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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没这么熟吧?”她只是奉命送饭来喂他,再顺便一起坐下来清空盘中飧,吃完收拾收拾碗筷,闪人,交情着实没多好。

  “我们,算熟了吧。”他的惊讶,来自于她的疑问。

  “你所谓熟的定义,是指知道彼此名字吗?”若是,那她和他算熟没错。

  “当然不只。除了你的姓名,我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

  “哦?”她边咀嚼嫩肉,边愿闻其详:“例如说?”

  “你是严家当铺的流当品,尚在襁褓中便被带进这儿。”

  她摆摆手:“这件事,全南城都知道,不是啥新鲜事。”她和当铺其他流当品的故事,至今仍会在各大茶铺酒馆里让人当闲话轶闻,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着,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你与其他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着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你不一样,你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你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阴霾,你自己有发现吗?你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眯眯笑着,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你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你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你仍旧让人嗅着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骚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仿彿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着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公孙谦,她幸运太多,不知父母是谁,不明白为何被遗弃,开始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在严家当铺里蹒跚爬着玩着,她将当铺严老爷当成亲爹,他待她好,并不输给亲生女儿严尽欢,她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必须叫“欧阳妅意”,而不是“严妅意”,因为当初来典当她的当单上所签下名字的陌生人,就姓欧阳。据说,那是她爹的名,但她只觉得它是几个无意义的白纸黑字,连记都懒得去记。

  “你是面相师吗?”欧阳妅意打趣问。光瞧人几眼,就把人的祖宗八代、前世来生都看透透。

  “我不是。”他啜口清汤,顺便润喉。他并不习惯说太多话,也不会有人愿意听这般粗哑声音说话,她是头一个,让他一开口便超过十句话的人,也是头一个,专注听着的人。

  “你也不像呀。”他比较像……惨遭地方土豪绅觊觎的落难美书生,哈哈。“不过你细微末节观察得挺详尽,应该说你是细心呢,还是无聊?”养伤之人是镇日闲闲没错啦,除了卧床数蚊子外,没啥其他事能做,他才会如此空闲地仔细观察周遭吧。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阴霾。

  “你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着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着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着,细细嚼着,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着“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三十两,我当给你。”

  “我是说,‘如果’。”她赏他白眼。“我最讨厌把人拿来当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要是有哪对爹娘胆敢牵着孩子来当银两,我一定跳出去揍那对爹娘,打得他们学会‘良心’两字怎么写!”小拳义愤填膺地抡紧。

  “像揍我一样?”他笑。当日她一踏出柜台,毫无预警,呼地就赏他一巴掌,她怒火中烧的模样,他记得牢。

  “差不多啦。”打疯子和打泯灭人性的混蛋,她下手都不会客气留情。“你刚说你不是有钱人,你如何说服谦哥让你留下?谦哥虽然偶尔会做些出乎众人意料的怪事,但次数真的不多,先前留下梅秀,可以说是他难得的心软,你呢?你拿什么利诱他?”听谦哥把他说得多神,好似他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珍稀品,不收进当铺,是当铺损失,可她左瞧右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呀。

  “没有。我没有利诱他。”严格说来,不算。

  “还是你说了啥甜言蜜语?”骗得谦哥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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