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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可是……他眉头一皱一皱的,这咬舌头还真他妈痛死了。

  不明白世上怎有人能咬舌自尽?这么痛,干得出这种事的人,八成都喜欢吃苦受虐。

  他胡思乱想着,藉此忘却舌上的疼痛,同时警惕自己,不要再对她妄起不轨念头。

  如果他真喜欢她——是如果吗?他心里对她的怜惜只是假设,而非事实?

  一思及此,他心跳如擂鼓。

  恐怕不是吧?他对她那种从小就亲近,拿她当朋友、知己,比手足更让他乐于交往,较爹娘更能令他敞开心扉的感受,他对她只怕早早就有了友情之外的其他情愫。

  倘使他爹没替他订下袁紫娟这门亲事,让他认知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个该对她负责任的姑娘,放任他与付怀秋继续纠缠下去,如今他们会是什么样子?

  他想像着那些可能,心头居然满是欢喜。他和她,庄敬与付怀秋,光想到两人的名字并列在一起,他便激动得身子微微发颤。

  原来真正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滋味啊,难怪徐青在得知袁紫娟主动跟他解除婚约时,要恭喜他了。

  如果袁紫娟没取消婚约,他们照约定成亲、结为夫妇,她八成要为他的“不求上进”而怨叹一辈子;至于他,他会永远对她负责,但除了责任之外,他和紫娟的生活大概只剩下两件事——她骂人、然后他挨骂。

  那种感受绝对不会像此时拥着付怀秋这般的甜蜜与欢喜。

  徐青那小子,他真没白读那几千本书,哪怕他尚未娶妻生子,对于感情一事,他依旧有其独特的见解。

  改天他要好好谢一谢徐青,至于现在……就算手很麻、全身筋骨僵得发硬,他还是要继续拥着她,一直一直拥着,直到——

  咕噜、咕噜,一阵腹鸣声响起,庄敬呆愣,这是谁的肚子饿了在叫?呃,好像是他的……

  完蛋,会不会吵醒她?她若醒来,他该如何跟她解释这尴尬的场面?假使她生气,那他……他的头胀得快有十颗那么大了。

  然后——

  咕噜、咕噜,又是一阵腹鸣声响。

  庄敬愣愣地眨眼,这一次……彷佛、似乎、好像……不是他的肚子在叫耶!莫非……

  他缓缓低下头,正准备看怀里的人儿是醒是睡,怱尔,她像只灵猫般从他的臂弯里窜出来,一边揉眼、一边打哈欠,一副刚睡醒的模样。

  “唉呀,不小心睡过头了,这太阳都快落山了,那个……我去把这一身装扮换掉。”她跑得好快,咻一下就不见人影了。

  庄敬忍不住怀疑,她该不会学过轻功吧?

  他回味着她刚才那番自说自话,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呵呵呵……”知道她刚强、知道她冷静、知道她聪明,却从不晓得她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让他好生欢喜。

  这一瞬,他只觉能得付怀秋为妻,绝对是他今生最美好的一件事。

  也许她至今难以完全认知彼此身分的转变,不过,他告诉自己,无论多么辛苦,他也要赢得她的心,与她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夫妻。

  想到就做!他快手快脚收拾干净大厅,然后进厨房,准备给她烧一顿美味的晚餐。

  不是有句话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吗?这套用在女人身上应该也行得通吧?

  不管,先做再说,如果她不喜欢他的手艺,那就再想其他办法哄她开心。

  这几年在丁字号馆读书,他学问或许没有长进很多,但认识了五湖四海的朋友,各式各样的本事、手法却是学了很多,总有一样对她是管用的。

  他就一招一招使在她身上,包管短时间内便能得到她的欢喜,然后蚕食她,让她一点一滴、从身体到心,彻底地爱上他。

  想到这美妙的结果,他开心地吹起口哨,乐得走路都飘飘的,彷佛踏在云端。

  付怀秋逃回新房的途中,远远地听见他的笑声,窘得面如火烧。

  “该死,这次脸丢大了!”想到被他发现自己故意装睡,只想在他怀中多赖一点时间,她就尴尬得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我是白痴、傻瓜、笨蛋……”她怎么会在他怀中沉迷到连时间都忘了,让自己肚子饿得大叫呢?

  老天,她怎么还有脸见他?

  她跑进新房里,将自己埋进大红鸳鸯被中,不想见人了。

  黑漆漆又静谧的被窝里,她剧烈的心跳越发清晰起来。

  那扑通、扑通声响传入耳里,每一下都让她越发脸红心跳。

  自己为何如此依恋他?因为他救了她?因为他们打小就投契,最能理解自己那些无法对人说道的忧虑心思?因为他们不只是朋友、还是知己?因为……

  如果他们在朋友和知己的关系之上,更进一层的话,算是什么?

  思及此,她的心怱地一停,然后再以奔雷般的速度狂跳了起来。

  比朋友更好的关系是什么?情人……见鬼了,他们都已经是夫妻了,还谈什么情人?

  可在此之前,她对他的印象有这么好吗?

  难道就因为他救了她,她便如此简单地喜欢上他?这也太荒唐了吧?

  但若不喜欢他,她对他的依恋是什么?现在的脸红心跳又是什么?

  可要说她喜欢他……他们认识十几年,以前也没见她对他起什么怪心思,却在今日……不对,她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那是好久、好久以前……对了,就是他跟袁紫娟订亲的消息传遍京城,传入她耳朵的时候,不知怎地,她心头觉得很不舒服。接下来的时间,他再来找她玩,她都不理他,一次不见他、两次不见、三次不见,然后,不知从何时起,他便没再来寻她了。

  为何那时候自己会做出那样幼稚的行为?一句解释都没有,就这样不理他了,这一点都不像她。

  可当时她确实很生气啊,问题是,她为何生气?那亲事也不是他主动要求订的,以他当年不足十岁之龄,也没有拒绝的能力,从头到尾那门亲事都跟他无关,偏偏一向不懂迁怒的她,硬是将脾气发在他身上了。

  如今想想自己真蠢,之所以恼怒他订亲,不就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喜爱的东西被抢了吗?

  在那还不懂什么叫感情的岁月,那迷迷糊糊、只觉得和他在一起玩很开心的年纪里,她已经不知不觉把一缕名为“好感”的情丝系在他身上。

  所以她气恼他和别人订亲,所以当他说出皇上恩赐他俩完婚时,她毫不觉得他是乘人之危,反而自然地跟他拜了堂,接受成为他的妻这项事实。

  然后,一夜的同哭、同笑、斗气、拌嘴,她心里对他那份好感逐渐转为依恋,再变成喜欢。

  她……她想,她是有一点爱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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