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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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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你了,你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得不走,原因便出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惹得家中母亲不快。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所以今日知道妹妹跑到田间,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出来,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 他来到近前,突然由袖子里拿出一把花束,那是一把盛开的茉莉,冷不丁的便塞在衣向华手里,“那个……我家的茉莉花开得好,我知道你喜欢,就……就带一些来送你。” “谢谢你了,顺哥。”衣向华淡淡一笑收下了。 香花赠美人?连美人喜欢茉莉都知道?锦琛皱起了眉,阴阳怪气地插话道:“华儿,我记得这茉莉花我们家也有啊!就栽在大门两边,开得又大又白,哪像你手上的花都快蔫了……” 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支吾着说不出话。 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地瞋了锦琛一眼,方低头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小娇,你哥来带你回家了,快过去吧!” 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很慎重地打量了自己哥哥一会儿,直到林来顺露出一记苦笑,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乖乖的上前去牵住哥哥的手。 “等会儿我让人送炸红薯给你。” 衣向华轻捏了一下小娇的脸,逗得小女孩咭咭笑,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片祥和,唯独田里的锦琛一脸像踩了狗屎一样。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而衣向华那丫头还傻乎乎的和人交好,未婚妻太好太多人觊觎,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操多少心。 明明才十七岁,锦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烦忧东操心西的,就是被这丫头磨的。 然而大伙正乐呵,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众人不明就里地望了过去,就看到一名妇人冲了过来,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把林来顺拉到身后。 “你这衣家的骚蹄子又想勾引我儿子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我家顺子可是个秀才,以后还要考状元做大官的,绝对不会和个乡下泥腿子结亲,你死了这条心吧!离我儿子远一点,别让老娘再看见你纠缠他!” 衣向华难得神情淡漠,失去了她一向的温暖笑容,林来顺则是拼命地拉住他母亲。 “娘,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你别骂衣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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