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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他常常想着,他射出那一箭的当下,讲出采桑葚提醒她,不知道她听懂了没有?还是那时的她,已经痛到听不进他的话,就这么香消玉殡在他的箭下?

  这些都是无解之谜,他无从问起,也得不到答案。身边的人,上至征北元帅的怀化大将军刘祯,下至伙房里的小兵,没有人敢再提起于曦存的事情。

  一场将军大义灭亲的戏码,就这么掩没在滚滚的沙尘之中,在杀声震天的沙场之中,仿佛也无人听到这桩逸事激起的一丝涟漪。

  与突厥的仗,打了两年。

  这两年内,突厥几乎是倾尽全力,虽然也杀了不少中原士兵,但最终仍是落败收场。海震在失去于曦存后,变得更加冷心冷情,只要是他当前锋的战役,突厥人必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此外蔡强、蔡增父子也双双阵亡,以祭他心里那抹美丽的灵魂。

  然而他的恨似乎不只如此,在最关键的一场战役,他一个人单枪匹马杀进突厥大军,一刀捅进莫利可汗的左胸,像在为于曦存中的那箭报仇一样。

  就是这一剑,突厥人怕了、慌了,即使阿史那页丸及时救驾,还伤了海震一刀,但比起莫利可汗的垂危,海震就算多挨几刀也无妨。于是突厥人溃不成军,接下来几次的战役,皆是以惨败收场。

  因此,重伤的莫利可汗遣阿史那页丸递上降书,即便他看着海震的目光是那么愤怒与不甘,但这次的投降依旧切切实实、明明白白,给朝廷挣了好大的脸面,也让国库多了不少收入。

  此次立了大功的刘祯与海震,当然是皇帝主要赏赐的人,在大军回京之前,朝廷的旨意已由皇上的近侍姚公公千里飞奔传来。

  “……授一等忠勇伯,赐黄金千两,封食邑六千户……”姚公公缓缓念完对刘祯的赏赐,接着便换到海震,“镇北将军海震,武功昭昭,荡平突厥,明德有功,升冠军大将军,赐黄金千两,玉金腰带……钦此。”

  刘祯谢了恩,接过圣旨,但海震却依旧跪在当场,久久不见其反应。

  “海将军,怎么了?快接旨啊!”姚公公以为他没听清楚,轻声提醒。

  海震吸了一口气,沉着脸道:“臣有负皇恩,不能接旨。”

  在场所有人都因他的拒接愣住,姚公公替皇上宣旨那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抗旨的,更别提这还是天大的赏赐。

  “海将军,这抗旨是要杀头的啊……”姚公公有些尴尬地望了望刘祯,希望他能帮忙劝慰。

  可是刘祯仿佛知道海震的心事,只是微微摇头,喟然一叹,并没有开口。

  海震恍若没看到姚公公的为难,径自说道:“我为朝廷打了那么多年仗,就当作换我这条命吧!”

  在众目睽睽之下,海震居然卸下了战甲,恭敬地放在姚公公面前——当然,他敬的不是姚公公,而是他手上代表皇上的圣旨。

  “我已为国家打了胜仗,达成皇上交付的使命,却因此有负于心爱之人,让她至今芳踪杳杳,生死不明。如今我责任已了,却有愧于心,就此辞官。此生若找不到曦存,我海震不再入京。”

  他朝圣旨叩了三个响头,而后便在众人瞠目结舌下,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军帐。

  姚公公和刘祯面面相觑,前者苦着脸道:“这……刘大将军,这该如何是好?”

  “你就照实回去禀报皇上吧!这几年,海震也着实不好受,如果没有他出生入死,这场仗根本不可能这么快结束。”

  刘祯想到自海震射了于曦存一箭后,他几乎成了一个没有情感的人,每天除了杀戮,还是杀戮,一个人所能承受的,也就这么多了。

  “这国家欠海震的,可能永远都还不了啊……”

  战事结束了,突厥各部落的勇士,自然要回归原本的部落。

  不过这次战争拖得太久,突厥儿郎死伤无数,因此各部落都缺人缺得紧。过去的日子,虽然前方在打仗,但日子仍是要过的,放牧的人依旧放牧,只是由男儿变为女儿;和南边人做买卖的人也并未因战争而停止,仍然用着铁器、织品或骏马等,交易南边的丝绢绫罗、漆器铜器,以及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及食物。

  突厥牙帐设在鄂尔浑河上游一带,附近各部落林立,而这一年来,部落里最具价值的,就是一种新兴的果子酒了。

  听说这是一个小部落里酿制出来的,与突厥人好烈酒的习性看来,这果子酒并没有喝下便烧喉咙的效果,但其香馥浓郁的程度,却胜过各部落里的各种好酒。

  只是,这种传说中的美酒,却没几个人有福气喝到。因为其材料取得不易,且酿制困难,连可汗的牙帐里,也不过得了一小瓶。

  于是南边来的商人,便口耳相传这样的美酒,传呀传地,却没有人真正清楚,究竟这酒该去哪里寻……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从停战后的夏天,又过了一个夏天。离牙帐约五十里的一个小部落里,勤劳乐天的突厥少女正在努力工作着。有的挤羊奶制奶酪,有的剪下羊毛要用来织布,也有坐在一旁编花帽哼歌的。

  只有一位少女和别人明显不同,她不挤羊奶也不编花帽,而是在一个小木桶前,将一箩箩算足份量的水果往里头倒。

  当她渐渐抬头,那出色明媚的五官,如同早晨第一道阳光般灿烂,她不像纯正的突厥少女那般有着颜色略深的肌肤,而是浑身上下如象牙那般洁白无瑕;而她的一举一动十足动人妩媚,好像草原里最夺人目光的那匹马,拥有着风流且放肆的美丽,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那么优雅傲人。

  “古芮丝!别管那果子酒了,要一整年才会好呢!你做马奶酒给我们喝吧!”一位正在挤羊奶,名为押忽的少女唤着那名美丽的女子。

  萨巴·古芮丝——便是于曦存在突厥部落里的名字,意思是“早晨的阳光”,当部落里的酋长将她带回来,向大家宣布她的名字时,每个人都毫无疑问地认为,这个璀璨的名字她当之无愧。

  于是,古芮丝便在这个部落里生活下来,她什么都不学,就只学了如何酿酒。

  无论是羊奶酒、马奶酒、酪梨酒或是葡萄酒,她都学得很快、很好,久而久之,没有人的酒能酿得比她美味,于是部落里所有的酒都来找她酿。

  除了这些,她也开始酿一些大伙儿见都没见过的酒,尤其是名闻遐迩的果子酒,更让每个喝过的人都回味再三。

  “马奶酒已经做了,正在等奶发酸呢!”于曦存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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