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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涂夏美摇头。“因为我很喜欢宾士车。小时候我有个同学家里很有钱,每天上下学都有擦得发亮的宾士车来接送她,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偏偏那个同学是我的死对头,每次考试都和我争第一,二名,但是很不幸的是,我拿第一名的机率比她高,所以她只要找到机会就会对我冷嘲热讽一番,因此我骑脚踏车上下学,而她却坐宾士车的差异,让她善加利用了很久。

  “有一次我因脚踏车的链子松落而停在路边修车,刚好碰到她家的宾士车,她降下车窗对我微笑,问需不需要载我一程,我说不要,她却以一副恩赐的表情对我说,如果我不把握这机会,说不定我这辈子可能都坐不到宾士车。她真的把我给气死了,所以我当场发誓以后一定要开宾士给她看,所以我才会选择这份工作。不过做久了,我还真的喜欢上宾士车的气派与豪华。”她笑着说。

  “你那个同学现在人在哪?”

  “不知道。十八岁来到台北之后就断了音讯了。”

  “可是你还是对要开宾士车的誓言念念不忘?”

  “这就是我的个性,有仇必报。”她说着又一口干掉杯中的红酒,起身准备为自己倒第三杯。

  “别再喝了。”他阻止她。

  “我又还没醉。”她说。

  “我也不希望你醉。”他说着拿走她手中的空酒杯放下,然后突然拦腰将她抱了起来,吓了她一大跳。

  “辜辰峰……”凃夏美慌乱的叫道,感觉自己的心跳在一瞬间加快,浑身上下都热了起来。酒精终于在她体内奏效了吗?

  “有酒的味道。”他突然低头轻舔她的唇瓣,让她瞬间屏住了气息。

  “唇上有,不知道嘴里有没有?”辜辰峰沙哑的说。在她意识到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之前,他已再一次的低头舔上她的唇瓣,并在她惊喘的瞬间将舌头探进她嘴巴里深深地吻住她。

  噢,天啊!如果不是被他抱着的话,她一定会整个人瘫软到地板上去。

  感觉他将她放上床……

  新婚之夜很美满。

  清晨,东方的天空微微地亮起,曙光透过窗帘悄悄地爬进屋里,惊醒了床上的男人。

  男人睁开双眼先是看了四周一眼,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迅速低下头来查看,只见让他瞬间心头紧缩的女人正绻缩在他怀里熟睡着。

  看着她,他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他不是在作梦,昨晚的一切都是事实,她真的是他的老婆了。

  八年多了……

  涂夏美,他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记得她。

  那天在餐厅里看见她时,他几乎一眼就认出她是八年前的那个女孩,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因为她真的变了很多。原本的青涩面容被成熟取代,原本的T恤、牛仔裤和布鞋也被俐落的套装和高跟鞋取代,还有那充满了自信与光采,完全是一副事业有成的女强人的模样。

  八年前的她和现在的她几乎可以说是判若两人,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在第一眼就认出她来,而且不敢随便乱眨眼,就怕她会在他眨眼之间突然消失不见。

  当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一切下意识的行为代表了什么,直到她突然在他面前昏倒,吓得他差点心脏病发,之后她要离去时又毫不眷恋,甚至连个电话都不打算要留给他时,他才又惊又慌又气的明白自己是喜欢她,他不想失去她,不想再次失去她。

  他想,八年前他就喜欢她了,要不然以他的个性不会这么执着的想帮一个人,即使是疯了也不可能。

  可惜造化弄人,在他还没来得及领悟这个事实之前,爸妈离婚后跟着爸爸住在香港的哥哥却发生了重大车祸,命在旦夕,让他不得不抛下一切——包括她,连夜带着母亲赶赴香港。

  哥哥终究还是没能挺过来,在车祸三天后离开了人世,留下伤心欲绝的爸妈。

  爸爸的公司在香港,所以他离不开,妈妈为了拼凑哥哥在与她分离后的生活片段,也不肯离开香港。而他在明知父母需要他陪伴、他照顾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撇下他们两老,一个人回到台湾生活?所以他只好也跟着留下来,而且不知不觉一留就是八年的时间。

  这八年他过得很忙碌,除了坚持自己的兴趣之外,他还得兼负起哥哥的那份责任,进爸爸的公司学习管理。

  也许他真的是个天才吧,即使管理与导演是完全不同领域的两件事,但他做起来却同样得心应手,并在短短的八年内让爸爸放心全权将公司交给他管理,然后和重修旧好的妈妈环游世界去。

  不过爸爸大概想都没想到,他前脚才走,他后脚就跟着溜,有样学样的把公司交给了另一个让他放心的人。

  他真的很高兴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因为他如果没这样做的话,就不会与她重逢,不会知道她替他生了对双胞胎儿子,更不会和她结婚,名正言顺的拥有她。

  他的老婆。

  他的。

  他不知道这种无以书喻的满足感究竟是从哪儿来的,但是,他真的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是他的,不是别人的感觉。所以那些喜欢她、欣赏她的男人,最好都可以死心滚远一点了,因为她,涂夏美,是他辜辰峰的,任何人都别妄想对她越雷池一步。

  这辈子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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