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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也许他连我们家没有“把拔”的事情都知道了。

  现在,只有半天课的那天,我放学都会坐在餐厅里写功课,等妈妈回来。不是白吃而已,我有用三十元买阳春面或卤肉饭带去,叔叔会另外请我喝奶茶或果汁,妈妈又说不可以占人家便宜,不过叔叔要请我也没办法啊!只要别说出来就好了吧,就当成我跟叔叔的小秘密。

  妈妈只要一喝醉,就会说自己没有看男人的眼光,我想我应该没有遗传到没眼光的缺点。

  今天,漂亮阿姨终于发现我的目的,她坐在我面前,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虽然你是小孩子;第二句是,但还是不能让给你。

  她虽然很有礼貌地在微笑,但是眼神好认真,认真到好象要找我决斗的地步。

  女生都容易有这种直觉吗?我好想问妈妈,不过妈妈一定会用铁沙掌揍我的屁股。

  被揭穿就算了,至少她没有笑我。

  哪像我们班男生,到现在还在欺负女生,扯人家头发最无聊了。

  我忽然想到电影里面那个很假的大金刚,它会抓走女主角,应该是因为很喜欢她才会这么做吧。电影的结局是什么?大金刚死掉了吗?我因为想睡觉所以没有仔细地看。明白大金刚会那么做的原因之后,我心里有点酸酸的。

  隔壁的欧巴桑在倒垃圾的时候又在聊叔叔和阿姨感情不好了。一定是叔叔习惯没有表情,阿姨又很爱假仙的关系。

  到底怎么样才叫感情好呢?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如果有一天叔叔抓走阿姨爬上大楼,阿姨绝对会变脸把救援的直升机全都打烂,然后不准大家去吵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和叔叔生活着吧。

  对了,楼下餐厅的名字叫作“芯之园”,当我打听到叔叔和阿姨的姓名后,就觉得这个名字真是很俗。

  很多很多

  大哥说:“我已经看腻你的小说。”

  其实大哥也算是我的忠实读者,我的每本书他都会带回家,慢慢阅读之后,有时候还会给我几句感想。

  他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我心里跳了一下。虽然我笑着反驳我自己当然没有办法像他看惯的书籍那样厉害,但是我想,这些都不能拿来当作我自己被看腻的借口,大概是我的努力不够吧。

  我很感谢他会跟我这么说,因为他可以看到我看不到的盲点。又有别于朋友的友善感想。

  我也不知道怎么才不会被看腻,只能努力认真对待自己的故事,我想还是只有尽力吧。

  我讨厌写俊男美女。

  在第十本的时候被读者来信问过了,那是有各种理由的。

  我自己偏好普通人士的设定,路上绝大部份都是平凡却幸福的情侣,我讨厌以貌取人,外在条件并不代表一切,只喜欢长相或只因为长相而喜欢就代表很肤浅。

  其实我是个偏激的人。

  我喜欢默默地写稿,默默地交稿,默默地等待挂号信,默默地期待稿子成为书本。

  这个时期,我几乎不看小说,偶尔跟朋友出去吃个饭,笑闹一番,他们的言谈很少涉及我的写作,可能他们知道当面提及我会很害羞,我也很庆幸他们的领域都不在这里,因为他们不会给我压力,也不谈论,只帮忙我纡解。

  回到家之后,我换上另外一颗脑袋,自己关在小小的房间里,打开计算机就只有稿子。

  有时候朋友打电话来,我发现我的语言能力好象退化了,有些词不达意,还会突然忘记简单的形容词。

  写稿的时候,我几近自闭。

  讨厌和喜欢也许只是一线之隔。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这么想着。

  会这样写,也是因为自己的感受特别深刻。

  话说从前从前从前有个笨蛋少女,很梦幻地在心里列出了男友的条件。长相最好普通,避免招蜂引蝶;他一定要温柔深情,又要老实体贴,还必须对自己很好很好。但是当喜欢上的时候,她却发现,对方根本与她要求完全相反,而且还是她最讨厌的那一种类型。

  她真的很讨厌他,讨厌到不行。

  但是,却又喜欢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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