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金瑰子 > 当王子遇上高跟鞋 | 上页 下页 |
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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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恐龙与童话 我是恐龙! 对,没错,我真的是恐龙!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的确确是恐龙。 这本小说的问世,更是证明了这点。 呜呜呜……悲泣中……请稍后…… 哎唷!谁拿问号丢我? 讨厌,得赶快去跟小龟借壳来挡一下才行。 小龟是谁?她就是本书的女主角,我几乎是依照她的型来写的。因为她的失恋,才让我有灵感完成这本小说。不过,那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事…… 好咩,好咩,所以我刚刚不是说了,我是恐龙,神经传导超慢的。 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来消化她的失恋,然后才孕育出灵感开始创作。 其实她的故事并不稀奇,不过是一个傻女孩为了想结婚,特地离乡背井请调到台北工作,却意外发现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结婚,暗地里还在追求另一个女人。 她怨、她恨,却还是不惜抛弃自尊求他回来。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坚决弃她于不顾,让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忍受情伤,一方面要适应新环境,差点就这么崩溃。 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愿意回家寻求慰藉。 原因?因为她不想成为教材本,不想看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一边同情她,一边跟朋友、小孩说教要以她为警惕。 我想那时候她一定过得很辛苦,也庆幸她终于走过来。 只不过,满脑子爱幻想的我,竟然暗地里在猜想,会不会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为了逼她离开所以不得不想出这个馊主意? 小说里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还是学妹的找来演戏,宁愿女主角心碎,也不愿让她面对爱人的死亡。 说老实话,这种作法真的很蠢!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样,王子的决定着实让人捏把冷汗。万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龄八十的阿婆,他要怎么办?娶她吗? 所以,我决定写一个不相信童话的女主角,但是她的名字就叫做童“嬅”。然后,在“童话”的歌声当中,我终于完成这本小说。 啪……啪……我说完了,谢谢大…… 哎呦——谁又拿问号丢我? 啥米?我长得像不像恐龙? 废话,当然不像喽! 那个谁啊,竟敢用怀疑的眼光看我? 人家可是定期会去护理肌肤,随时保持漂漂美美的,常会有人错猜我的年龄呢!(哦呵呵呵呵……) 就酱啦!下次再说。(别怀疑,我说有下次,就一定有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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