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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上官静忽地举起左手,他自己也很纳闷地看看张开的五指,不解为何要举高,直到手心不由自主的落在发丝柔顺的黑色头颅上,他才恍然明白是想摸摸她的如瀑云丝。

  顺滑的触感从指间窜过,这头发养得真好,又黑又亮,仿佛轻轻一揉,就要化在他手里了。

  莫名地,他喜欢上这一头黑亮乌丝,觉得比他摸过的绸缎还要滑手,细细滑溜的感觉仍留在指缝间。

  “我七岁,你大我一倍,大哥哥订亲了吗?”十四岁不小了,一般权贵人家早相好一门亲事。

  “尚未。”他说得简洁。

  “为什么呢?你爹娘不着急?”他长得这副长相还是早日定下人家的好,免得成了祸害。

  “我爹死了。”他早不记得他的模样,只记得他抱着自己坐在腿上,一笔一画地教他写字。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和同母兄长相差二十岁,原本他有十六个异母兄长,但如今还活着的不到五名。

  “啊!那你娘改嫁了吗?”不然怎会无暇顾及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儿子,他那张秀色可餐的脸多叫人垂涎。

  “改嫁?”她敢?!

  她没有别的路可走,除了殉葬。

  “大哥哥,不是我在危言耸听,你实在太貌美如花了,若是不想被有些‘癖好’的男人给扑倒,赶紧娶个妻子把自己弄老了,也许憔悴点就没那么好看了。”他绝对是彩虹男的心仪对象,当了多年讲师的她都有点动心地想掐一掐、摸一摸他,更遑论若是碰到喜欢小倌的伪君子。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张脸真招祸。

  “没人敢动我。”除非他们不想活了。

  赵若瑾一脸“怜悯”的拍拍他修润的手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都有疏于防备的时候,要知道有些人真的很无耻,他们明着不行就暗抢,什么设陷阱、暗算的,叫人防不胜防。”

  “小瑾儿。”她的头发真好摸。

  “嗯?”她随口一应,忽然发现不对,她几时多了小名,小瑾儿听起来像在喊小太监。

  “以后在人前喊我十七爷,人后就叫十七哥吧!”他看着自己被拍过的手,不懂他怎会容忍她的碰触?

  或许是因为她很有趣?十足十无害的小东西,让人联想到深山野林里捧着核桃壳啃的蓬尾松鼠,墨黑大眼骨碌碌的转着,很是讨喜,叫人越看越爱。

  “十七哥……”哗!他家兄弟真多,家族旺盛。

  赵若瑾若知晓上官静的真实身分,只怕她脸上的羡慕会转为同情,以他家的情形,兄弟多肯定不是好事,即使是一母所出的兄弟,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兄友弟恭、兄弟齐心。

  因为家主的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为了争权夺利,爬上主位,众人皆使出阴毒手段,将前头的那一位拉下来,踩着手足的尸身往上爬,一步一步接近那至高无上的宝座。

  “我不杀你。”一说出口,他又困惑了。

  为什么不杀?她冒犯了他。

  心里另一道声音又说了:不过是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门牙还掉了一颗,她行事仗义,言谈有物,死了有点可惜。

  赵若瑾一惊,暗暗地往后退了两步。“你要杀我?”

  怪了,她做了什么?

  “你碰了我。”这世上敢对他无礼的人并不多。

  她暗啐一口:果然人美都有怪癖,两人明明“相谈甚欢”,谁知他却暗藏杀机,碰一下就要大开杀戒。“但你不想杀我。”

  “你还说了我好看。”犯了他的忌讳。

  她几乎要翻白眼了,这人毛病真多。“十七哥,我这是羡慕,如果你的脸换在我脸上,我肯定天天上街让人看。”

  掷果满车,侧帽风流,她只要摇扇一笑,一个月的蔬果肉食就有了,还有整车的香帕、镯子、发簪,她都能开间铺子卖了。

  全是无本生意。

  “我不喜欢。”那些人的眼光太淫邪,活似要将他生吞活剥,让他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戾气又蠢蠢欲动。

  “你不喜欢自己的脸可我喜欢呀!赏心悦目,宜室宜家……啊!后面那一句删掉,我说太快了,宜室宜家是形容姑娘家。十七哥,我的意思是越在乎它就越放不开,人的样貌是天生的,只要放下它,你就不会在意了……”

  旁人说什么与己何干?不去听,不去看,不去想,自有清风明月的自在,心境一片清朗。

  既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容颜——那么好看拜托也不要变,那就去适应吧,等习惯了各式各样的眼神,别人再怎么看也只能在心里意淫,对本人不痛不痒,不构成身体上的伤害,这世上不能控制的是别人的思想。

  “好看就是好看,干么要执着别人怎么说,你是让我看了欢喜的好风景,我多留恋一刻,心舒坦了,等等还不是就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对了,十七哥,金铃可以还我了吗?”她磅礴大气的话锋一转,忽地怯生生的一眨眼,小脸还没少年的巴掌大。

  “不给。”上官静将刻上梵文的金色铃铛一上一下的抛掷,逗猫似的一收一放,铃声忽左忽右。

  “十七哥,那是我的金铃。”他怎么可以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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