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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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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女儿渐渐长大,开始会跑会跳,会问一万个为什么,两夫妻惊觉到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刚好女儿也到了该受教育的年纪,加上台湾的幼稚园师资卓越,有双语教学和娃娃车接送,两人商量了一夜便把女儿带回国,将孩子扔给他。 看着兄嫂扬长而去的背影,苦笑不已的他哪有拒绝的余地,只能承担下来,谁叫他是人家的弟弟,侄女的亲叔叔,这份重大责任不接下说不过去。 “祈筱涵,刚要你乖一点,一转身又把我的话抛在脑后,非要罚你才会乖吗?”他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谓,反正他心如明镜,不会搞错自家小孩。 祈筱涵可怜兮兮的抬头,眼眶嗔泪。“爹地,我不要这个保母,她欺负我,说要把我丢出去。” “那是因为你调皮弄得她一身湿,你知不知道穿着湿衣服会感冒,延误医治会导致肺炎,严重点还会肺积水死掉。”他故意把话说重吓她。 “我……我……”她一听,咬着手指,小脸微白,怕真把人害死了,偷偷朝身上犹在滴水的保母瞄去一眼。 “去跟保母道歉,说你再也不敢胡来了。”祈煜翔轻推了小侄女一下,板着脸说。 “我不要。”祈筱涵摇头摇得坚定。她是有些心虚,但是她绝对不道歉。 “祈筱涵,你若不道歉,晚上没有你爱吃的红烧肉了。”他的神情很严肃,说出口的惩罚却有些好笑。 “我要吃红烧肉,要吃要吃,我要吃……爹地大坏蛋,你想饿死可爱的小涵涵……” 说着说着,她眼眶盈满泪水,似有决堤之势。 “祈筱涵你……你……”祈煜翔想大声怕吓到孩子,想打又打不下手,神情十分慌张。 看着叔侄俩一来一往,苗秀芝同情的摇摇头,在这场战争中,大人明显是落败一方,而且败得惨兮兮,因为他心软,没外表来得凶狠。 不是她厉害到一眼就能看出雇主的个性,而是眼前的男人对她来说算是熟人,开始时没认出来,可是似曾相识的轮廓和五官让她产生疑惑。 感谢她超强的记忆力,稍微一想就记起他是谁,虽然长高、变壮、声音低沉,多了成年男子的味道外,长相变得不多,只是大了一号,胳臂比她粗而已。 难怪好端端地作起幼年时期的梦,原来是再见童年玩伴呀! 人家说三岁看大,小时候他就是个耳根子软的乖小孩,人家说什么就做什么,尽管知晓是错的,还是傻气的错下去,性子软好拿捏,根本是颗软柿子,硬不起来。 本以为长大了会稍有改进,没想到仍是外硬内软的性子,连个五岁的小孩都能骑在他头上撒野,真是叫人无言以对。 “祈先生,你要教训侄女可以先等会儿吗?我这衣服湿得能拧出一公升水,麻烦先拿件干爽的衣衫让我换上,我可不想死于肺积水。”她敢打赌,他听到这话一定会有所反应。 果不其然,她刚说要换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红。 “我这里没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没有带替换衣服……”看到她两手空空,他话到一半就打住了,脸上出现短暂尴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赶紧从她的身上挪开。 只不过他虽然很快的移开视线,可是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已经烙在眼底,腰身纤细,双腿长且匀称,臀部浑 圆,胸前起伏的丘陵着实有料。 这、这天使与魔鬼的交战,到底该不该看?身为品性端正的雇主,他的思绪实在不应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转。 “拿件你的白衬衫,我将就点,快去。”苗秀芝的口气多了指使,多年前的习惯难改。 差三岁的两人有过一段纯纯的美好时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学那一年才发现他们不是同年级,他念小一时苗秀芝刚升中班,一个在国小上课,一个则在国小附设的幼稚园,好在离得不远,下了课还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们也不在意,照样玩得开心。 不过等到苗秀芝背上书包要当小一新生时,升上三年级的祈煜翔又要转学了,当初他只是来乡下养病的,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来的家,一场不大不小的欢送会过后,南北各一方。 时间是感情的杀手,两小无猜渐行渐远,在彼此的心中彷佛天空划过的一道彩虹,存在过,但不长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在他的情史里,初恋是大学学妹,后来移情别恋富二代的公子哥儿,从此再也没有连络,各过各的生活。 “喔好,我去拿。”走到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他怎么应得这么顺口,好像保母才是女主人,他是帮佣。“咳!男女有别,你总不好穿男人的衣服,不如……” “一个大男人比女人还婆婆妈妈,我都没嫌你有汗臭味了,你是在扭捏什么,不就是一件衣服,你穿或是我穿还能变成两件不成。”为了一件衣服感冒太不划算。 “可是……”他拧起眉,神色变得严峻。 不笑的他十足凶样,不知他真性情的人一瞧见,十之八九会退避三舍,绝对不会主动招惹。 他这不怒而威的凶狠长相在房地产这行着实占了不少便宜,土地的取得和房屋的销售时常有不明人士介入,一旦涉及庞大的利益,道上混的哪会不出来说几句话。 而他的尊容让想来分一杯羹的人多少有所顾虑,再加上他的崛起过程太神秘,让这些人望之却步,踢不动的铁板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万一大鱼吃小鱼,小弟没干上大哥先被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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