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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乐于捐献微薄的贱躯。”

  他顺着她的话尾往下接续,一点都没发现某人的电光照正在凌迟他。

  “自知贱躯就给我滚远点,她不是不嫌弃,而是听不懂你的狗话。”以身相许?凭你也……呸!

  一曲未终,任行傲已受不了雨宫恋子若有似无的肢体挑逗,不断地以她托高的胸脯磨蹭他的西装,硬挤出来的乳沟隐约可见。

  大不一定美,但明明不大却使用一大堆辅助工具做假,让人看了伤眼,不看怕她伤心,真是难为男人。

  因此他故意将脚板放在她的高跟鞋下,伪装她舞艺不清踩了他的脚而呼疼,藉故退出舞池。

  “喔!狗话。”杜易霖眉梢一扬。“我记得你和我念同一所学院,原来咱们是狗友呀!”

  “去你的狗友。”任行傲把雨宫恋子塞回他怀中。

  “好好保管。”

  “什么好好保管,任大哥你好讨厌哦!”雨宫恋子又“巴”回他身上。

  好宽好温暖的胸膛,她耍赖地枕入其中,双手紧紧地勾着他的颈项,一副誓死保卫私有物的模样,嘴边有着浅浅的笑波。

  这个男人是她的,谁都不许碰。

  “恋子,不要胡闹,这样有损雨宫的名声。”很坚决,任行傲以男人的力气握住她蛇般的手扯离他的身体。

  以男人的眼光,她的确是位性感尤物,抚媚的厚唇,诱人的勾魂眼,软呢地浓语,细致白皙的肌肤,和那双圆润修长的玉腿,勾画出一幅撩人的美景。

  定力稍微差的男人,只伯难逃她的美人香,一头栽进温柔乡。

  但对他而言,雨宫恋子四个字代表麻烦、黏人和罪恶,以及摆脱不掉的恶梦。

  恋子虽是日本人,但自幼在台湾受教育,从她刚升高中那年见到他,就像蜜蜂见着上等的花蜜紧黏着他,赶都赶不走。

  他约会她破坏,他和女人上床,她就带着警察去“捉奸”,他只要和有点姿色的女子多讲上两句话,她就请打手去教训人家。

  一次两次尚可忍受,次数一多他就不再姑息,为了一劳永逸,干脆出国念书,然后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十年不曾回到台湾。

  原以为时间一久,任性的小女孩该有些长进,不再视他为丈夫人选而另有伴侣,没想到……唉!

  小女孩是长大了,但那更加骄纵的利用女人的身体来达到目的,他头疼极了。

  “你看,大哥又被恋子绕上了。”

  甫一进门的一对情侣,眼尖地瞧见众人的焦点,同情地笑了笑,和商场上的旧识及世交好友打打招呼,营造不亲不疏的礼貌。

  “行傲是满可怜的,绕了大半个地球还是逃不开女性的执着。”

  “咱们过去帮帮他好吗?”

  “能不帮吗?”何绍纬走了几步突然停住。“咦!她怎么也来了?”

  “她?!谁呀!”她顺着他的视线一望,愕然的问道:“那个穿……套装的女人是谁?”

  一屋子争妍斗艳,名花缭绕,涂烟抹绿的女人堆中,任行柔很轻易的瞧见那道灰蓝色影子,就像在孔雀群发现只鸽子一样简单。

  她和在场所有身份“高贵”的女人不同,自顾自的吃着点心,神情自然而……理所当然?

  这真的有点儿突冗又教人移不开视线,恍若她才是宴会的主角,天地间惟有她一人。

  “她,你一定很熟悉,常出现在任伯伯口中的天才,任伯伯巴不得将所有子女都调教成她那样。”

  “你是说……她是风、天、亚?”

  何绍纬笑着点点头,伸手因上她因惊讶而张开的小檀口,莞尔地注视她一变再变的多采脸庞。

  他就是爱她的可爱。

  “天呀,风天亚原来长这模祥,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耶!”

  “不然你以为她有三头六臂还是酷斯拉再世。”瞧她眼都发亮了。

  任行柔娇嗔的嘟着嘴抗议。“小说和电影中的天才都一副拙拙的,人家怎会知道她是美女一族。”

  记忆中的天才形象是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生活白痴,整天抱着一堆资料死守着电脑荧幕,只专精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

  而她完全颠覆传统,看起来平凡的装扮却难掩不平凡的风采,有点吉普赛人的复古味道,外加个人内蕴光华的气质。

  总之一句话:原钻的光芒非雕工能刻。

  何绍纬在她耳朵说着悄悄话,“透露一个本世纪最大的秘密,你大哥在追她。”

  “追?!”任行柔眼睛倏然瞠大,心脏开始兴奋。

  “一定还没追到。”

  “噢?!这么肯定,太不给你大哥面子。”他的嘴角有可疑的抽搐。

  “拜托,我有眼睛看,人家根本甩都不甩大哥求助兼恐吓的凌厉眼神,可想而知结果是什么。”

  哗!偶像,敢让大哥英雄无用武之地,真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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