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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烈,Real的鼓手兼团长,他沉稳内敛的个性,让他可以容纳与接受很多事情,但若是有人试图探试他的游戏规则,就得承受他的不留情面。

  四个人,武焰有些玩世不恭,靳炜不愠不火,亦阳常常口出恶言,于是在很多时候莫烈必然必须出面,扮演一个称职的团长角色。

  四人的个性虽然有相似、有不同,但却达到了某种程度的平衡。

  感情好,音乐上也获得共鸣。

  就拿他们这次决定做新浪潮音乐来说,武焰提出这个大方向,全员没有异议的立刻通过,写好歌便展开录音工作。

  “其实我早想做一张新浪潮了。”说到工作,武焰收起了玩笑的表情,“只不过当时还是觉得先做后庞克比较好。”

  靳炜微笑道:“顺序问题。”

  “而且,我们这个年代最初接触的西方摇滚就是后庞克跟新浪潮,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应该做出那样的音乐。”武焰点起烟,一脸蓄势待发。“将十几年前的东西沉淀过滤,然后再做出心中的新浪潮、”

  莫烈接口说:“回归原本的东西最为纯粹。”

  武焰笑了,想起一路走来的音乐路,真的只能用惊奇之旅来形容。

  十几岁时,他听的是后庞克与新浪潮两大支派,曾在酒吧演唱,也曾发生过大事,只是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走上这条路。

  是意外,但也走得非常稳。

  有幸运、有天赋,但更重要的,是他有一群好伙伴。

  吵架乃至打架都曾发生过,但随着时间过去,他就越确定惟有跟他们在一起时,才能激起最大的音乐火花……咦,这是什么味道?

  小潘、小程提着两个精致的大餐盒进来,香气迫人。

  亦阳连忙趋前,一脸愉悦,“是哪一家饭店的?”

  “花都。”小程放下餐盒,“要现在吃吗?”

  “当然。”四人异口同声。

  他们是实力偶像,但实力偶像也要吃饭,“不眠不休做音乐”这种话是公司夸大其词以达宣传效果用的,再伟大的乐手也不可能不眠不休的做音乐,除非那个人是神。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是神的话,

  自是法力无边,点光盘出音轨就好了,根本不需要那么辛苦。

  接下来的时间是一阵忙乱。

  收拾桌面,铺报纸,将餐盒一个个打开,晚上九点,终于开始他们的晚餐时间。

  当武焰看到外送餐点居然还附带配合食材的茶叶时,他忍不住揶揄道:“服务员周到。”

  靳炜话中有话的说:“不然怎么叫大饭店?!”

  今天吃的是西式餐点,全是些烟熏鲳鱼、柠檬鸡、葡萄色拉之类的清淡料理,当武焰看到炸香蕉饼时,想到酷爱甜食的小潘,便将自己装着炸香蕉饼的盘子往前一推,“这给你。”

  小潘看了他一眼,一脸狐疑,“你是不是又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放了什么在里面?”

  “这什么话,我像那种人吗?”

  亦阳提醒他,“你上次拿芥末包子给小程,害她呛到鼻涕都喷出来。”

  “我是想帮她解决感冒鼻塞的问题。”

  “少来了。”小潘很不给面子的将炸香蕉饼还给他,“如果是莫烈或靳炜结的东西我就敢拿,你的话,我想还是小命要紧。”

  回国虽然才短短几天,可是何聆歌已经发现到,台北跟美国的女孩在穿衣服上的确有着明显的差别。台北的女孩多半露了肩膀就不会露大腿,穿短裤就不会露出手臂,以小性感为原则。

  美国女生也性感,但却是属于全方位性感。背心、短裤或是超迷你短裙,反正天气热嘛,大家都这样穿,放眼望去都一样,根本不会有谁多看谁一眼。

  “可是这里是台湾。”何沛意说,“所以我觉得你应该买些新衣服,你穿太少,会让男生流鼻血。”

  何聆歌实在舍不得那些可爱的小背心、小短裙、小短裤,“他们流鼻血是因为没有自制力,怎么可以怪到我身上?”

  “这样一来,大家只会一直看你的身体,不会去注意你的工作能力。”

  最后一句话,终于让何聆歌同意重新买衣服。

  虽然她喜欢穿得很清凉,但回来是为将来的记者之路做预习的,当然得以学习专业为优先,于是就在克服了时差问题之后,两人便相偕出门买衣服。

  何聆歌想去西门町,因为她听说那里是台北年轻人聚集的地方。但是圆滚滚的何沛意却非常怕热,无法忍受得在大太阳底下一路寻找,于是最后她们只好转往百货公司林立的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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