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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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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吃吗?”放下盆菜,她端了另一碗绿色的浓稠东西,舀一匙送到他嘴边。“印度绿咖哩。” “印度哪有这东西,你诓我没去过印度啊?” “你就算去过,也只是下飞机、进饭店、开会、开完会上飞机、走人。你逛过印度吗?” 好吧,他确实没逛过印度。那就试一下味道喽!但是…… “唔!”这回真吐出来了。跑到流理台,吐得脸青青。“你就不能做些正常东西吗?” “太常见的东西没吸引力,吸引不到客人点餐嘛!”她跟两个大学好友合开了一间咖啡厅,她负责餐点供应,理所当然要多方试验新菜单,以争取更多客人上门消费。 “我有这么多公司要打理,你帮我不好吗?弄什么咖啡厅,一年的营业额比不上庞氏一小时的收益。” “所谓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而且小别胜新婚,再说……” “行了,别拿你在外头唬人那套来唬我,你什么个性我不了解?”最初是他教会她装傻的,现在装成精了,连他都能拐。 她嘻嘻笑着依进他怀里。“真面目只给你看,你不开心吗?” “开心,我乐死了。”乐极生悲啊,早知道不把她教得这么厉害了,弄得现在连他都搞不定她。 “那继续试菜吧!” “不要。”他抵死拒绝做小白老鼠。 “那试点心啊,我做的点心在咖啡厅很受好评喔!” “真的?”他不太相信。 “你试过就知道。”她拿了一块黄色蛋糕送到他嘴边。 他还是有点害怕,小小咬了一口。“呸!”又上当了。“好难吃,这是什么东西?” “芥末蛋糕。” 他真的很想死……“这么诡异的东西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人家都有芥末口味的冰淇淋,我想做成蛋糕应该也不错,谁知道……”试验失败。 “你做完之后都不自己试一下味道的吗?”天啊,就她这等手艺也能做一家咖啡厅的厨师,那家咖啡厅还不会倒闭,有没有天理? “哎,我做的东西自己怎么会嫌难吃呢?当然要别人吃才准嘛!”尤其是他这个品尝过世界各国佳肴的人吃最准。 “那下次你找翩千帮你吃吧!我不吃了。” “好哇,但这次……”她指指满桌子十几道大菜。“还是要麻烦你。” “不要──”他的胃是肉做的,不是铁啊!禁不起这样折腾。 “来嘛!”居然这时撒娇,她实在是……够奸。“昱,好不好?拜托啦,求求你嘛……” “唔唔唔……”庞昱逃之不及,被塞了满嘴菜,那是又酸、又苦、又辣、又甜、又涩,五味俱全啊!以后再也不教女人耍心机了,他发誓,再也……“你还来啊,不要!”救命,天下有没有后悔药吃? §后记 这个尾声……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写,其实故事进行到第十章基本上就算完结了,不过心里挂着柳翩千,这样的女人,为了心爱的男人连身子都愿意出卖(虽然没卖成),结果却沦落到被嫌弃不洁的地步。 想了很久,还是写了,只为给柳翩千一个交代。虽然她不是主角。 其实我一直信服一个观念,真正懂得珍爱自己的人才会明白如何去爱另一个人。会为了爱糟蹋自己的人,必然不懂真爱。 我很不喜欢嘴里高呼着爱,却自残或伤害爱人的人,总感觉这些人这样的行为是亵渎了爱。 所以前十章,柳翩千算可怜吧!初始以为爱就是为对方牺牲一切,虽然她也把持了最后一道护身符,她的家世;但那毕竟是外物,碰到感情,外物就变了质。 然后蓝岚教会她爱自己,最终她得回所爱。 至于蓝岚,在《蝴蝶蝴蝶真美丽》里她就出现过,有看过那个故事的人也许会说,在这里,她的个性与前本差异太多。 其实不是,她不过是守诺言,只让庞昱看到真正的她。她一生被太多人爱,也被太多人欺负,庞昱是第一个懂她的男人,所以她甘心为他付出一切,掩藏自己。 她听了庞昱的话在旁人面前装傻,这不是虚伪,不过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 一个女人可以美、可以精明,但又美又精明就容易遭嫉,那最好的自保方法就是扮猪吃老虎了。 蓝岚的个性很复杂,她天生暴躁,容易发脾气,后天的磨练让她学会掩饰,庞昱教她耍心机,而庞家父母对她始终不变的偏见,因此让她走上极端,既然无论如何自己都做不成贤妻良母(起码别人永远不相信她是贤妻良母),那就干脆当个快乐的情妇吧! 庞昱就简单多了,有野心、有心机、有魄力,认准目标,势必达成,最后他也如自己所愿,江山与美人兼得。虽然那个美人只肯做他的情妇。 我知道有一阵子情妇题材很流行,但我没写过,这是第一次,好想写得更热情一点,但是我实在不太擅长H戏。 不晓得有没有人跟我一样,觉得花蝶换新妆后,新的限制级标签好可爱,蒙住眼睛的狗狗,超想要一个。 但写不出来。 不知道公司有没有想过做个贴纸来玩,我举手,有贴纸我一定立刻杀去书店买。 最近身体不太好,居然得了鹅口疮,丢脸死了──不是生病丢脸,是我一直没发觉,因为它根本不痛,直到它严重到两片嘴唇都肿起来,才惊觉出了问题,但那时候……像挂了两根香肠在脸上。有没有看过东邪西毒搞笑版?梁朝伟演的西毒有一次中了毒,嘴唇肿得像鸭子,就像那样,我都快不敢出门见人了,看医生例外啦! 鹅口疮就是口腔念珠菌症,这一般都是小婴儿或抵抗力差的人才会得。 去看医生的时候,医生不停地告诉我,女孩子不要太爱漂亮,成天光想着减肥,非要做纸片人才满意;不然就是没日没夜玩疯了,弄坏身体,抵抗力都变差了,老了一定后悔。 没敢告诉她,我不减肥,我最爱吃,贪享受,三十好几了还穿少女型内衣(我受不了钢圈,被那玩意儿圈着,总觉得要窒息一样),也不混夜店(医生,我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妹妹,早过了爱玩乐的年纪)。 虽然……我日夜颠倒,没办法……晚上安静,写起东西比较顺嘛!你骂我,我也改不了。我知道日夜颠倒不好,发誓真的改过,试了好几次,可白天让我坐在电脑前,脑子硬是一片空白。晚上让我躺在床上,我就是会失眠、数着绵羊到天亮。就算去看精神科,治失眠,吃镇静剂,照样睡不着。 但是我白天就睡得很好,塞了耳塞,关上门,照我妈的说法,就算发生火灾都闹不醒我,神奇吧? 这是上天赐给我的奇异力量,所以……顺其自然吧! 这次唯一好运的是,鹅口疮虽然让我嘴里满是破洞,别人破成那样,早痛死了,但我不会痛,完全不影响食欲,一人份小火锅加一碗卤肉饭、一杯750CC的果汁照样下肚。 坏消息是,吃东西没味道,总要加盐又加糖,看得旁边的人都以为我疯了。 我没疯,只是……余不得已也,余岂好盐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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