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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后 记

  你们看到这里以后,也许会有几种反应。一、觉得男主角很讨厌,二、觉得女主角很讨厌,三、觉得这整本书都很讨厌,四、以上皆是。虽然这是一本让人难以喜欢的书,但是,呃……请你们不要因为这样就从此以后抛弃我……(泪)

  我常常在想,“喜欢”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如果你有男女朋友亲密爱人妻子丈夫,你曾想过自己喜欢的是对方哪里吗?

  也许是头发,也许是脖子,也许是嘴唇,也许是睫毛,腿腰或屁股,也许是无形的个性及态度。也许你根本不晓得自己喜欢人家哪里,也许喜欢的就是全部。

  其实这个故事没有什么太过伟大的主题,只是我很想写丑女,是真的丑女,不是后来会变美的丑女超人——意思就是会变身。

  加上厌倦了讨喜的主角而已。

  写了十本书后,再回去看看——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往书”对我而言,实在有种心理上的不堪入目啊!忽然涌起一股厌烦的感觉。

  我已经厌烦了。厌烦写那种可以让人喜欢的角色。

  只要是人,都会有好坏及介于灰色地带的多面性——其实我真讨厌我笔下的好人角色,太梦幻了,那个姓林的,那个姓张的,那个姓尉迟的……族繁不及“被宰”。我朋友说本书女主角也很超然……而且超然的令人讨厌(笑)。不过虽然这样,我还是不会否认有这种人——写腻了这些“好”,作者的任性在我体内起义,开始想写“坏”。

  创作无上限,要他坏就是坏,恶劣自私不要脸,最好坏得一塌糊涂,坏得乱七八糟,最好让你们觉得这种超卑劣超欠揍的角色也能做主角?怎么不干脆去死一死算了……

  我、真的、很想掐死、我自己。

  原来立志写一个讨人厌的角色是那么地困难啊啊啊啊啊啊!(抱头痛泣!)在途中,为了铺陈男主角的讨厌,我几欲掐死他,也几欲阵亡在电脑前面,来个玉石俱焚。所以到完稿时已经是苟延残喘,濒临暴毙。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一直在生病(这一定是诅咒!好可怕!呜呜!),流行性感冒恶梦缠身——看了四次病,打了三支很大的针,真的很大喔!吃了无数的药……唯一庆幸的是我咳嗽咳到睡不着、肚子还会肌肉疼痛的时候,还没有SARS的新闻,不然真怕我会引起公愤,公车司机不载我……希望生病的人都能赶快恢复健康!结果稿子一拖再拖。(众友白眼——又在找借口了!啧啧啧。)

  但还是时常跑出去逛街买东西。为了减压,减什么压?减会被退稿的压。我真的是那种会用购买或大吃减压的人,不过只是很低的等级而已,买个三十元指甲油和十九元的“T字光,我们分手吧……”的可爱洗面奶试用版回家擦擦用用,或者连吃一块三十五元、三块一百元的鸡排也就愉快了……只是会想吐就是了——不过作者本人没练过,大家也不要轻易尝试唷。

  要我说的话,这个故事里充斥着讨人厌的主角和讨人厌的剧情,这种稿子拿给出版社,我都忍不住汗颜——被退稿我不会惊讶,真的!那我现在写这些干嘛啊……含泪遥望编辑部……只是会伤心……(笑)

  不过能完成一个关于痴情的故事,我倒是很高兴——噢,请别来信跟我讨论大小女人的理论,写故事的时候我从来不会想到那些,况且这世上人百百种,没有哪个是不该存在的(笑)——其实我自己本身真的非常喜欢痴情的故事啊……不论漫画小说,两眼冒着星星。

  男主角,除了一张脸皮,我什么也没给他。虽然他最俊稍微可爱了一咪咪……朋友说的。但我觉得直到最后他都超级自私的啊……没人这样认为吗?有的吧!

  其实我真的知道人们喜爱美之物,我自己也不例外——姊姊爱美少年啊……代看完漫画常在朋友面前的口头禅……小弟弟小妹妹我也很喜欢喔,苏——嘿嘿……

  只不过,当你想跟一个人共度一生的时候,你究竟在对方身上看到了什么呢?

  举例来说,要我编的话,白雪公主和仙度瑞拉的童话里,英俊王子和美丽公主结婚以后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只会是假象。他们会因为个性不和——一眼看见对方的美貌就结婚,完全不了解对方——而整日吵吵闹闹,英俊王子出去花天酒地,找更美的女人回家疼爱;美丽公主哭泣咬手帕,后悔自己瞎了眼,开始养起小白脸,最后两造离婚,不然就上社会版头条……我真的很偏激响?(汗)不过这其实也是一种轰轰烈烈的爱耶!(笑)

  当然除了长相,现在人更时常把金钱当作爱情的指标。

  那真的是爱吗?或许也算是一种吧,我不否认,只是我会想,当那个人没有金钱或容貌了,那么爱也不存在了吧?因为本来就只是看上对方的钱和脸啊。

  管心祐喜欢的,是结福喜欢他的心意,所以只要结福一直喜欢他,他也会一直喜欢结福。我是这样想的。其实很像是制约。等久了就是对方的,我相信一定有人不喜欢结福这样的方式,真惨,男女主角都这么讨人厌……(笑)有人会觉得很美好,有人会觉得这种感情真可怕,但如果双方都欣然接受,这些根本都无所谓——嗯?我是在提供不同思考面,但好像把这本书无趣又恐怖的地方讲出来了……还是别想太多好了……我真是有够不负责任……(汗)

  我的爱情觐或许还是太过虚幻不切实际了。直接说了!其实是诡异外加扭曲和欠人扁啊!但我觉得能维系一辈子的爱,总是比一时的爱更吸引我。这是真的。

  谢谢帮我打气和慰问我残破病体的可爱亲友。

  谢谢大家。谢谢出版社。(鞠躬)

  PS·1.虽然过程颇艰辛,但我有点爱上这种讨厌角色创作癖……这是认真起来的第一次,但应该不会是最后一次。(笑)

  PS·2.过年的时候和我二哥合买了一台PS2,好、好、玩哪!哈哈哈哈!——我亲爱的PS,你终于可以休息归隐山林了,南无合掌——我本来担心的沉迷电动症也并没有出现,真是可喜可乐、可喜可乐。(笑)

  PS·3.不晓得你们有没有发现,我时常写出“以上为作者本人观感。不认同也没关系,仅与大家共勉之”这小段话?那是因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所以,亲爱的大家,在看到我胡言乱语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保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相反立场也无所谓!即使看完我的书觉得很讨厌或很烂都没关系……那就是属于你自己的感想!这样会发现其实还满有趣的喔。

  PS.4.为什么我的前序后记里总是充斥着怪异的语法用字和一堆专门离题的想法……(谜,又一个哈哈!)

  最后,战争是愚蠢的,仅吩所有在战火当中死伤的生命能够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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