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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二月十二日是花朝节,因为正处于仲春之际,春花争相吐艳,最是灿烂繁盛,所以又叫做百花生日。

  这一天仕女争相出游,美名叫做探春。

  园林里花香与脂粉香混合,让人心旷神恰。湖面上画舫轻舟栉比鳞次,四处吟唱之声,热闹非凡。

  这一天的高潮在正午之时,于广场上举行的扑蝶会。

  扑蝶会里最重要的十二花神,通常都是由年轻貌美的少女担任,被选上的都觉得是莫大的光荣。

  获选担任十二花神的少女,在衣饰上会大加巧思,装扮成十二花神的模样。

  其他的少女则是扮成其他小花,如金银花、石榴花之类的,当然锋头就没有十二花神来得健了。

  就算如此,能在扑蝶会里担任一角,而且在全城的掌声和欢呼中游城,依然是一件相当光荣的事。

  尤其是担任四月牡丹花神的少女,更是人人注目的焦点。

  牡丹国色天香,是花中之王,要扮牡丹花神的少女当然也得有沉鱼落雁的姿色。

  大家都知道,今年在扑蝶会上扮牡丹花神的,是京城首富沈首财的独生爱女——沈光姬。

  沈光姬含着金汤匙出生,过得是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的豪奢生活。

  而上天更是独厚这个天之骄女,不但给了她不虞匮乏的生活,也不忘赐她如花美貌。

  十七岁的沈光姬,丽质天生、色艳惊人。

  那雪白的肌肤、霞红的面颊散发着最别具风韵的明媚,而少女怀春似的娇柔婀娜,更是人人所津津乐道的。

  她有一度是全城仕女艳羡的对象,也是未婚男子遐想的目标。

  只是她为人自大傲慢,只为她一人发光的场面才渐渐黯淡下来。

  虽然她的傲慢闻名全京,但她要扮牡丹花神的消息一传出就引起了轰动,人人都抢着要占到最好的位置来看这个不轻易露面的沈大小姐。

  当盛装打扮的少女们随着音乐飘然登场,展开游城活动时,人人都伸长了脖子寻找牡丹,但最后却发出不满、失望兼之愤怒的叹息声。

  那红艳露凝香的牡丹,只怕李白看了都会跳脚。

  扮演牡丹的居然是个十三、四岁,脸色青黄的瘦弱少女,一副怯生生的害怕模样,哪有一点花中之王的气势?

  夹在其他十一花神的芳容里,牡丹可谓不起眼到了极点。

  “那不是沈光姬。”有人发出了不满的指责,其他人也跟着大声喊了起来。

  “到哪里去找这么个丑丫头来充数?”

  “沈光姬哪里去了?”

  “真是一群笨蛋,还不知道沈光姬是什么样的人,她会答应来扮牡丹花神与民同乐?想得美呀。”

  “说得对。沈光姬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从不拿正眼看人,这次答应扮花神,我早就猜到她会后悔。我说她一定是怕拉低了自己的身分,才会临阵脱逃。”

  “什么临阵脱逃?”另一个人讽刺的说着,“这四个字怎么能随便放到沈大小姐身上?她是不屑一顾、不想参与,可不是怕了什么。”

  “毕竟她家里有钱,长得又漂亮,个性讨厌一点,那也是应该的。”

  于是在一连串的挞伐声中,京城里所有的人度过了一个有吏以来最不愉快的花朝节。

  而各式各样关于沈光姬没有出现的原因,开始四处流传,最后汇集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人人自动的归纳出结论——

  沈光姬毁了他们今年的第一个欢喜庆典,只因为她高傲得不愿意放下身段与民同乐。

  但事实上,她也只不过是个浑身铜臭的富家千金,没什么好了不起的。

  沈光姬住的地方叫做海棠别院,因为她喜欢海棠的风姿绰约、娇艳动人,所以在住所种满了海棠。其中几株高达丈余、枝干壮实的双株海棠,还是远从昌州运来植下的。

  她的海棠别居开满了花姿妖娆、花色艳丽的各品种海棠,或是粉红、或是淡红、或是白中微晕,只见满树的花朵摇曳生姿,远远看去好像红霞一片降落尘寰,令人叹为观止。

  知道女儿独爱海棠,所以沈首财不惜花费钜资,寻找稀有的纯白海棠来讨独生爱女的欢心。

  他花了许多人力、物力寻找了大半年,终于将一株纯白海棠成功的植入沈光姬卧房外的窗下。

  可是沈光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并不是因为她对海棠的喜爱减少了,也不是她不感激爹爹的用心。

  而是她闹了两天的肚子不合作,痛得她除了在床上打滚和跑茅房之外,什么事情都不想关心了。

  “小姐,你有没有好一点呀?”婢女秀秀一脸担心的站在床边说:“要不要我再给你揉一揉?”

  沈光姬摇摇头,一脸苍白虚弱的她,只穿着单衣躺在床上,哀怨不已的说:“揉了还是好疼,你让我躺一躺就好了。唉!真是疼死我了。”

  她一副后悔不已的模样,让秀秀频频摇头,“小姐,我早跟你说那些饭菜隔了夜不能吃,你偏偏不听我的话。”

  结果惹来这场病痛,又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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