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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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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着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青江菜在育苗后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后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后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后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后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着——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样,她可不会坐视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着他们,瞬了瞬眼眸。 亲子之间互相关怀……好陌生。 难道在失去记亿前的他,是个不孝子? “为我好就赶快去买酒啦!顺便买几包鳕鱼香丝回来哦!”苗大顺催道。 火妮只好认命的去小杂货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带了五包鳕鱼香丝回来。 看到“数目不对”,苗大顺直嚷嚷。“不是叫你买一手吗?怎么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说:“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么可能?”苗大顺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怀里。“来,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这两瓶是光宗的,他年轻身体好,多喝点没关系。” “吼~”苗大顺碎碎念着,“一瓶根本不够塞牙缝嘛,你这丫头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体本来就不能塞牙缝啊。” “我不要喝,给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给苗大顺。 “不行!”火妮连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没喝过这种东西,我不要喝。” “你怎么知道你没喝过?”她瞪着他看。“你恢复记忆了哦?” “没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没喝过。” 那啤酒看起来很廉价……他确信自己没喝过,他跟他们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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