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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如今被她撞上了,岂有轻饶之理,唯独没算计在内的是他的出现。

  “我想我大概知晓个一二,你别苦恼担心会坏人贞节。”炜烈看着“他”那张芙蓉面……唉!

  月剎非常“惊讶”地压低嗓音。“你晌午去找过我?”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王家千金趁我午憩时侵犯……呃!睡上我的床?”

  王家千金的浪名全城皆知,是个贪恋男色的花痴女,如今借来一用当是积她福泽吧!

  “我去教训她。”炜烈提腿欲行。

  月剎连忙拉住他,“给姑娘家留点薄面,我没吃什么亏。”让他去了还得了。

  “她摸了你哪里?”

  嗄?!不会吧!他问这么仔细干么,难不成想拿剑去砍人手脚吗?

  她纳闷地回道:“手臂和胸。”

  “我去砍了她的贱手。”

  “你……”月剎惊讶他该不会……爱上男人了吧?“你千万要冷静,斩人手臂是犯大清律法的。”

  “你未剃发不也犯了大清律法?”他虽回了一句,却舍不得见“他”落发。

  她连忙扯出借口,“我……我服丧。”这人管得真精。

  “丧?!”

  “前些年家祖过往,以汉人民俗是三年蓄发带孝,然后先父又跟着辞世,因此小弟至今剃不了发。”

  “噢!”

  炜烈提了剑往前走,月剎当他要找间饭馆或客栈用膳,谁知他愈走愈奇怪,略过街上的食堂,一直……

  “烈哥,你向来都这么冲动吗?”她主动握住他的手往另一条街上行去,手心竟传来一阵酥麻感。

  “她不该碰了你,你是我的……兄弟。”对“他”的那股莫名占有欲,竟强得令他惊骇。

  一个如花似玉的……男人。

  自己居然对个男人起了怜惜、疼宠之心,恨不得把他揉在掌心里呵护,为他阻挡所有风雨。

  这是什么心态?莫非是——爱?

  不。炜烈极力地把这个可能性排出脑海,他怎么可能爱上个男人,他一直喜欢的是女人呀!

  望着小小白细的嫩手覆在他大掌上,一股异样的情愫在他体内流窜,这小手如此特殊却又非常切合地与他互握,似乎生来就该应于这位置。

  那小巧的纤指当真秀丽诱人,叫人忍不住一口吞了。

  而他果真在上头落下一记深长的吻。

  “于礼不合呀!烈哥。”一向泰山崩于前不动其色的月剎,霎时被他败德的举止吓了一跳。

  她的反应并非害羞,而是此刻她扮演的身分是位贵公子。

  两个男人在街上行男女间才有的亲密事,是会被卫道人士乱石打死的。

  她是很珍惜生命的。

  “我在帮你吃掉手上的脏东西。”炜烈毫无愧色地握紧“他”欲挣脱的小手。

  男人的手不该细如白玉,这全是他自找,恕不得人轻薄。

  “我的手很干净,是阿弥帮我洗的。”该死,看来她惹上大麻烦了。

  身后的阿弥点头附和。

  炜烈瞧了一眼貌不惊人的阿弥。“以后我帮你洗,用不着小厮。”

  “不……不好吧!”用口水洗?她可禁不起他这般吓人,“我们都是男人。”

  “啰嗦,我说了算。”他霸道地宣示。

  月剎算是遇上了对手,完全不吃她软调的好言策略。

  其实她要挣脱他的掌握易如反掌,只要施些腕力即可。

  但唯一作茧自缚的是,她是个该死的“书生”——一个武功全无的软脚虾。

  “可是我们不住在一起,实在不方便。”她的用意是为了打消他的怪念头,谁知竟弄巧成拙。

  炜烈强势地决定,“你搬来和我住。”嗯!好主意,自己可以一睁开眼就看到他的美丽。

  “我搬去和你住……”一发现有原形毕露之虞,月剎赶紧压低嗓音。“小弟家中有老母侍养,弟幼难以肩负家业,烈哥美意小弟心领了。”

  “说完了没?”他不耐烦地等“他”背书。

  这南火脾气真坏。“小弟讲完了。”

  “那好,你想吃哪家的菜色?”

  抬头一望,她正站在两家比邻相连、菜色迥异的客栈中央,一家是江浙菜,一家是广东小炒。

  “客随主便,全凭烈哥的意思。”她根本不饿,只是随口圆谎罢了。

  “就这家吧!”炜烈指着广兴楼的招牌。

  “这家的价格不便宜。”是玄月神教名下的产业,她自然清楚。

  “我银子太多想散财,你放心的吃。”

  至于先前的问题,炜烈选择让步了吗?

  其实不然。

  结果就在这顿饭后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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