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寄秋 > 农家夫人有官威 | 上页 下页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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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也是少数在村子里盖三进院大宅的大户人家,他们家仆人穿的衣服料子都比朱小蝉家好上十倍。 可怪得很,王秀轩和朱小蝉十分投缘,他一点也不嫌她又黑又瘦,反而很喜欢跟她讲话,对她比对自家妹子还好。 “跑慢点,你看你又流汗了,虽然这天气热了些,可是风一吹很容易着凉,你好了伤疤忘了痛,不记得躺在床上一个月喝苦药那段时日了?”王秀轩取出素净的帕子,举止优雅的轻拭朱小蝉满脸的汗。 “秀轩哥哥等很久了吧!我们快来学字,一会儿你娘又来喊你了。”她娘不喜欢她,很势利。 朱家没有一个孩子识字,朱大壮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好,为了隐瞒自个儿认字识文,朱小蝉只好“拜师”了,假装请秀才的儿子来教她,两人偷偷摸摸地进行教学。 不过要用毛笔习字真的很难,她的字丑得不能见人,在现代被笑话了好几回,好在朱家穷买不起纸笔,王秀轩教她拿树枝在沙地上写字,她再装一下,好歹像个样子。 “我娘到镇上去了,今天不在家,你先坐下来,练练我先前教你的二十个大字,要工整,不可心急。”王秀轩面上平和,嘴边带了一抹和煦笑意,俊眸朗明如星。 私塾是一旬一休沐,上十天课休息一天,学生得以放假,不用到私塾上课,王秀轩便利用这一日教她认字。 朱小蝉一笔一划的写着李白的《静夜思》,只是字体有些刻意的歪歪斜斜,“秀轩哥哥,我要的种子你找到了没,还有种薯……哎哟!你打我手……”好个臭小子,连姊也敢动手。 “专心。”一心两用,不用心。 她嘟起嘴,很不甘愿,“人家写得很好,你不觉得吗?” “还可以更好。”她很聪明,但是不够专注。 “我又不考状元,字写得太好有什么用,我认得字就好,你的要求不要那么高嘛!我会有压力的。”又不是要教出名门淑女,别差太多就成了,她不想当鸡群里那只鹤,太引人注目。 庄稼人靠天吃饭,太出众反而不好,她只想做个种田人的女儿,日后最多做个小生意,太过出锋头易招来祸事。 祸福与共呀!人的福气不要太多,福少祸无。 面白如玉的王秀轩笑着往她脑门一弹指。“谬论,习字能涵养性情,你这个性太野了,得改一改。” “怎么,你嫌弃呀!”她仰起鼻孔,一副嚣张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偏黑的小脸装着傲气,有着令人芫尔的可爱。 王秀轩失笑地捏她鼻头。“是嫌弃,教不好学生,丢脸的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夫子。” “别捏别捏,扁了,我本来就不好看了,再捏就变丑了。”女孩家的颜面问题可是很重要的。 小时候丑不是丑,从她的五官看来,以后就算长不成大美人也差不到哪去,至少是清秀佳人。 她唯一要克服的是皮肤黑,而她有十几种美白法子,此时七岁的她还有几年功夫能白回来。 “不会呀!我看二妞就很顺眼,鼻子扁一点更可爱。”他半是取笑,半是调侃,一点也不认为她丑。 自从在河里救起她后,王秀轩才和朱小蝉走得近,之前他们之间根本毫无交情,虽然见过面,但也只是点头之交,两人连一句话也没交谈过,“等级”不同。 后来不知怎么地越走越近,朱小蝉一有事就要找王秀轩,王秀轩一有空不是先回家,而是先去朱家找朱小蝉,总觉得她比自家一板一眼的妹妹有趣,和她在一起很开心。 这件事让王秀轩的母亲王夫人很不高兴,她认为以他们的身分不该和粗鄙人走得太近,不只一次以言语暗示儿子离朱家女儿远一点,她就是讨厌朱小蝉的“轻浮”。 可惜她的不悦不代表王家父子俩的意愿,其实王秀才还挺中意朱小蝉的伶俐,所以王夫人一厢情愿地说她的,王秀轩仍不改其态的与之往来,甚至更加的怜惜疼爱朱小蝉。 “不许叫我二妞,我是朱小蝉。”小时候叫二妞是可爱,等长大了还喊二妞是丢脸,她要防患未然。 “种子不要了?”王秀轩笑眸里多了抹明亮。 一听到种子,她马上现实的转为脆生生的软甜嗓音。“秀轩哥哥,我最喜欢你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 “巧言令色。”他装作不买账,可满眼的笑意瞒不了人。 “才不是呢!是实话,除了我阿爹阿娘,还有大姊、柱子,秀轩哥哥对我最好最好了,我以后也会对你很好。”她在心里唾弃自己,为了几颗种子连人品都可抛却。 他笑了笑,抚了抚她枯黄的发。“我在镇上买了几条发带,你头发长长了,叫你大姊给你绑辫子。” “种子呢?”她接过发带还不知足,喜孜孜的伸出手。 “真让你种出来了,别忘了让我尝尝味道。”交出一袋种子,他失笑的摇摇头。真拿她没办法,要东西要得理直气壮。 朱小蝉像小狗见到肉骨头似的,两眼亮得发光,直点头。“嗯!嗯!我叫阿娘教我煮饭,烧出几道好菜请你。” “好,我等你。”他长指一抚,微讶地感觉到她粗糙的面颊似乎变细了,有些滑手。 “那种薯呢?”翻看了下袋里的种子,她又问。那才是宝,能饱人肚肠。 “我在镇上没找到,不过听说邻县有,过几天我让坤叔给你送去。”她就琢磨着玩吧! 坤叔名叫郑坤,是王家的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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