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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她应该如公孙谦所言,不爱他,只当他是兄长……

  她应该……跟他讲清楚,不要拖累他……

  “关哥……”她的嗓音僵硬,光是道出他的名字,就耗费好大力量,润润唇,忽视喉头的干哑疼痛,她十指揪紧裤管,十指泛白,与她的脸色一般。

  “我不可能爱上你,我只当你是哥儿们,一辈子的哥儿们……”

  对,哥儿们,这样的关系最好,像朋友,像亲人,可以无话不谈,可以远,可以近,可以……她眸光迷蒙,带有些水雾,声若蚊纳,嗫嚅问他:“我们……就当哥儿们,不好吗?”

  秦关眼里的星辉,全数损落,是他闭上了双眼,还是他撇开头不看她?

  她看不见他的神情,月色被夜云掩去,天突然变得更黑,是风雨欲来前的迹象吗?不然……

  为什么眼前一片水蒙蒙的模糊扭曲,像是涟漪激生的湖面,波澜不息?她看不清楚秦关策马远去的身影,只隐约听见了彷似叹息的回应,淡淡说着!

  “好。”

  好。原来自己仍能平平稳稳响应着她的拒绝,或许,他拥有自己也未曾察觉的极强忍耐力,秦关自嘲想着。他拨弄木碗里百来颗水滴形状的白玉,它们每一颗皆是他亲手琢磨而成,玉面温润细腻,串在银丝上,便是漂亮的首饰,是谁曾经说过,它们像极了眼泪……

  干嘛把它磨成眼泪形状?我比较喜欢圆的,像荷叶上的露珠。

  为她这句话,他替她串了一条清澄无瑕的圆形水玉珠炼,但,没能送出去,因为她那时忙着追在公孙谦身后跑。

  谁说只有水滴形状的白玉像眼泪?

  澄澈的圆形水玉,也是泪水,凝在掌心里,冰冷无比。

  他取出一只木匣,挑开铜扣,打开。

  柔软红绸上,躺着数项首饰,每一项,都专属于她,以螺栓取代耳勾的金丝包玉耳坠、素雅小巧的花纹香皮囊、银线铃铛毛球手环、珠贝簪、珠贝耳坠、珠贝炼、将她姓名巧妙融入鉴金图纹的富贵锁……我不可能爱上你,我只当你是哥儿们,一辈子的哥儿们……我们……说当哥儿们,不好吗?他没有叹息,掩上匣盒,扣回铜扣,默默将它放回桌边屉里。而在屉内深处,压着许多年前她写给他的几封信,这里并不是她所有写来的信,只有近几年的―

  从她开始不写信给他的前半年,更早之前的信件,收于床下数只大木箱中。

  它们尘封太久,纸面泛着微黄,这些年来,他一直不敢重新读它们,现在,兴许是最坏的情况已面对过,再糟也不会糟过她亲口告诉他的那几句话,他开始取出它们,一封一封读起,一点一滴的回忆席卷而来。

  他总是觉得她歪歪斜斜的字,每一个都像在笑一样,无法安安静静定下来的过度活泼,虽然他没跟她说过,她的字,教阅读的人跟着想笑。

  他读到的这一封,写着鲁蛋的坏话,写着她要和鲁蛋绝交,写着鲁蛋的重色轻友,写着她只要有他这一个好哥儿们就够了。

  下一封,写着她和朱老爹去西京亲戚家玩的事,毫无重点,从句首至句尾就是一整个欢乐,末了补上一句,下回她要带他一块儿去见识见识西京的热闹繁华。

  再下一封,杂乱写着疾风生小马、白白生小狗、花花孵小鸡的芝麻小事。

  下下一封,写着她爱上了谦哥。秦关读着曾经教他胸口疼痛的字句,不能说他已经无动于衷,而是疼痛早就麻木。下下下一封,书信封口连拆也没拆,尔后他才想起,这封未读过的信,在他心烦意乱之际送来,他没有拆封它的勇气,现在想想太可笑了,怕什么呢?了不起就是告诉他谦哥怎样怎样、谦哥那样那样、谦哥多好多好。

  他还会怕吗?

  伤痕累累的心,再添一刀,又算得了什么?

  秦关准备动手拆开它。

  “阿关。”尉迟义敲门敲得砰砰砰。“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干哈呀?出来出来,咱兄弟俩来过几招啦!”砰砰砰。

  秦关吁叹,将信放回屉里,起身开门,他动作若再慢些,门板就要被尉迟义敲破。

  “义哥。”

  “走了走了走了,找谦哥一块儿,他心情也不好。”尉迟义拉着他跑,目标是公孙谦所在的当铺库房。

  日前,李梅秀偷走当铺高价的典当品,离开当铺,谁都没料到她会做出这种事,严尽欢暴怒。这几天,当铺笼罩在阴霾乌云底下,时时能见严尽欢气愤拍桌在骂公孙谦眼拙,识人不清、引狼入室。李梅秀事件,受创最深的人,是公孙谦,他被骗走的,不只是当铺典当品,还有他的信任,以及他的爱情。尉迟义不会安慰人,只能用体力宣泄的方式来挺自家兄弟。

  “找谦哥的话,我满担心你被打趴。”平时公孙谦温雅和善,是不想出全力打人,挑眼下的时机和公孙谦练武,感觉有种自找死路的皮痒。

  “打趴也没关系啦!”他尉迟义皮厚肉粗,挨得了打,只要兄弟心情能变好,无所谓。

  “真够义气。可借,谦哥不在铺里。”秦关阻止尉迟义白跑一趟。“谦哥收到李梅秀寄回的古玉环时,便跑出铺子,还没回来。”那是两天前的事了。

  “呀,对哦。”一时给忘了。

  “我也有事要忙,你想练拳的话,找武威吧。”秦关说完,就要回房去。

  “慢着慢着!”尉迟义粗臂横亘过来,勾住他的脖子不放手。“只有我们两个也能打!你再不暖暖拳脚,都快生锈了!再说,你有哈事要忙?”

  实际上,秦关平时就很忙,他若不忙,珠宝铺要卖什么?卖石块吗?

  尉迟义的口吻多像他秦关应该很闲似的。

  “我要替朱朱再做一只耳坠,她弄掉了一边,很舍不得。”在他读完旧信之后,确实是打算动工做耳坠,她酒醉时仍心心念念着它,想必是真心喜欢它。尉迟义一脸不屑。

  “怯!你老是叫朱朱醒醒,别再迷恋谦哥,你哩,你自己才是最昏庸的那一个。”追个姑娘超过十年,就该认命放弃,像他,十天追不上手,便不再浪费时间,何必这般累人又为难自己?全天底下只剩一个女人吗?非她不可呀?凭秦关的条件,以及在南城响当当的宝玉匠名声,还怕找不到好对象?

  “做一只耳坠,并非想讨好朱朱,更不是我昏庸地期待它会改变什么,以为耳坠能收买她,纯粹……只是耳坠缺了一边,便不再成双,无法再戴,身为匠师,我觉得可惜了。”秦关拍拍尉迟义的手臂,要他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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