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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鬼气又开始凝聚了。岑晨真讨厌他为何可以酷成这样,都快与冰媲美了。

  她忍不住又是一个哆嗦。“我认输了,你希望我怎么做?”

  “做个真正的——起码在有客人来的时候,不会被看穿身分的容小姐。”他的声音就像山巅上的雪花一样,乍闻,清澈美丽,稍一接近,冻人心骨。

  她又是一个寒颤,老老实实地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尽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像样点的大小姐的。”

  “我拭目以待。”话音落时,鬼影飘出。

  岑晨低着脑袋,恨恨低咆。“哪个人再跟我说酷男有型,先扁两拳。根本是阴气森森、鬼气浓浓好不好?”可恶,冷死她了。

  第四章

  既然被赵风看破了身分,又答应他当好“容小姐”,岑晨便很认命地去学习,模仿所谓的千金小姐举止,也开始放开心怀去使用房里那成堆的名牌。

  这名牌嘛……说实话,刚用的时候战战兢兢,但用久了,感觉跟一般东西也差不多。就说那曾风行一时的机车包吧!虽然挺漂亮,设计上却不怎么实用。

  以她身为一个女人而言,挑选包包,里头的分格一定不得少于五个,好随身携带像卫生棉、面纸、口红、镜盒、手机等等的小物品。

  她不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塞成一堆,那样要拿、要找都很麻烦。

  而机车包完全不符合她的标准,结论是,不好用。

  至于衣服嘛,她最不喜欢喇叭袖或宽袖子的上衣。不管写字、吃饭都很容易沾到脏东西,要很小心,这玩意穿出去炫耀很好,日常生活上嘛!就一点都不舒适了。

  丁字裤是她最讨厌的东西,那玩意儿除了好看外,根本就是欺负人的玩意儿,穿上它就像戴着枷锁那么难受。

  她越来越不明白所谓的名牌到底代表什么,良好的物质享受?但她一点都不觉得使用那些东西是种享受啊!在她眼里很多东西与折磨无异。

  不过住在这里也不是什么都不好,起码赵风给她请的那十六位家庭教师就让她非常满意。

  现在她一天要上十六小时的课,用两个小时处理一些生活杂事,再用两个小时复习课堂所学,每天只有四个小时可以睡觉,换成别人早累得哭死了,她却觉得格外充实。

  十多年没有这种全心全意学习的机会了,她遗恨不能每天二十四小时都用来上课呢!

  说起来赵风也算不错,除了请人教她上流社会的礼仪规范、应对进退外,连她额外要求的高中课程都答应了。

  她抱着高一英文,喃喃背着单字,幸好她国小,国中的基础打得稳,现在接着念高中,除了一开始有些不适应外,接下来就顺顺利利,不过半个多月,她已经读完一半的高一课程。

  但她还是嫌进度太慢,因为待在容家的日子不多了,没有时间慢慢磨,她最大的愿望是可以在任务完成前,同时学全高中的课程。

  当然,这愿望难度太高,不太可能成真。

  她只能尽力而为,以至于都凌晨两点了,她还在背单字,看书看得眼睛都花了。

  “唔!二十五岁的身体跟十四岁的身体相比,果然有差。”她叹口气,依依不舍放下书本,太累了,不得不强迫自己休息一会儿。

  “算了,去冲杯咖啡吧!”她揉揉眼,伸个懒腰站起来,走出房间,准备到厨房冲杯咖啡来提神。

  才到客厅,“喝!”她吓一跳,看到一个人斜倒在沙发上休息,居然是赵风。

  他这个大老板、钻石王老五到底是怎么混的?竟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她悄悄靠近一步,探头把赵风青白的脸色看得更清楚一些,薄薄的唇紧抿着,周身凌厉尽敛,再也没有那股冻人的气势,倒是憔悴得像秋风里几乎要凋零的黄花。

  这样的赵风看起来一点都不酷了,还有几分可怜兮兮的感觉。

  岑晨这人旁的没有,母性特别强,就爱照顾人。

  虽然打进容家起,赵风就处处针对她,也不知骂了她几次;她也怕他怕得要死,可一日一看到他虚弱到像只剩一口气在那边吊着,她心窝直泛疼。

  想了想,她进厨房左翻右找,找到了一瓶鸡精、一把葱、一颗蛋;就拿鸡精做汤底,给他做了碗蛋花汤。

  汤做好,她端着汤回到客厅,坐到他身边,轻摇他两下。

  “天亮了吗?”赵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让老王先到车库暖车,我梳洗一下就可以去公司了。”

  “现在才两点半,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呢!”岑晨把汤放在桌上。

  陌生的女声让赵风混沌的脑子当机了三分钟,好半晌,他才醒过来。“是你啊!大半夜不睡觉,在这里干什么?”他的话依然不客气,但大概是太累了,一点气势也没有。

  他身上那股冻人的阴气完全消失了,岑晨自然不再怕他。“我功课才复习到一半,有点想睡,就下楼冲杯咖啡提提神,看到你睡在这里,给你做了碗汤,要不要?”

  她说话的时候,他早已闻到清汤的香气,点点青葱中和着细密如丝的蛋花,色香味俱全的样子,看来厨艺很有一手。

  “也好。”他端过汤轻抿一口,热汤入腹,有股暖流迅速涌上来,将他耗费殆尽的精气神逐渐补足。

  汤碗很快见底,他体内的热流依旧回旋不绝。

  “嗯……这汤……你放了什么?”一般的蛋花汤不会有这么好的养身功效,她肯定另外加了什么秘方,否则他不会觉得这么舒服。

  “这汤底是冬虫夏草鸡精。”看他累成这样,也只有这种补品可以稍微提点神,但这绝非长久之计。“你最好还是去睡一下,现在是中药在发挥功效,但长期这样提神对身体不好,就算赚再多的钱也没命享受。”这话平常她是不敢说的,不过现在他这么虚弱,倒让她胆子大了起来。

  “你真当我要钱不要命啊?”他打个长长的呵欠,真是累到两眼昏花、四肢无力了。“要不是容老头对我实在好,容蓉又实在太无能,我早把这副担子卸下了。”

  “要报恩也不必拿命去抵啊!”

  “我可没有以命报恩的无聊想法,不过是最近工作实在太多了,再加上……”要现在告诉她吗?再过两个多月就是他和容蓉结婚的日子。

  虽然婚礼只是做做样子,不给外人留话柄,认定容老头一过世,他和容蓉就翻脸。

  要结婚,很多工作就得提前完成,所以他这几天才会弄得焦头烂额,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

  “工作是不可能做得完的,但小命可只有一条。拿身体健康去搏那些外在的东西,值得吗?”她很怀疑。

  “你呢?这么晚还复习,拿健康去换那些单字、公式,值得吗?”他们是五十步笑百步好不好?

  “呃!”她窒了一下,又回道:“我再怎么熬,也只熬三个月,时间到了,我就走人,你呢?可还有几十年要熬。”

  “我有这么蠢吗?把自己一生精力都浪费在一家公司上。”他早就在培养接班人了。“不过你熬三个月倒是必需的,容蓉可能没跟你说清楚,再过六十八天就是我跟她结婚的日子,现在她跑了,你得顶替这位置跟我把这场婚礼应付过去。”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给她一些心理准备,省得她到时出糗。

  现在轮到她脑袋当机了。“你说谁跟谁结婚?”

  “我跟容蓉。不过容蓉跑了,这新娘子就得由你来冒充了。”

  “我——”她叫得屋顶都差点塌下来。

  “喂!”他捂住耳朵,现在什么瞌睡虫都跑光了,倒是全身的鸡皮疙瘩被她的尖叫声给喊得立正敬礼。“三更半夜的,别随便尖叫好不好?万一被人误会屋里发生凶杀案,你不怕丢脸,容家还怕被那些八卦杂志刊上头版,破坏形象呢!”

  “容小姐从没跟我说过婚礼这件事。”她顺从地低语。

  “她如果说了,你还肯来冒充大小姐吗?”

  她把头摇得像只博浪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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