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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啃鸡腿。

  梅舒迟好像仍将她视为那个贪嘴的粉娃娃,总是将那锅梅大当家吩咐厨子炖煮的补身鸡汤全塞给她,结果他没养得多壮,全胖到她身上来了,要不是她从七岁起便因兴趣开始跟着梅庄护师们学习拳脚功夫,将鸡腿补来的肉全给练成均匀肌理,恐怕现在早成了小胖妞一个。

  偏偏最教梅姗姗捶心的是——她抵挡不住嫩鸡腿的诱惑,也抵挡不住啃完鸡腿后汹涌袭来的睡意召唤,更抵挡不住梅舒迟轻柔哄她多吃点的声音……。

  反正,她是个很没抵挡力的女人。

  “不碍事,陪着我植菊本来就属无趣,不怪你。”梅舒迟离开菊花圃,仍染着一身清香,取过搁在一旁水盆里的湿帛拭手。“睡得好吗?”

  梅姗姗没回答他关怀的问句,因为那已超乎一个主子对下属的范畴,她所能做的,只是将那件长衫递还给他。

  “三当家,你的长衫。”一句疏远,让两人生分。

  她不是贴身丫鬟,替他更衣披衫这事并非她本分,她不逾矩多事,仅是双手捧上衣衫。

  梅舒迟接过,缓缓套回长衫,而她,习惯成自然地退到他身后,如同一般护师该有的防卫动作。一抹无奈快速闪过梅舒迟脸上,但隐藏得极好,除他之外,没有第二人看出分毫。

  似乎没了赏菊的心思,梅舒迟说道:“外头风大,进屋去吧?”

  身为主子的他并不需要向她报备接下来的行程,但他从不仗恃着身份差别而让自己难以亲近,反而像在寻求她的同意般多此一问。

  “是。”梅姗姗将他的话视为命令,自是遵守,绝无二话。

  他与她,同冠梅姓,这姓氏对两人而言都非屑本家姓,梅舒迟的梅姓是他们爷爷辈的卖身予梅姓大户为奴,因而任由主子赐姓,她呢?她的梅姓也是因为她爹卖身到梅庄为长工才冠上的姓氏,同样姓梅,他已由奴为主,她却才成为他家的奴仆,风水轮流转,何时何日才轮得到她跳出囹圄,拥有与他平起平坐的地位?怕是难上加难吧。

  “姗姗——”他欲言又止。

  “主子有何吩咐?”她抱拳。

  “没什么。”最后仍是摇头。

  近来,梅舒迟时常像这样,唤了她的名,却又没两句下文,搞得她一头雾水。她本来就属于粗线条类型的丫头,加上练武练得勤,总会换来某些碎嘴的人一、两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讪笑,当然没什么玲珑心思挖掘出梅舒怀的不对劲。

  两人一如以往,沉默无语地走回府邸,表面上与一般主仆差不多,但他们两人经过之处总会引来梅庄其他人的注目,一方面是因为梅舒迟不摆架子,广受梅庄奴仆爱戴,所以见到他来,梅庄人无论再忙也会停下手边工作,朝他问声“主子好”;另一方面,梅庄人也皆怀抱着雾里看花的心态在观察梅舒迟与梅姗姗这对“青梅竹马”的主仆关系。

  论青梅竹马,梅姗姗打小就爱跟着梅舒迟身后打转,大哥哥长、大哥哥短的,只要有梅舒迟在的地方,就能找着梅姗姗的踪影,梅舒迟也疼她疼得紧,兴许是梅家没有女娃儿,他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曾有一度,还让其他奴仆在私底下议论,说着梅姗姗她爹——梅盛这回的算盘拨得好,女儿若能嫁予梅三当家,将来的富裕日子自是不用多说,气得耿直的梅盛严令禁止女儿再纠缠三当家,省得落人话柄,说他们贪图富贵!

  论主仆,明眼人都瞧得出两人之间弥漫着比主仆更嗳昧的气氛,你不说我不说,就当大伙都不知道吗?装傻!

  梅姗姗讨厌那种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眼光,像要生吞活剥人似的,她可做不来梅舒迟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只能加快脚步想回到屋内,这埋头一走,竞走到了主子前头而不自觉,形成了下属走前头,主子尾随的怪画面。

  “姗姗。”梅舒迟唤了声,前头的她不知是没听见还是故做不理,他知道越是在人多的地方,她会越发疏远两人的关系,于是再唤:“姗姗,过头了。”

  他指着那处早该转弯才能通往他院落的走廊,梅姗姗错过了拐弯,再走下去便是往西圃牡丹园,那里现在可瞧不见半朵牡丹。

  她怔然,涨红着脸走了回来,懊恼着自己的失常落人梅舒迟的眼,不,该说是不喜欢被“主子”看到她愚笨的一面,那会在“主子”心中留下坏印象。

  “别慌,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突然这么说,然后迈步先行,留下她因那句话而微瞠着眼,下一刻,她追上了梅舒迟的步伐。

  “我才没有担心什么……”她说得好小声,是反驳却更像是嘀咕,同时压低着脑袋,视线全落在长廊地板上的砖瓦。

  “三当家。”

  梅舒迟甫踏入自个儿院落的石拱门,马上有三、四名的管事团团围上,连让他坐下来喝口茶的时间也不给。

  “三当家,去年酿的五十坛菊花酒已经全数点清,另加三斤风干菊团、两斤嫩菊正差人处理着,您要不要瞧瞧?”

  “是街东客栈向咱们订的那批吗?”梅舒迟问。

  “是,一部分都照您的交代,搁在主厅。”

  “好。”

  进入主厅,整间屋内全是菊的香味,一名管事开了菊花酒的坛封,萎时醉人酒香漫开,管事斟了一小杯菊花酒给梅舒迟,他浅尝,满意地点头。

  “菊花酒酿得极好,梅喜,重阳之前三日,派人送到街东客栈,若迟了,赔钱事小,失信事大。”放下酒杯,梅舒迟继续检视着此次采收的两斤嫩菊。

  “是。”梅喜的事告一段落了,退到一旁,换人再上。

  梅乐接着禀报:“李家员外托奴仆来问,他想搭座‘金浮屠’,可不知选择哪种菊适合?”

  金浮屠是指富有人家大量购进鲜菊,缚结成塔楼,以示豪气。

  菊能人药,亦能煮茶或佐料,然而此番附加功效全然不及菊之清傲风骨、雅尚志节。文人爱菊,因其“抱香而死”,菊花凋萎并不似其余花类,蒂落枝残,相反的,菊蒂与茎干仍旧不离,花凋而香气仍存;文人爱菊,更因其绽于百花渐凋之际,孤芳于秋色中,独傲凌霜、坚守大节。富人也爱菊,因为牡丹太过贵气,容易让人有奢华的坏印象,荷莲又太过雅素,衬不出富贵人家想端的架子,菊花则因胜两者一筹,赢得君子花的美名,既不俗又不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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