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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皇帝驾崩以后,流民村就空了,大半的村民欢天喜地的收拾行囊回乡去,只有少部分无家可归又舍不得放下多年积累家业的人留下,村里十室九空,多了一堆空屋。

  宁知秋游说家里人买下这些空屋,改建成一排排的蚕房,她买来更多的下人来养蚕,并着手择地盖书院。

  根据本朝律法,开垦荒地为开垦者所有,他人不得侵占,一旦立据便成事实,按时缴纳税赋。

  因为罪民人数不多,因此允许自给自足的开荒,免得衣食无着酿成灾祸,但平民百姓不可与驻军争地,避免朝廷的屯兵没粮可食。

  脑子转得快的宁知秋便挑这个漏洞,趁着还有罪民身分的时候赶紧圈地,所圈下的地就是他们家的,日后皇上殡天,名下的田地也不会被要回,成为她恢复良民身分后的私产。

  她还聪明的把地圈在驻军附近,既不会和原先的屯地相冲突,又有军队的保护,免受外族的侵扰。

  她每走一步都算得精准,用最少的气力争取到最大的刹益,少有失误。

  当日后蜀地成为天下四大米仓之时,她早已赚得盆满钵溢了。

  这些都是后话,在圈地、整地又种下桑树苗后,一件和宁知秋有关的大事发生了。

  “提……提亲?!”

  震惊不已的宁锦昌都结巴了,两眼睁大,久久说不出话来,不敢相信耳朵听见的话,他太惊讶了,惊讶到不知该说什么,温和睿智的眼看着明明很熟悉,此时却觉得陌生的男子。

  当邻居,他以礼相待,君子之交淡如水,遇见了不亲不疏的点头示意即可,但做女婿,那可要挑剔一番了,原本顺眼的地方如今看来处处不顺,刺眼得很,没得好脸色。

  “是呀!我这表外侄都二十多岁了,至今还是孤身一人,我当长辈的实在看不下去,只能出面为他说一门巧亲,盼他来年得个大胖小子,日后给他养老送终……”哼!这死小子肯成亲了,真不容易,等了多少年才终于点头。

  “王爷……”宁锦昌惶恐。

  膀大腰粗的中年男子笑着挥手,“在军中没有王爷,你就喊我都督吧!往后都是一家人了。”

  身为中军大都督的庆王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祖先战功起家,为历代帝王所信任,到他这一代,奉派驻守蜀地。

  他还有另一个身分是华胜衣的表亲,他娘和华胜衣的外祖母是感情甚笃的表姊妹,一度因两家走得近而差点娶了表妹,只因他奉派外地而错过,表妹另嫁高门大户。

  那位有缘无分的表妹便是华胜衣的生母,他至今仍念念不忘。

  “是的,大都督,你的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罪民诚惶诚恐。”隔壁的小子本事真大,居然请得动都督大人来说亲。

  “唉!自己人别客套,大家别拘束呀!该笑就笑,该说就说,咱们结的是亲,可不是结仇。”一说完,庆王笑声宏亮,他全无架子的态度让神情紧绷的宁家人十分受用。

  “是,是,结亲,小女能被指挥使大人看中是她的荣幸,我们一家也与有荣焉,可是……”宁锦昌一头虚汗。

  “可是什么?”还有什么不妥?

  见庆王一脸威仪,他不禁胆颤。“小女身子自幼体弱,怕是不好生养,且因为常有病痛,难免养娇了,女儿家的性子阴晴不定,恐会累及指挥使大人。”

  他有女如玉,亭亭而立,生得仙姿玉骨,妩媚多娇,这小子连话也没透一声就带人上门求亲,真当人这么好娶吗?

  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欢喜,周氏十分满意,但岳父大人看半子那是越看越讨厌,很不得一踹出去。

  他养大一个女儿容易吗?又是请医又是喂药的,费尽苦心拉拔长大,还想将她多养几年好多陪陪二老,谁知才一及笄就有人来枪,大言不惭家中不缺粮,能供养一朵娇花。

  宁锦昌心里恨呀!女儿是心头肉,岂能随意割舍。

  “这……”身子不好的确是一大难题,日后的子嗣问题……嗯,为难了。

  “世伯大可不必为此忧心,小侄与你们比邻多年,深知令嫒性情如何,但我养得起。”华胜衣掀抱一跪。

  “你……你这是……”跪天跪地跪君父,堂堂男子汉怎能随便向人下跪,他福薄,承受不起。

  看着眼前双膝落地的离大男子,宁锦昌心头一颤,感受到他所带来的强大气势,直逼脸面而来。

  尤其那一句“我养得起”更是霸气,把人逼得无处可躲呀!真想直接给他跪下,求他别逼小老儿了。

  “愿求娶宁家二小姊为妻,此生定不辜负,请世伯成全。”华胜天昂首朗声而道,气韵醇厚。

  “欸!男儿膝下有黄金,岂可屈膝人前,快起快起。”有这样逼人的,女儿不嫁他还不成,比土匪还强横。

  “岳父也是父,我跪父理所当然。”跪一跪能如愿以偿,矮人一截又何妨,迟早有此一拜。

  啊!这小子的行事做派怎么那么像他小女儿,都是横着来,只不过一个强硬,一个娇气,但殊途同归。

  有些架不住的宁锦昌抚着额,暗自呻吟。

  “哎呀!年轻人骨头软,就让他跪着无妨,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哪有那么简单,人家养个女儿得费多少心血呀!哪能平白让这人拙口笨的臭小子得去,连句好听话也不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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