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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怔了下,冉兴让笑了,轻轻抓住她的脚。脱下那双厚底黑靴,露出一只瘦盈盈的粉底黄花的小绣鞋,像莲花瓣一样纤巧得惹人爱怜,却让他叹息。这样一对小脚,也难怪会走不动又容易受伤了。也真不知那些文人雅士为什么还那么喜欢小脚,什么三寸金莲,步步莲花,甚至还做了什么诗什么词的,恶心死了!平白让这些女孩儿受苦挨罪,就连贵为公主也不免受这样的折磨。

  他正怔着,朱轩炜已一巴掌挥了过来。正打在他脸上。“混蛋,谁准你碰我了!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越说越火,她一脚把他踹翻,狠狠地道:“你再敢碰我一下,

  我就把你的手剁下来!”

  坐起身,冉兴让笑笑:“你可以剁我的手,但公主你可就得在这望苏台待上一夜了。”

  微微一怔,朱轩炜嘟起红唇。“你到山下去雇顶轿子。”

  “现在已经是黄昏了,还上哪儿雇轿子呢?”冉兴让摇头道:“本来,我还可以背公主下山的。但公主想必是不肯的,那我也只好陪着公主待在这儿了。”

  “我不要在这儿待着。”狠狠瞪着他的笑脸,朱轩炜心有不甘地道:“本公主今日开恩,就遂了你的心思,暂把看作是个真太监好了!”

  垂头低笑,冉兴让只转过身去。

  他有宽厚的背,强健的双臂,伏在他的背上,即便是隔着薄衫也可感到他的体温。他的气味不难闻,不像父皇酒气熏然,也不像兄长染着脂粉。更不似那些非男非女的古怪太监的膻臭。他的气味干净而清新,带着淡淡的豆寇香味,正是她所喜欢的。

  她的气息拂过他的耳畔,有点痒,却也有丝清甜流于鼻间。他的唇边不觉泛上微笑。

  寂静中,两颗心跳动着,合着节拍竟奇异地自然而和谐。不知为什么,她的脸红了……

  下山的路上,谁也没有说话。一种微妙的感觉悄悄荡漾——似水流转。

  窗外的月是上弦,明天就是九月初九,重阳登山之日。

  坐于窗前,撑着腮望着月,她只觉那一弯明月映人眼中只似幻影——朦胧,看不清,像她的心。

  可笑吗?居然连自己的心都看不清、弄不懂?!黄昏被冉兴让背回来时,小英子迷们好奇的眼神让她又气又恼,羞愤交加。

  “你爱上他了?”小英子疑问犹在耳边,就连她自己也在不停地问自己。她会爱上那样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吗?

  爱?!其实,她从来都没有爱过,也不知道爱上一个人会是怎样的感觉。美丽的诗篇,浪漫的传说毕竟还是离她很遥远的梦。那种感人的炽爱狂情是曾让她情动不已,但是并不代表她也会那样去爱一个男人呀!何况从没一个男主角会是那样一个小气到家得让人又气又恨又好笑的守财奴呢!

  扭头看推门而人的小英子,她终于还是问:“他们在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啃冷馒头呗!”小英子嘻嘻一笑:“冉银送跌打酒的时候还一个劲地抱怨呢!说一瓶跌打酒要一两七钱,让他们主子心疼得不得了,这几天就连青菜都甭想吃了。”

  “那个小气鬼!谁稀罕他的跌打酒了,你把酒拿过去给他,就说我不稀罕回……等一下!”叫住小英子,她狡黠的笑眸闪着光彩。“拿过来,不用倒便宜了他。”笑嘻嘻地把跌打酒倒在脚上,不像治病倒像是要洗脚。

  “公主,那是药,不是酱油啊!”小英子翻着眼,看她染上污渍的罗裙,不住地皱眉。“公主呵,弄脏了很难洗的。”

  “那就扔掉好了。”朱轩炜只是得意地笑:“一条裙子有什么稀罕的?难不成你和冉家的人在一起时间长了,也变成了个小气鬼?”

  小英子一叹,倒真是感慨万分。“是奴婢命好,跟对了主子。要不然说不定比冉银过得还不如呢?”想到冉银唉声叹气地啃冷馒头,她还真是觉得又好笑又可怜。

  窗外的月色柔和似水,如她含笑的眸透着慧黠与灵气。那样美丽、柔和、温善的外表却有倔强而任性的个

  性。不过,也难怪了。生活在奢华中,受尽万千宠爱,以她尊贵的身份,崇高的地位,大概根本就无人敢违背她的命令吧?即便是让人自尽,那人怕也会立刻去死吧?这就是权力的好处,即便他对那种可操控左右他人命运的权力不屑一顾,但为他所着迷的金钱也不得不巴结那些在她眼中可能只是微不足道小人物的官员。

  他不是蠢人,只要动脑子想想就已经知道那位何大人必是受了公主的指使才来为难他的。他知道公主在生他的气,却怎么也想不出她为什么生气。

  为什么呢?七天前他们不过是初次见面。而且一见面她就迫不及待地解除了婚约,然后又把他骂得体无完肤且贬低得一无是处,好像连路边的流浪狗也比他讨喜一百倍似的。更像恨不得他马上就死在她面前才好。对这样一个根本就瞧不进眼的人,还有什么气好生的?

  他以为这位像一阵风卷来让他震撼无比的公主也会像风一样匆匆而去。但是,她留了下来。烂漫无暇的笑容眩惑了他的眼、他的心,那感觉一如她泛着金钱味道的气息,同样是他所陌生的微妙情情愫。

  那令他心跳加速的奇妙感觉是爱吗?是他是早已发誓绝不沾染的感情吗?那多余的感情只会牵绊他人生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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