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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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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两人并肩慢骑,一路说笑,山谷中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 现实:大黑小黑领路,四人前后小跑,对,四人,因为朱豪也加入他们这个队伍,后面还跟着一串侍卫。 幻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夏兰桂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有出来走走,别当成约会,就当单纯散心,晒晒秋天的阳光,吹吹干爽的风,其实也不坏。 江瑾瑜对狩猎十分有兴趣,因此他的马骑快一些,有时会因为追赶猎物不见,但一会儿又会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讲了猎物倒地的地方,侍卫自然会去找。 秋阳下,俊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者穿身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 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觉。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分,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出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刺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三品侧妃虽然很荣耀,但路王脾气实在太大,有时候对自己很疼爱,各种赏赐,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跟路王相处总是提心吊胆,很累。 可是看看平云郡王,仪表堂堂,顾盼神飞,对未婚妻还颇多呵护,连他的狗对夏兰桂都十分亲热,至于路王府,人人拿她当笑话,如果自己去路王府拜访,刚好遇上郡主返家探视父母亲,那些四五十岁的郡主,说话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听说,这场婚事是孙孺人亲自去说的,孙孺人对这准媳妇很满意…… 夏兰桂现在骑在前头,跟平云郡王嘻嘻哈哈,神采飞扬,如果自己有那样一个夫婿,也会意气风发的…… 朱豪天生八卦,一看秦玫霜的脸,就觉得有戏,拍马跟上,“秦小姐可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太好看。” 秦玫霜回过神,自己刚刚在想什么?深吸几口气,恢复精神,微笑说:“我没事。” 她已经知道朱豪是光禄卿的孙子,也是名门之后,两人都是靠着祖父的名衔,一个二品,一个四品,差异也不算大,称呼也就“你”,“我”即可。 朱豪暗笑,心想,这秦玫霜自视甚高,八月节时还冒名捉弄人,好,就来打击她一下,让她知道自己作死是什么滋味。 “秦小姐跟路王听说是柳夫人做的媒,这缘分还真难得。” 秦玫霜微笑点点头。 路王脾气暴躁,别说骂人,连打人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只是一时说话不顺他的意一个巴赏就赏过来,越跟路王相处,越觉得后悔,可是现在这情形,也不容得她说不,不然不用路王出手,祖父跟父亲就会捏死她,只能安慰自己,王府可是高门中的高门,能成为路王侧妃,地位可是大跃升,将来回到娘家,祖父都要跟自己下跪——只有想到这里,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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