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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可没想到她在进金璨阳的办公室前,人都还没见到就先碰了个钉子。

  “你敢拦着我?你不知道我是谁吗?”向天借了胆?等她当上金夫人,第一个开除的就是这个对她无礼的女秘书。

  “这是上面的规定,总经理不在办公室,闲杂人等未经同意不得擅入。”管你是谁,秘书只照命令办事。

  “我是闲杂人等?”万雪艳眼冒火花,音调略扬。

  “万小姐既不是公司员工,也不是总经理的家眷,当然属闲杂人等。”同样有豪门梦的女秘书乐于挡下她,少一个竞争者,自己就多…分希望。“你……”万雪艳深吸口气,压下怒气。“我和你们总经理,关系匪浅,你最好给我识相点,不要惹我发火。”

  等着瞧吧,她一定会成为总经理夫人,然后是总裁夫人,整个公司迟早都是她一人所有。

  “那也要我们总经理肯承认才行呀,要是每个上门的女人,自称跟总经理关系匪浅,那他干么要回头追他的前妻?”女秘书一嘘嘴,其实这点最教她不平,近在眼前的尤物如她,总经理不想要,非要追着乏味的前妻跑。

  “你说什么——”刺耳的尖锐女声几乎震破耳膜,难以置信的万艳铁青着一张脸。

  她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也无法不怀疑有人造假,否则短短的时间内,事情的发展怎么可能会这样,一举推翻她用尽心机的计划。

  在威胁利诱下,秘书告诉万雪艳,金璨阳已多日未到公司坐镇了,他让职员来回奔波送公文,目的只有一个,便是追老婆去。

  乍闻此事,她顿时妒火中烧,两颗眼球快被嫉妒给烧红,她没多作停留,随即冲向她刚获知的地点。

  “泷之屋…”到底在哪里,怎么这么难找?

  属于派对动物的万雪艳习惯了奢靡的夜生活,平日是不过午不起床,而且因为怕晒黑,所以也不在太阳底下走动。百货公司是她第二个家,堕落夜店是她唯一肯待的巢穴。

  可为了找回她日后的大金主,她坐上计程车前往偏僻的郊区这里只想着要如何挽回劣势,让金璨阳重回她的怀抱。

  车子只载她到小型的社区公园后便无法前进,接下来她必须自己步行附近的居民都说“泷之屋”很好找,一直走下去就看得见。

  “什么叫一直走下去?这样要走到什么时候?根本连间像样的房子也没瞧见……”她已经受不了继续走路了!

  万艳是个没吃过苦的娇娇女,从小家境不错,之前仗着跟金璨阳的情侣关系,她的一切开销也全由他支付,多年来始终过着养尊处优的贵妇生活。

  即使两人后来分手了,他还是给了她一笔相当丰厚的“分手费”,如不过度挥霍、花钱如流水的话,三、五年内不工作,也能过得像个千金小姐。可惜她不是个懂得珍惜的人,手边的钱已花完,就又回到已婚的前男发身边,对多金的他垂涎万分。

  这一次,她不甘心只拿些小钱,她要更多更多,最好有取用不尽得金钱供她花用…因此她设下一个圈套,故意以情伤为由约金璨阳共赴酒吧,蓄意借酒浇愁,实则行勾引之举,哭倒在他怀中取得怜惜。另一方面,她又传暧昧简讯给他,企图破坏他们夫妻的感情,果真导致两人离婚。

  但她也知道自己不能操之过急,立即送上门填满空位肯定会被怀疑,为此还特地出了一趟国门,以为事情会如她预期的进行,谁知……“不过是个平凡的孤女。没背景、没靠山。走了就走了,干么还去追……”真是气死人,娇艳动人的她会比不上他清粥小菜般的前妻吗?

  太阳的强光照得万雪艳一肚子火,越想越不甘心的重重一跺脚,不自觉弯进一条鲜有人踪的森林小径。

  绕呀绕的她,始终走不出去,正想破口大骂时,突然看见一个小男孩在树下写生。

  她臭着一张脸走上前,口气不善的问话,丝毫不见客气。

  “喂!小鬼,“泷之屋”往哪走?”要不是看不到半个大人,她才懒得问个小鬼。

  小鬼?

  小男孩被她突然出声吓一跳,彩色笔也歪了一下,大大的太阳从中间剖成一半,立刻变成艳红色橘子。

  小嘴微噘的管堂抬起头,看到万雪艳的脸,当场吓得用手直比大喊,“有鬼——”

  “什么有鬼?哪里有鬼?”听他大喊,她也紧张了,神色慌张地拔腿就想跑。

  “你呀!你不是死不瞑目的女鬼吗?”看清她身后有影子后,管堂不怕了,胆子也大了起来。

  “谁说我是女鬼了?你有看过比我更漂亮的鬼……呸呸呸我是人!才不是鬼。”有眼无珠的臭小鬼。

  管堂非常有求知精神的问:“那你干么把彩色笔涂在脸上?

  很丑耶!”原来因为晒太阳,万雪艳流了不少汗,精致的五官有点脱妆,汗水混和着蜜粉凝结成一小粒一小粒的块状物,出现了颜色不均匀的落差。

  而且她的眼线糊了、唇膏掉色鼻头冒出一颗痘痘,少了艳丽妩媚,多了一丝狼狈。

  “你敢说我丑?你这小鬼懂不懂欣赏啊?我可是很多男人抢着追求的大美女,他们见到我就像蜜蜂见到蜜,饥渴地想扑倒我。”生气的大吼,不容许有人说她不美,甚至是丑。

  还不是男人的管堂当然听不懂什么叫饥渴,他偏过头,说了句让万雪艳差点抓狂的话。“那你到这里干什么?我没看见有人追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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