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典心 > 天下第一嫁 | 上页 下页


  黑衣人伸手,并没有轻薄她,只是点住她身上几个穴道。在昏迷之前,她唯一看清的,是那人一双黑得发亮的瞳眸。接着,她眼前一黑,跟着就失去了意识。

  软绵绵的娇躯,还没跌落绣榻,就被黑衣人揽腰抱住。他打横抱住昏迷的美人儿,脚一点地,便从原窗飞射退出,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无声地穿窗上瓦,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夜色中。

  夜色深沉,新月依然如钩。

  龙门客栈内,仍旧是万籁俱寂,只余秋风。

  一招!

  长长的眼睫,猛地睁开来,亮如秋水的眸子里,满是不可置信。

  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竟被人一招就制住。

  刚清醒过来,龙无双脑子里头,第一个闪过的念头就是这个。她眨了眨眼,第二个念头则是——

  唔,挟持她的绑匪,不但武功奇高,就连品味也还不差。

  她躺卧的地方,是一张黑檀木的雕花大床,雕功很细。瞧那样式,应该是上百年的古物,可惜没保养好,有些地方褪色了。

  窗外传来清脆的鸟鸣,她半撑起身子,确定自个儿衣衫完整,没在昏迷的时候,被占去丁点便宜后,才坐起身来。

  冰裂纹的窗棂外,透着白色的天光。屋子里除了一张八角桌,跟两张凳子之外,几乎空无一物。

  龙无双试着行功运气,但体内的真气,却完全无消无息,压根儿提不上来。

  “该死!”她暗咒了一声,知道自个儿是被下药了。

  她坐在桌边,柳眉微蹙,努力回想着,昏迷前的记忆。

  虽然,她算不上武林高手,可武功却也不弱。再加上,平时有事,都是黑白无常挡在前头,旁人要接近她,已属难事:而要绑架她,更是难上加难。

  那黑衣人却能在一招之内,就制住她,而且完全不惊动客栈里的人,甚至还瞒过黑脸、白脸的耳目,这简直让她难以置信。

  看来,这次绑架她的,可不是普通角色。

  龙无双站起身来,在屋内四处走动,试着从屋里少少的几样物品中,找出那黑衣人身份的蛛丝马迹。

  毕竟,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先知道些对方的底细,总是比什么都不清楚的好。

  可这一眼望去,这屋子大归大,摆放的家具却少得可以,除了那堪称古董的雕花大床跟八角桌之外,墙上只挂了一幅水墨画。

  细看那家具的质地,都是上好的黑檀,而梁柱与门窗,用的是坚石似的楠木。雕工的样式精细,却又显得陈旧。至于床上的被子旧虽旧,但上头的刺绣却是十分精细,质料更是上好的真丝。

  她抚着被面的精致刺绣,环顾着四周。这些家具,处处显示出,屋主曾经富极一时,近况却有些艰困。

  虽然如此,屋子里却十分整洁,连细微处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她伸出手,摸了摸床角的凤鸟雕纹。

  凤鸟栩栩如生,雕工精湛,她收回手,瞧了瞧自个儿洁白依然的指尖,不禁微挑柳眉。

  果真是一尘不染。

  这个绑匪,虽然日子过得不富裕,却相当注重整洁。

  滴溜溜的眼儿一转,望向屋梁,仔细看了看,确定上头连个蜘蛛网都没有。

  嘿,这家伙肯定顽固又龟毛。

  话说回来,这个绑匪挑的时机,还真是差得可以。她原本盘算,再过两日,就要入宫行抢,这会儿还没行动,她这个主谋就被绑了,计划势必延迟不可。

  她一心一意,担心着珍珠米,却不太担心自个儿的安危。不是她不怕死,只是她从小到大,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那绑匪既然没有杀她,必定是另有所求。

  人,有所求的,不外乎钱或权。

  钱嘛,她有的是。

  权嘛,她一样能想办法。

  但是,最麻烦的就是,说不定她流年不利,遇上个顽固的绑汇,刚好不要钱又不要权,事情就非得拖上好几天——

  该死!

  龙无双咬着唇瓣,握紧粉拳,几乎要扯坏精致的刺绣。

  要是她真被困在这里多日,公孙明德那个死老头,肯定会把握这难得的机会,乘机改换晒谷的地方!

  她气得牙痒痒的,眼角却无意间瞄见墙上那幅水墨挂画。画里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亭亭静植,一派君子风貌。

  龙无双走上前,细看这幅画,却发觉画的左下角,竟有落款。落款人签的是规规矩矩的正楷,字体方正到让人一眼难忘。

  画上的落款只有两个字——

  念恩。

  龙无双瞪着那两个字,然后眯起了眼儿。

  她认得这个名字。

  事实上,她还见过这个人。

  她年幼的时候,先皇最宠爱她,下朝之后,总是牵着她的手,哄着她到处游玩,甚至还搜罗山珍海味,亲自喂她那张挑得刁精的小嘴。每个童年回忆中,她都记得,有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家伙,始终追在先皇身后,碎碎念个不停。

  如果她没记错,那山羊胡老头就是前朝宰相,名字便是念恩!

  龙无双眯起眼,吸气,再吸气。

  放眼天下,复姓公孙,家里拥有上好古董家具,却又穷得接近家徒四壁,有胆对着皇上碎碎念,还胆敢绑架她的,当今世上就只有一户!

  “公、孙、明、德——”

  屋外林鸟惊飞,龙无双愤怒的呐喊,回荡在相爷府宅邸,穿堂过院,直达前厅。

  早朝过后,群臣皆散,皇甫仲回到后殿。

  桌案上早已摆妥早膳,各色精致吃食,摆了满桌。皇甫仲坐在桌前,手里捧着青花瓷碗,碗里是热腾腾的粥,粥色紫红,衬着青花,更显娇艳。

  此粥用的是御田里所种的胭脂米,以文火慢熬,熬得米粒皆化,又添了去芯莲子。尝起来,米粥滑润,莲子清脆,不仅止于美味,且更具药性,能滋补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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