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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悔!?”伊香凝这一听,倒是笑了起来,“你爸爸就有这本事让我义无反顾啊!记得当年,他发着高烧、人已陷入昏迷时,口中还一直喊着伊帕尔、伊帕尔……他竟然记得我的名字,尤其,当他握住我的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本名伊帕尔的她,就这样为他换了伊香凝这个汉名,远离家乡与亲人,追随着她此生最爱的应庭筠,来到这陌生的环境。

  “知道!?知道什么?”应鸿雁搁下手中的衣物,一脸狐疑地盯着母亲瞧。

  “就是那个啊!你该懂得嘛!”伊香凝转了转眼珠子,笑说着。

  “什么啦?”她就是听不懂。

  “就是那种看一眼就生死相约,全身像让电流给穿透般地酥麻震撼……不需牵手、毋需多言,仿佛一瞬间,天地就为之逆转,地球就停止转动,而我也就明白,此生我们将走进彼此的生命里,相濡以沫、相互依恋……你懂得嘛!是不是?”伊香凝想,应鸿雁跟何伟群应该也曾经这样热烈过。

  不过,应鸿雁没有反应,她只是歪着头,带点惊讶,带点迷惑地望着母亲的“讲解”。什么是天雷勾动地火的感觉!?她的心中一片空白……

  背起了行囊,也背起了惶恐,应鸿雁挥别了父母,独自走向另一个新的旅途。不过,她比其他队员们都要来得兴奋,除了她有一半维吾尔的血统,此行也算是归乡之旅外,她觉得离父亲失踪的秘密更近了。尼雅遗址是关键,她父亲近三十年的缄默,则是她破题解谜的动力来源……

  经过了长途的飞行与跋涉,这一支网罗世界顶尖的二十人考古队伍,终于在三天后抵达了中国大陆的新疆省,先安顿在离尼雅遗址最近的和阗市,除了歇息,还得先采买各种食物、饮水,以方便未来的一个月他们在大戈壁中的往返生活。

  只不过,对应鸿雁而言,还没开始进入工作,她便在“新鲜”与“亲切”的招唤下,整日流连在和阗市街。

  “哇,好美的玉哟!”这一天,她又“黏”在一摊卖玉的店家前,把莫森教授交代她的事,全给丢到脑后去了。

  “应鸿雁,你太混了吧!又跑来这儿了。”霍思深一把逮着她,面露不悦。

  “学长!?嘘——”应鸿雁示意他千万别张扬,“你想吓死我啊!”她白他一眼。

  “喂,小姐,你要害我啊?别忘了你是我推荐的,要是你再混下去,我可要信用扫地了!”霍思深是应鸿雁考古研究所的学长,人长得黝黑高壮,做起事来心思细密、条理分明,颇得指导教授莫森的倚重与信赖。而之所以会推荐她,则是被应鸿雁逼的,理由是——她交错男朋友,所以需要面“壁”思过。

  “你!?不不!大戈壁不是好玩的,就算我肯,上面也不会通过的。”他当初是这么坚决的否绝她的请求。

  “你尽管帮我报名,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通过——”

  虽然,霍思深极端不愿意如此糟蹋自己的英名,但,他实在拗不过应鸿雁一天二十通电话的恐吓与哀求,终于,他还是替她写了推荐函,而推荐的理由只有简单的一句:“应鸿雁是应庭筠的女儿。”他是存心不让她中选的,因为,他不想吃饱撑着,带个弱女子进出充满危机的沙漠。

  但,事与愿违,上头的人竟然让她入选。而最大的理由,正因为她是应庭筠的女儿,而应鸿雁也不知吹了什么牛,竟然让所有的评审委员都觉得,她肯定知道三十年前她老爸失踪的神秘事件。

  “应鸿雁,牛皮已经吹了,你好歹也敬业些。”霍思深跟着她,又转进另一家玉店。

  “我是很敬业啊!你没见我正在深入了解——”她话一说完,便眼尖地从一排项炼中,挑出了一只半月型的链坠。

  “别看了,反正你又不买。”霍思深知道她从来都是挑剔一族的。

  “这链子好特别哟!”她的心思全在这条项炼上面。

  “这是根据民间故事——月牙泉的故事所设计出来的,你应该知道嘛!”头戴小帽的老板,一口道地的新疆话。

  “你说什么!?”她妈妈没教过她新疆话该怎么说。

  “啊?你不是当地人?”老板一脸狐疑,转而用普通话说着。

  “不是,我们是从台湾来的。”她摇着头说着。

  “可是,可是,你长得就是我们维吾尔族的样子,除了难看的短发外。”维吾尔族的妇女都是以长发作为美丽的象征,所以,应鸿雁的短发在他们的眼里,可说是唯一的败笔了。不过,除此之外,应鸿雁可也是个道地的维吾尔美女,遑论她那天生乌黑的浓眉大眼,还有她那东方人缺少的高挺纤鼻、细白粉嫩的雪肌,常教人误以为她是混血女子,殊不知,这样的长相,这里到处都是。

  “哈哈哈!难看的短发!?”霍思深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要是长发就更吓人了,咳咳!她的母亲也是维吾尔人,而她长得跟她母亲几乎一个样子——除了个性。”他好像有点热昏头了,敢在老虎嘴上拔毛。

  “真的!?难怪喔——”老板突然露出了特别亲切的笑容。“那……这链子我也不赚你的钱了,就算你五折,半买半送——”老板当然不忘生意得照做。

  最后,应鸿雁终于买下了这只坠着月牙儿的项炼,并且将它挂上脖子,这才甘心随着霍思深转回饭店。

  新疆早晚的气温差异大,白天是让人热得中暑的四十度高温,但一到晚上,可就得添些厚重的衣物御寒。

  而这一晚,由莫森教授指导的这一组队员,就全窝在霍思深的房间闲磕牙——

  “唉!还真是‘朝穿皮袄午穿纱,晚抱火炉吃西瓜’!”应鸿雁好不容易啃完了手中的大西瓜,这才抬起头,发出感触的话。

  “小姐,原来你没溺死在西瓜里面哪!”霍思深调侃地笑说着。

  “别那么尖酸嘛!怎么说我也算半个维吾尔人,这是天赋,我妈遗传给我的。”应鸿雁一面说,一面又挑了片西瓜送进口。

  “是啊!你跟你母亲还长得真像哪!”莫森教授回忆起往事来了。“记得三十年前,我跟你父亲就是在这里认识你母亲的,那时的她,还是个年轻的少女,扎着许多细长的辫子,闪着她那乌溜溜的大眼睛,就这么出现在我们这一群年轻小伙子的面前。说老实话,每个人的眼睛都看直了,除了你那木头老爸。”

  “他没看她?”应鸿雁倒是很惊讶。

  “没有,他全副心思都在尼雅遗址的资料上,”莫森教授笑着摇头说道:“不过,自从他失踪一个月,又重新回来时,他就跟伊帕尔的感情迅速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喔!我听我妈提过,她说是因为我爸失踪回来后,整个人持续发着高烧,神智恍惚了好久,而她则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地照顾着他,最后终于让我老爸能自昏沉的状态下,紧握着她的手,还一直喊着伊帕尔,伊帕尔,不要离开我……”应鸿雁自小到大,这段往事已经听过不下数百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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