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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他是个弃婴,是养子,他和她不是亲兄妹,从来就不是。

  他顾着她,护着她,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就出门去了,一次又一次,回来了又出去,回来了再出去,从此再也没有停止过。

  她都已经习惯睡他床上了啊,习惯床边会有他挡着当栏杆,习惯他替她梳发整衣,习惯一伸手就能抓住他,可他纵容着她养成一堆坏习惯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留她自己一个人收给善后。

  都是他害的!

  可恶可恶可恶——

  生气的捶了地板好几下,她这才爬坐起来。

  窗外,天还是黑的,好黑好黑。

  她曲起膝头,把脑袋搁在上头,只觉眼眶发酸。

  都是他害的……

  §第三章

  天刚破晓,他就醒了过来。

  窗棂外,树影在晨光下摇曳。

  他洗了脸,剃了胡,将长发束起,在小院中打了一套拳。

  卯时三刻,阿万送来了早膳,还有一套新衣。

  他看着阿万手中捧着的新衣裳,然后抬眼瞧那戴着一只眼罩的家伙。

  阿万面无表情的说:“小姐说,你那套旧的被洗坏了。”

  那当然是谎话,他们两个都知道。

  一瞬间,阿万剩下的那只眼,几乎透出一抹同情和抱歉,但他死命忍住了。

  说真的,几年前,他被派来服侍这主子时,也听过很多流言,但真的跟在他身边了,他才真正开始同情风知静的处境。

  表面上,他是风家大少爷,但实际上,这位谣传不是老爷亲生的大少爷却三天两头就被外派,做的都是最苦最累,一般管事根本不想去做的事。

  春暖花开时,他被叫去西部大漠走丝路;夏日炎炎时,他被派去最湿热的南方跑商船;秋高气爽时,他得到山高水远的川滇去运药材;好不容易到了冬藏之时,才以为能歇口气,这位少爷却被丢到了冷到发僵的北大荒,在连绵的雪地之中,千里跋涉,大唐内所有的道州府,他几乎全跑了遍——

  好吧,说真的,他其实是同情自己被迫跟着走南闯北的处境。

  当初到底是谁和他说,跟了风家大少爷,他这辈子一定吃喝玩乐享用不尽的?

  啊,他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死没良心,女扮男装把这个工作说得天花乱坠的风家大小姐。

  可恶,他早该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话说回来,他至今搞不清楚这一家子是怎么回事,唯一确定的是,他的主子,也就是本来应该要让他吃喝玩乐的风家大少爷,根本就是风家父女的眼中钉、肉中刺。

  风知静一定是从小不知怎么得罪了这对父女,才会这样被恶整。

  虽然少爷刻苦耐劳,对凤凰楼尽心尽力,可风家父女似乎毫不感激,老的那个成天派他到偏远地区餐风宿露,小的那个则费尽所有功夫在他回家休息时,卯起来找他麻烦,或者制造麻烦要少爷回来收给。

  说真的,要在五年前,若是有人和他说,他会同情一个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即便他是被领养的——铁定会笑掉他的大牙,但现在,在很悲惨的和他共同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他阿万真的是万分的同情这位看似有钱有权有势,其实一贫如洗,还要被那万恶的大小姐欺压的主子。

  这些年过去,他慢慢发现,虽然老爷貌似在商务上放手让少爷管理,但实际上根本不想让少爷继承家业,再怎么样,小姐才是他亲生的,风家夫妻将那掌上明珠捧到天上去了,他们留下这孤儿,只是为了要他替女儿做牛做马到死。

  再也没有人,比阿万他更清楚知静少爷所蔓的委屈了啊。

  明亮的晨光,落在他手中新制的衣袍上,因为少爷的衣服在回家的隔天,总是偶尔会变成破布,身为一名优良的随身小厮跟班,他当然早已和家中管事打点准备好最新的衣裳,要知道,偶尔撒点小谎,是无伤大稚的;特别是身旁总是有那个卑鄙的大小姐在搞破坏时。

  风知静瞧着阿万手上的那套全新的衣衫,没有多说什么,只将那套衣服接过手换上,这才开始用膳,然后照例在用过早饭后,前往风家老爷的书房。

  当然,和以往一样,老爷早已醒了,正在喝茶。

  阿万如往常一般,停在凤凰楼书房外候着,不敢稍踏进门一步。

  雅致的书房里,除了那坐在榻上懒洋洋喝茶的男人,就只有他了。

  窗外,鸟声啁啾,清风拂来,将那双大手中杯上的袅袅茶烟轻轻吹散,也吹响了那挂在窗上的风铃。

  不像他早已将仪容梳整,男人披散着长发,身着一袭简单白袍,连外衣也没套上,就那样半卧在窗旁的竹榻凉席上,平常总是挂在他脸上的银面具,此刻被搁在一旁的雕漆茶几上。

  男人喝了一口茶,吃了一粒葡萄,然后才瞅了那杵在榻旁,站得活像根铁杆的家伙一眼。

  蓝色的衣袍颜色极深,深得像黑夜,乍一看上头没有什么花边绣样,但在透光处,却能看见罗织其中的圆形的凤凰图样。

  “回来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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