话长,关系到本人的名誉和责任问题,失钱事小,失节那是万万不可滴,所以才会跳出来掀桌子。瑟西,本人的事不是重点好不好?快快跳开啦。)

  那子告诉我,这个故事写的是跨越国籍的恋情。基本上,现实生活中的恋爱嘛,内容不会差太多,但是当你的另一半来自地球的另一端,嗯……通常吵架的原因、内容和方式,都会令人十分地匪夷所思。

  我家老爷(那子说,不要说出他的真实名字,因为很耸,呜……)他是在堪萨斯的大农场里长大的,是个想法很单纯、超简单的一个人,之所以会来台湾,纯粹是想学中文。

  他之前也去过中国大陆,河南的郑州,在那里待了一年,我真的很佩服他的勇气。他说,曾经在火车上听到大陆人批评他的红发,乱糟糟的就像猴子,应该送进动物园里关着,供人观赏才对。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因为他实在太高(一百九十八公分)、太醒目了,所以常成了人家取笑的对象。

  我想如果换作是我,大概待不了一年吧;那些说他、笑他的人,应该都不知道他的中文很不错。

  每次和他出去吃饭逛街,所有人都习惯对他说英文,然后他会用中文回答你。哈,台湾人讲英文,外国人说中文,很妙喔。

  我们两个都是麻烦的处女座,但龟毛的地方不太一样。他非常、非常、十二万分地在意音响和CDD的排放方式,我在意的则是床。

  对我而言,其他地方乱了都可以等、待会儿再收拾,就是床不可以,一定要马上整理,把床单拍子,把被子叠好,把枕头放端正;而他却是个会把宵夜端上床、一边看书一边吃的人,这完完全全犯了我的大忌,但他一点都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为这种“小”事情暴跳如雷?!

  对他来说,他的音响是生活必需品,每次我只要扶着他的音响喇叭,他就开始坐立不安,会很认真、很严肃地问我:“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做?请你不要扶着音响穿鞋好吗?”

  厚,真是的,不过是个喇叭,有什么了不起?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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