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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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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酒吧名副其实,位在这栋建筑物的地下一楼,一楼是间美式连锁餐厅,二楼是时尚发廊,三楼则是知名的护肤中心。 在这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中心,百来坪的地窖酒吧不算宽敞,但特殊的地理位置营造了神秘迷人的气氛,总在入夜后吸引都会男女来此狂欢。 童以芯坐在角落的座位里,别人都在烟雾弥漫中感受微醺的滋味,只有她眼神发亮,着迷的望着小舞台上的年轻男歌手。 舞台上方吊挂着大型圆弧状的亮片吊饰,成为整体视觉的焦点,有组圆形的聚光灯把男歌手圈在光圈里。 他背着电吉他,消瘦颀长,一张帅气的年轻脸孔,一身黑色的皮衣劲装,衬得他像个摇滚巨星般。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现场演唱可以这么撼动她的灵魂,也不知道原来自己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她一直是个乖乖牌,是爸妈眼中的乖女儿、师长眼中的好学生,她的人生按部就班,从来没有走出父母为她规划的范围,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走出去。 直到今晚,她觉得自己某些部份改变了,因为她竟然想跟大家一样站起来为台上的乐团尖叫、呐喊。 她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知道自己热血沸腾,跟其他人一样不想走! 她好想一直待在这里听那个名叫“崇熙”主唱唱歌,他的歌声怎么会那么具有爆发力又穿透人心啊? 她觉得他唱得比时下任何一个出道歌手都还要好,他长得也比任何一部偶像剧的男主角都还帅气,更遑论他还很会带动现场的气氛了。 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挥手,都让现场的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他又吼又叫又鼓掌的,这就是所谓的舞台魅力吧? 总之,这个夜晚,她为这个舞台而迷醉了,为这里的气氛迷醉了,更为了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迷醉了。 她折服在他的歌声里,他让她觉得心跳加速,觉得快乐,纵然他根本就不认识她,她只是他众多歌迷之一罢了…… 他唱完了歌单上的最后一首歌,现场掌声雷动,叫安可的声音不绝于耳,她终于站了起来,情不自禁的跟着观众一起喊安可。 舞台上,他懒懒的一笑,对大家鞠躬,然后懒懒的调着弦。 只是这样而已,现场又响起了疯狂的尖叫声。 她敢说,现场十之八九的女性都是为了他而来的。 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了,她的心怎么会跳得这么热烈啊? 在今天之前,如果有人说,她会为一个偶像歌手着迷,她绝对不会相信,也绝对会斥为无稽之谈。 可是现在,她热烈的看着他,为他嘴角那抹慵懒的笑容而怦然心跳,为他那不经意的眼神而呼吸急促。 老天!他是在看她吗? 她的呼吸为之屏息,心跳乱了节拍。 不可能,现场有这么多人,她又不是站在最前面,也不是天天来捧场的常客,他怎么可能会特别看她? 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他在看她? 他为什么要看她?这没道理…… “原来你在这里啊!”徐敏菁靠过来,夸张的拍着胸口。”“吓死我了,还以为你不见了。” 童以芯看到好友,脸颊莫名一阵臊红,心跳飞快。“呃……因为他们一直挤,我就一直退……” 敏菁是她的大学死党,也是这个办公室里唯一知道她是董事长千金的人,当然敏菁会进入她爸的公司上班,也是她推荐的。 “怎么样?这个乐团很不赖吧?”徐敏菁得意的问,她满脸通红,已经喝醉了。 “很有吸引力,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童以芯好奇地问。 如果不是敏菁,她永远不会知道台北的夜生活原来这么精采,而入夜不睡的人原来这么多。 “我的大小姐。”徐敏菁受不了的喊,”黑色乐团很有名好不好?是你不知道而已,现在很多这种摇滚酒吧,专门给我们这种苦闷的上班族纾压。” 童以芯笑了,她打趣问:“你上班很苦闷吗?要不要我跟组长说?” 她们俩同一个部门,今天是敏菁生日,她请了企划室所有的同事,也非要她参加不可。 若不是她爸妈到加拿大参加表弟的婚礼,她根本不可能来参加敏菁的生日趴。 没错,虽然她已经二十八岁了,但她还有门禁,十点前一定要回家,要晚归一定要有正当理由,像参加朋友生日趴这种理由就不算正当理由,她爸妈是绝不会同意的。 至于什么是正常理由呢? 老实说,她也不知道,因为她从来没有晚归过,就算下班跟同事吃饭、逛街,也一定会在十点前回家。 她的生活规律,一成不变。 然而今晚…… 她觉得自己还会再来。 红绿灯前,童以芯下了车,她无可奈何的瞪着忽然抛锚的车子。 除了打开警示灯,在车后方把三角警示标志放好之外,她拿抛锚的车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车子在红灯她踩煞车时忽然熄火,然后就怎么也发不动了。 她的车才买不到半年,是一部经过她爸爸审核、性能很好的进口车,上星期才保养过,照理说怎么也不可能抛锚才对。 她常看到路边有车子抛锚的车主打开引擎盖查看,别说她根本不会打开引擎盖了,就算会打开,她也不会修车啊。 现在她该打给谁求救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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