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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救人没有错,但你莽莽撞撞,反而差点伤及人命又怎么说?”

  “我又不是故意的,那是意外,属于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怎能全部都怪罪在我身上?”

  “你做事前如果懂得三思而后行,就不会有那么多意外了。”他愤怒地伸手指着她的鼻子怒吼,却忘了自己的右手还带着伤,这一妄动,刚凝结的伤口又裂了开来,鲜血随之淌出,在地板上点出朵朵腥红血花。

  “旭日……”这可把愁儿吓坏了,滴滴晶莹如玉的珍珠泪重新凝聚眼眶,再也顾不得吵架,三步并做两步冲进卧房,取来急救箱。“快点坐好,我帮你上药。”

  他皱了皱眉头,对于她翻脸像翻书,一下子比母老虎还凶,转瞬间又变成一朵含泪的小花,恁般多变的表情,心情一时间很难调适得过来。

  然而个性直爽的人就是有这种好处,不会记恨。况且天真的愁儿更不懂得迁怒,单纯的心思已全然集中在他的伤口上,小心翼翼脱下他的西装、衬衫,露出一条十来公分的擦伤,面积不大、伤口也不深,但因为不停运动的关系,使得它正不停地冒出鲜血来,把整件白衬衫都给染红了。

  她急忙伸手捂住他的伤口,感觉热烫、粘腻的血液正不停渗出指缝,朝地板滴落,大片的血迹看得她又惊又慌,不禁鼻头发酸,斗大的珠泪直涌出眼眶、滑落苍白的粉颊。

  “都是我不好……”她突地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你打我好了,是我害你受伤的,呜……”

  “喂!”旭日赤裸的胸膛在她螓首不停磨蹭下,心底深处那股针刺般莫名的疼痛感,再次涌起,分不清是怜、是惜、是气、是怒?只是她的泪总叫他难过。“别哭了,我又还没死。”

  “可是你受伤了,流了好多血……”

  “已经止了。”他提醒她可以放手上药了。“你自己看,血早就不流了,你还不快点帮我上药?”

  “真的吗?”她轻柔地松下帮他止血的手,看到他右臂上的伤口果然已经止血了,不由傻兮兮地笑了出来。“对喔!我都没注意。”

  嘴里说着,手下忙不迭取出一瓶双氧水,用棉花沾湿药水,帮他臂上的伤口消毒。

  “唔!”旭日低声闷哼。这消毒水的滋味比子弹更难尝。

  “很疼是不是?”看他臂上的肌肉一上一下颤抖、抽动着,叫她好不心疼。深吸口气,徐徐帮他吹着伤口。“吹一吹就不痛了,你忍一下喔。”

  闻言,他忍不住在心里偷笑,又不是什么灵丹妙药,这样吹一吹就不痛了,神经病!不过看着她的天真纯良倒真有安定心神、舒缓神经的作用。

  虽然愁儿已经尽量放轻手脚了,但上药的过程仍让旭日疼出一头冷汗,当最后的绷带扎紧后,他深呼一口气,瘫进沙发里,再也没力气骂人了。反而是愁儿见到他一张失血过多、加上疼痛难忍的苍白脸庞,不由好生愧疚。

  “对不起,是我害你受伤的,你打我吧!”她闭上眼睛,一脸从容赴义的表情,看得旭日好气、又好笑。

  “我打你作啥儿?最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学到教训?懂不懂什么叫‘三思而后行’的道理?”

  “我认为‘救人’没有错,若有过失,充其量也只是我没听你的话及时撤退而已。”她也够固执了。

  一番话又把他的怒火给挑了起来,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你听着莫愁儿,除非你认错,否则从现在开始,你被禁足了,再不准踏出公寓一步。”

  “我没有错!”她高声大喊,这只不可理喻的霸王猪,以为大声就赢了,想都别想。她愤怒地将手上的急救箱一丢,跑回房去,用力关上房门。“不出去就不出去,有什么了不起?”勃然怒吼虽然隔着一道木门,但高分贝的喊声依然尖锐的刺耳。

  旭日气得脸红、脖子粗,两只火眼金睛死命瞪着房门,炯炯目光似要烧融木门,直袭房里的小顽固:这个笨小妮子,脑袋里灌了铸铁不成,比石头还硬.怎么说都说不听,真是气死人了。

  要不是真的关怀她、担心她的安危,谁管她去死?真当他——慕容旭日是手软、心软的慈善家?拜托一下好不好。他的冷漠在业界可是出了名的。“罗刹总经理”的称号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如今却为了一个不知好歹的笨小妮子弄得两面不是人,她也不想想,全是因为她那!要是换了别人,看看他有没有这么好心?早打一顿、赶出去了,还轮得到她来对他发脾气。

  “莫名其妙!”他大骂一声,扭头跑了出去。那颗被怒火焚烧的心脏再次传来一阵似熟悉、似陌生的疼痛感,为什么?他没有生病,可是这骨子心痛……

  关上大门的同时,眼角余光不小心瞥见翻覆在茶几上的饭盒,那个东西八成不能吃了。“算了。谁理那个小顽固,脾气又臭、又硬,饿她一顿,教训她一下也好。”他这样告诉自己,然而……

  十五分钟后,关上的大门重新开启,另一盒热腾腾的便当再次被搁置在茶几上,代替倒掉的那一盒,旭日的怒气仍然未消,但……唉!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发了什么失心疯?只能说——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他犯贱,活该嘛!

  业务会报仍在进行着,旭日不着痕迹地将手伸到大皮椅后,揉捏——下僵硬的腰杆,打一个礼拜前和愁儿吵架后,小顽固就和他冷战至今,彼此签订不接触条约外,她更在他的公寓里划下楚河汉界,卧室、厨房、浴室归她;客厅、视听室和工作间属他。

  小妮子倒是很有志气,绝不越界一步,搞得他也不好意思耍赖皮。本来她就无所谓,但他却对夏威夷的牢饭兴趣缺缺,所以不敢饿坏她,她的三餐全部由他专责供应,吃喝拉撒睡不成问题。

  可他就惨了,吃饭、洗澡尚能在饭店里解决后再回来,这睡觉……唉!他又不能老是以饭店为家,偶尔在这里睡个一、两夜还可以,时间久了,难保不会出问题。但是回到家……天可怜见,等待他的永远只有一张一米五的长沙发,想想这一米八的身量,要塞进一米五的沙发椅里,真是难为他一双长腿了,两、三晚睡下来,连腰都快折了,老天!累死人了。

  他再一次用力掐紧眉心,提振精神,从不知道他手下这批人如此懂得“说话艺术”,一番报告演讲得抑扬顿挫、荡气回肠,只可惜半个小时过了,他还抓不住那家伙的话里重点。

  有没有搞错啊?那两道飞扬的剑眉紧紧锁成一个深结,瞥一眼手表,已经十二点了,九点开会到现在,整整三个小时,二十六名主管报告完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这些家伙,每个人最少要演讲半个小时,他以前到底是怎么忍耐的?这一篇篇辞藻华丽的歌功颂德,分明是一堆没用的废话,听得人耳朵流脓,他从没像现在这般烦躁过,感觉这些会议、工作无聊到极点。

  他的耐力受到空前巨大的考验,愁儿的肚子还等着他买饭盒回去填饱,资讯部主任的报告历经四十分钟的修饰才要进入主题,重点三分钟带过,又是一堆废话。

  不明白,世上怎会有如此南辕北辙的人,家里那个小顽固是说话、做事,都不经大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这种个性说好听一点是直爽、天真;但换个解释,何尝不是没大脑,傻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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