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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哎呀呀~~打从你出生以来,这还真是第一次呢!”谢雨真原本只是说说,没想到儿子当真力行,感动得她快掉泪了。

  “妈您辛苦了,陪伴老爸这么多年,真是不简单。”戴克任光想到这点,就觉自己应该更孝顺。

  一旁,戴邦旭假装若无其事问:“石小姐,听说你在纽约大学念设计?”

  “是。”石宛琪轻声回答。

  “毕业后你有什么打算?”戴邦旭又问。

  “我希望靠自己的能力,找到一份工作,也找到成就感。”她不想说谎,刘世裕已教过她,诚实是最佳护身符,尤其在重要的人面前。

  “所以你不会是乖乖在家相夫教子的好媳妇?”

  石宛琪听出对方的讥讽之意,但她并不想因此妥协,她必须先尊重自己,别人才知道如何尊重她。

  “我会重视我未来的家庭,但我也想兼顾工作,证明自己有能力生存。”

  “阿任,看来你找了一个不安于室的女人。”戴邦旭故意对儿子呛声。

  石宛琪内心一怔,原来伯父是这么传统型的想法,他认为女人婚后应该守在家里,不能往外发展吗?

  尽管如此,她仍镇定道:“伯父您所说的不安于室,应该是指红杏出墙吧?但我不会背叛阿任,我只想同时拥有家庭和工作,希望您能谅解。”

  戴克任正想帮腔,母亲谢雨真却先开口了。“老头子你昏头啦?什么叫不安于室?说得这么难听!我当专职主妇一辈子,最羡慕职业妇女了,活得精采,走路都有风。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的想法已经落伍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我们若是有女儿,我也不会要她做家庭主妇的。”

  局势发展出乎意料,戴克任和石宛琪互看一眼,而后她羞怯一笑说:“多谢伯母的肯定。”

  戴邦旭想都没想过,自己竟会被妻子呛声,结婚三十多年来,这可是头一遭。

  谁知谢雨真还有话要说,对石宛琪发表“过来人”宣言。“还有我告诉你,结婚不一定好,如果遇到那种大男人主义又不解风情的老公,你这辈子就别想翻身了!他就像大爷要人伺候,又像小孩子要人哄,万一你碰到这种人,根本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还不如做个快乐的翠身女郎,在事业上开辟一片天,活得自由又有意义,多好啊!”

  “妈!”戴克任当然不能让母亲向他女友洗脑,但他才喊了一声又被打断话,而且居然是他的父亲来插嘴——

  “老太婆你在胡说什么?我们阿任是有点大男人主义,也有点不解风情没错,但是他会改的啊,你没看他今天帮忙下厨,还追到纽约去陪读,这种好老公要去哪儿找?你别害我们阿任一辈子打光棍,我看他从来没这么认真过,要是媳妇跑了你要给我负责!”

  “媳妇?”谢雨真悠悠看了丈夫一眼。“你承认宛琪是我们媳妇啦?”

  原来是场陷阱,这下尴尬了,戴邦旭进退两难。“咳!暂时可以列入观察,等她念完书了,两个人真有心的话,再来谈结婚也不迟。”

  “有你这种脾气的公公,你以为人家敢嫁给阿任吗?谁晓得你会不会有一大堆规矩,叫人家要乖乖待在家,不准去上班,门禁是晚上八点,那多可怕!”

  “我又不是那种老顽固,你把我当成军阀还是土皇帝啊?”

  两人继续吵吵闹闹,戴克任和石宛琪被冷落在一旁,相视而笑,看来敌方因为内斗,已不攻自破,他们所该做的就是坐享其成喽!

  一年后,纽约,圣派翠克教堂。

  雪刚融,枝头冒出新芽,在这早春时分,戴克任和石宛琪即将成婚,她已顺利毕业,两人先在纽约办一场婚礼,回台后再宴请宾客。

  婚礼小巧而温馨,他们只邀请了至亲好友,包括戴邦旭和谢雨真、邓芷萱和乔怡,以及石宛琪的师长、同学,皮耶当然也来了,还带着他的韩国女友。

  当~~当~~

  幸福的钟声响起,美丽的新娘由父亲牵进礼堂。

  去年,在戴克任的鼓励和支持下,石宛琪开始寻找多年毫无音讯的家人,因此得知石宏道已经去世,而继母带着三个孩子辛苦生活,于是她提供了一笔信托基金,让弟弟妹妹至少都可念到大学。

  逝者已逝,她对家人的遗憾已然平复,因为她拥有了更完整的爱。

  今天谁扮演她父亲的角色呢?不是别人,正是把她当女儿照顾的刘世裕。

  “克任,我把宛琪交给你了。”刘世裕对戴克任说。

  “爸,谢谢您。”戴克任满心感激他的秘书兼岳父,当时若没有刘世裕代为沟通,这场婚礼还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泪眼朦胧,刘世裕替她擦去泪水。“你是我看过最漂亮的新娘,别哭坏了妆。”

  “是,我知道……”石宛琪点点头。“谢谢爸。”

  “希望你们永远珍惜这份幸福。”刘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后转身走到座位上,和众人一起为他们祝福。

  “诸位,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牧师开始念祝祷词,为这对新人证婚。

  阳光透过雕花玻璃而洒下,映照出彩虹般瑰丽,唯有经过风雨的爱情,方能拥有那璀璨光芒。

  §后记:昨日今日明日

  常觉得我自己是个“怪咖”,明明就是个写爱情小说的人,编织美丽梦幻,应该浪漫到不行,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气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种商品除非有“特价”、“出清”、“抛售”等字眼,实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还会买下其实也不怎么想要的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个自我催眠的家伙,彻头彻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听说有人着迷网拍,买了一大堆无用物品,我也曾有过这种日子,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上网买了一大堆包包,最后自己留几个,或转送朋友,或捐给义工朋友去摆摊。

  但其实……我买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块钱,最贵的两百九十元,那阵子前后花了两、三千块,连“败家症头”都这么小规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没错,各位亲爱的读者,常写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级饭店、包下整间餐厅烛光晚餐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放不开又小家子气的阿婆。

  蔡阿婆,于三十三岁的夏末,终于买了第一瓶粉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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