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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房戴上眼镜后,顺便帮她冲了杯浓茶给她醒酒。“小薛。”

  把杯子递给她时,她依然颔首以对。“好,没问题。”

  萧士诚不得不辛苦点儿,喂她喝了口茶后,才转身继续准备早餐。

  被茶叶中的苦涩唤回些许神智的薛宇注视着萧士诚忙碌的背影。他们的“孽”缘结识在二十人年前。

  “孽”这个字是她送给他的;对薛宇而言,认识萧士诚是幸运女神送给她最好的礼物。

  从小在一起长大,念同一所学校,以及到现在住同一栋大楼。萧士诚都是人们口中的“怪胎天才”,聪明、乖巧、忠厚、老实,除了迟钝一点之外,他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

  反观她自己,一身天赐的怪力是唯一的优点,她有自信打架绝不轮人,至于其他……算了吧!打小,作业是他帮她做,无论是家政、工艺、美术……都一样;长大后,三餐赖定他、家里水电他一手包、连工作上的麻烦都推给他……唉,她是不是有点赖皮?

  想着想着,心情不免沮丧。“呜!”薛宇不禁痛苦地锁紧黛眉,直线型的脑子果然不适合用来思考。

  “小薛,帮我把菜端上餐桌好吗?”

  萧士诚转过头来,在递给她一盘生菜沙拉之际,盖在浓眉的前额发丝稍稍飞扬了起来,露出眉尾一点赤红色的伤疤。

  对了!薛宇两指交叉一弹,她怎么忘了自己最大的优点呢?

  他眉上的伤就是刚进幼儿园小班时,被大班的学生打的。那时,他迟钝得只会哇哇大哭,倘若没有她见义勇为的出手相救,也许他早被打死了。

  还有,他中指上的伤是小学时被路边的野狗咬的,手臂上的伤是高年级学生勒索他时打的……他太聪明,可也太迟钝,常常是同侪朋友们嫉妒的焦点,遭欺负是家常便饭,每回都是她出面保护他。

  他们是文武疏途,却又合作无间的好“兄弟”;她保护他的生命,他则处理她生活上的一切琐事,很公平嘛!

  “诚诚,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哦!”薛宇接过菜的同时,不忘再提醒他一下。虽然不用他一命还命,但警告他不准拋弃她、忤逆她倒是事实。

  “我知道。”他端着粥走在她身后,经过饭厅与厨房间的走廊时,望了一眼廊柱上的刻划。“都记在墙上呢,你总共救过我二十八次,我不会忘记的。”

  自幼薛宇就很懂得贩卖人情,每救他一次,就用刀在他家墙上刻下一横,累加至今已经有五个半“正”字了。

  薛宇把菜放在餐桌上,若有所思的目光盯着柱上的刻痕。好陈旧的痕迹,都快看不见了,最后一划似乎是十年前刻的吧?自他成年后,她就再没救过他了。

  “我好象很久没救过你了。”“你太忙,没空再成天跟着我了嘛。”他温和地微笑,帮她盛粥。

  “说得也是,不过你别怕,要是再有人敢欺负你,只要一通电话打到警局,我马上带领整队霹雳小组杀过去,给他好看!”她很够义气地拍着胸膛。

  “我知道了。”他腼腆地搔着头。“其实我已经长大了,不会再有人欺负我了。”

  “话可不是这么说,现在的罪案千奇百怪,受害者早不拘限于老弱妇孺了,很多成年男子照样被害啊!尤其你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生得又如此文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哪天被人陷害了都不知道。”

  “我真的这么差吗?”心中有点难过,原来在她眼里,他是个如此一无是处的男人。“不是啦……”薛宇急摇手。她无意伤他的自尊心,却又该死的心直口快。“我的意思是,伯父、伯母移民前把你交托给我,保护你自然成了我的责任,我会一辈子保护你的。”

  一辈子了这算是一种誓约吗?萧士诚低头轻笑,顺便帮她挟菜。

  “笑什么?我没能力保……咳……护……咳咳咳……”一边喝粥一边说话的下场是,她呛了个半死,而他则得来一脸的汤汤水水。

  “小薛,东西吞下去后再说话。”顾不得满脸的稀粥,他关心地走到她身后,一手轻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啊!没事、没事……”她手舞足蹈的,八成酒还没全醒。

  他不禁皱眉。“小薛,酒喝太多对身体不好喔!”

  “诚诚,你昨天没看新闻?”

  “咦?”他忠厚的脸庞上是一片茫然。喝酒跟新闻之间,有关系吗?

  “昨天我们抓到了伍胜夫那只超级大毒虫的小辫子,查扣了他近两亿新台币的海洛因,虽然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逮他进笼,但破案的日子也指日可待了。局长特地给我们举行庆功宴,招待我们到‘四川小馆’大吃大喝一顿。”

  “唱到天亮?”他对这种伤害身体的浪荡行为不表赞同。

  “应酬嘛!”薛宇无聊地挥挥手。她也不喜欢跟那些不认识的人喝酒,但每个人都要恭喜她破大案,在那种情况下,不喝也不行,会被说恃“功”而骄。“唉呀,你不懂的啦!你们这些搞研究的,哪能了解我们在外头跑的辛苦?”

  的确是很难了解,又不是在做生意;就算经商,也没必要在白纸黑字的合约外,再奉送佳肴、醇酒加美女吧?

  由此可见萧士诚确实是标准的学究脾气,直率、不懂得变通。

  “既然辛苦,你赶快吃饱饭,回家洗个澡,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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