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寄秋 > 京城有娇医 | 上页 下页 |
六十二 |
|
“刺杀军中将领是唯一死罪,你以为他活得了吗?就算主帅不下令处死他,我也会命人将他五马分尸。”凌丹云说得冷绝,阴郁的眼眸中没有一丝母子之情。 “什么,你将他五马分尸?”杨向晴惊得站起身,神色惊恸。 他冷笑道:“你也会痛吗?阵前杀将形同叛国,在你命令他来杀我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死人了,不管成不成功都得死。” “不!不可能,他不会死的!他说过我一生都是他誓死追随的小姐,他会护着我走到最后……” 杨成,那个最爱她的人,为了守护她而终身未娶,不论她说什么他从不拒绝。 杨成曾是杨国公府的护卫头子,后因杨向晴嫁入宁王府,他也自愿陪嫁入府,成为她暗地里的势力。 “他不是用他的生命成全了你的执念,也算做到他对你的诺言,再说了……是你逼死他的。”蒙蒙她娘说过,要逼得他娘崩溃,真相才会水落石出。 不得不说辛静湖是逼供的高手,她从不刑求,只是将人关在一个阴暗的小屋子里,不让他睡,一天只给他吃半饱的一餐,不给他水,逼他喝自己排出的尿。 不到七天,死不张嘴的硬汉杨成终于招了,瘦得皮包骨的他声音沙哑,一句一血泪的娓娓道来。 他本是杨家养子,与宁王妃自幼青梅竹马长大,他爱慕她许久却不敢开口,直到她爱上少年风流的宁王。 杨成虽心痛如绞,却只能忍痛成全,但为了能够继续护着心爱的女人,他放弃有可能加官进爵的机会,隐身在她身后。 “不是我!不是我,我只是要他杀了你而已,为什么死的却是他?!他不该死,死的应该是你!”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跟她作对,为什么就不能顺她一回?不是说她美得倾城倾国,有绝世风华,为何她爱的男人却不爱她、而爱她的男人却死了? 凌丹云的心狠狠揪痛,面容苦涩,在母妃心中,他始终是最低微的。“当时我们正在和北戎交手,他出手无疑是通敌,母妃该知晓这个罪有多重,是诛九族的大罪。” 杨成也很聪明,他伪装成北戎刺客,一旦事发只会推到北戎人头上,不会扯出他身后那个人。 只可惜他高估了自己,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最后还是受不了折磨,终于在反复的审问下漏了口风。 “诛、诛九族……”杨向晴的脸色猛地刷白。 杨成虽是她的护卫,但只要有调查,便能查出他出自杨国公府,早年他和不少世家子弟来往过,不难认出。 “所以他必须死,这件事是我作主压下来的,否则这罪名一旦确立,杨国公府三百六十七条命只能陪葬。”他将伤害降到最低,以无比愧疚的心情面对救了他一命的沈万里。 “畜生!你敢忤逆不孝,你死了不就没事了,为何还要活着戳我的心……”杨成,我杨向晴对不起你。 “畜生也是你生的,你都没死,凭什么要我死?我再不孝也未手刃血亲。”虎毒不食子,她却连畜生都不如。 不知是哪一句话触动了杨向晴的痛处,她忽然失控的朝凌丹云丢掷茶碗。“我何德何能生得出你这个乖儿子,能干了,能揭我疮疤,知道我不想死,要活着磨死你。” 他忍着心头的悲凉,幽幽回道:“母妃是我的亲生母亲吗?” 闻言,她仰天大笑。“你终于还是问了,我等这一天足足等了十九年,从你被抱到我面前的那一天,我就想说了。” 但是没人敢问,她憋得好难受。 十九年了,这件事居然能隐瞒这么久,连她都深感意外。 “你不是我亲娘。”当娘的不可能要自己孩儿的命。 “对,我不是你亲娘,生你的女人叫杨向晴,而我是杨向慧,你娘是我的孪生姊姊。”好久了,她都快忘了自己的名字,慧儿,慧儿……当年他便是如此轻柔的唤着她。 凌丹云心头一惊,却不讶异,他早预想过有可能是这样的结果。“我亲娘呢?” 似乎没听见他说了什么,杨向慧面露狠色的狂笑不已。“什么血亲,她是和我最亲的同胞姊姊,从小她要什么我都让给她,她说的话我从无不听,我像条小尾巴跟在她身后,崇拜她的明朗大方,和谁都处得来……可是她却抢了我的男人,还口口声声说不是她的错,她不过爱上一个男人,而那个人也为我所爱……”太无耻,太不要脸了! 因为姊妹俩心系同一个男人,姊妹因此决裂,不得所爱的杨向慧从此心性大变,不再相信亲情。 血亲两字是她的死穴——听到就癫狂,她的一生不幸便是拜最亲的姊姊所赐,要她如何不痛恨? “所以你想杀了我?”好母债子偿? “是,我要你死,我得不到的凭什么她能拥有,她已经夺走我最爱的男人的心,我也要把她的最爱也夺走。”公平。 “我是她最爱的人……”不是父王? “对,姊姊说过她可以不要生命,不要男人,什么也不要,只要把你平安的生下来,你是她的最爱。太可笑了,她拼着一死也要孩子活,最后连三句话都没说完就死了。” 当时她不知道有多开心,姊姊死了,她和宁王便能重拾往日的缱绻爱恋。 可是她没想到,姊姊死了,宁王也变了,她成为破坏他们感情的凶手,每个人都指责她自私自利,只为自己而活, 知道生母是在意自己的,凌丹云又喜又悲。“江南弊案那事你也出手了?” 看着他无波无浪的神情,杨向慧仿佛看见对她视若无睹的宁王,由爱转恨的恨意如波涛翻涌而出,“那一次真可惜,你差点就死了,可是我更扼腕在你三岁时对你下的毒,居然没有让你毒发身亡。”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