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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只是,这么羞人的话,怎么好意思说得出口?

  两人走出植物园,在停车场找到车。孝国先打开副驾驶座的门,让她坐进车子,却没有随即上车,反而从后车座里拿出一个纸袋,以求婚的姿势在车门边单膝下跪。

  “你穿着那双低跟凉鞋,肯定走得脚疼。”他示意她把脚伸出来,靠在他的膝盖上。“我替你带了平底休闲鞋,可以替换。”

  “你怎么知道我会脚疼?”噢,世上还有比他更贴心的男人吗?只怕开着手机的照明功能,耗尽无数电池也找不到。

  这双凉鞋虽然是低跟的,但是镶着晶亮水钻,还缀着贝壳小花,让她看了就好喜欢,像极了镇长每日换穿,让人目不暇给,又羡慕到咬破好几条手帕的高跟鞋。

  她首次违反原则,穿上有跟的鞋。細細的皮革,比起覆盖度满分的运动鞋,让她觉得脚部好赤裸,但是又舍不得换下,直到脚部开始疼痛,她几乎能明白灰姑娘的姊姊,那种削足适履的感受。

  当他轻捧着酸疼的脚,小心的为她脱下时,她解脱的叹了一口气。

  “新鞋本来就容易磨脚,何况是这种凉鞋,简直跟刑具没两样。”他按摩着她脚部泛红的部分,检査是否被新鞋磨出伤口,确定只是摩擦泛红,才再为她套上休闲鞋。

  婉丽感动不已,心口彷佛被无形的手揪住。

  宽厚的男性大手好温暖,为她换鞋的时候,动作温柔而小心翼翼,不愿意弄疼她,对待她的方式,让她觉得自已彷佛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

  只是,灰姑娘的玻璃鞋虽然美丽,却不是每个女人都能穿的。他为她穿上的,不是美丽璀壤却不实穿的玻璃鞋,而是舒适柔软透气的休闲鞋。

  这一瞬间,她才豁然开朗,明白这一生,她一直想要的,不是什么有钱有势的白马王子,而是像他这样贴心又温柔,懂得她的好男人。

  她深深的爱上他了。

  天黑后,城市里的灯亮起。

  午饭过后她再度回到雾室,汪洋还杵在那里,一副她没有陪他吃饭,就是犯下滔天大罪的臭脸。不过,他倒是没有再来骚扰,显得顾虑多多,神经兮兮的模样。

  她后来才听安敏提起,汪洋的保镖不知为什么,双双昏倒在花丛深处,被发现后才醒来,两个人都脸色发白,连是被谁袭击、怎么昏倒的都不知道。

  据说,那两个保镖来历不简单,才能受到汪洋重用,会胡里胡涂的昏倒被拖进花丛里,让汪洋丧失安全感,连带霸气也变弱。

  婉丽不懂来龙去脉,只是很感谢,这么一来汪洋就不会围着她转,更没有机会对她毛手毛脚。

  下班之后,孝国已经在停车场等她。两人没有回到短期公寓,而是去一间餐厅用餐。

  他很贴心的选了一个靠窗,可以看夜景的座位,座位旁有盆栽、雕花的隔板,与旁边的餐桌区隔遮掩,虽然是半开放的空间,却又能保有些许隐私,最是理想不过。

  餐厅里气氛极佳,每张桌子上都放着蜡烛和鲜花,最前方还有真人乐队正在演奏音乐,悦耳而轻柔。

  原本,当她知道用餐地点是高级餐厅时,还想换回低跟凉鞋,免得跟穿着不搭,也显得不礼貌。他却阻止她,说不需要换鞋,他跟餐厅股东熟识,对方已经为他们保留较有隐私的位子,不会有人看见她的鞋。

  这是他的贴心,不让她再有脚痛的可能,免得泛红处真的磨出伤口。

  她心里清楚,感激他的温柔。

  他没有明说,还在嘴上埋怨。“那家伙为了省钱,灯只装了一半,餐厅里光线不清楚,没有人会注意你脚上穿什么。”餐厅努力营造的浪漫气氛,被他说成小气行径,其实都是为了让她放松。

  在他的劝哄与坚持下,她舍不得休闲鞋的舒适,真的就这么穿着走进来。接待他们的服务生穿着燕尾服,即使看见她的鞋,态度一样殷勤有礼,领着两人入座。

  餐厅坐落在很高的大楼上,她一眼望出去,能看到城市大半的夜景,璀璨的灯火无比绚丽。

  “你来新加坡之前都住在镇上吗?”他语气悠闲,若无其事的问起她的往事,神色从容得让人无法起疑。“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原本精致的彩妆,经过白天的折腾,已经被她无意的蹭掉不少,露出底下细嫩的肌肤。她还无法习惯化妆后就尽量不要摸脸的原则,况且做实验室工作需要穿脱口罩,脸上只剩眼线还堪称完整。

  眼线让她的阵子显得深邃,让她眼中的暗影无处躲藏。

  “我家以前住在靠山那边,比较远一点。”回到小镇后,她曾经回去找寻昔日旧家,却只看见残破的屋子淹没在杂草中。“我爸妈车祸之后,我才住进向大哥家里,那时你们已经搬走了。”童年时的回忆,瞬间涌上心头。

  暖烫的大手伸来,横过餐桌,覆盖在她的手上。

  “抱歉。”是他勾起她的伤痛,他不该提,但是偏又不得不闷。“你很想念他们吧?”

  “嗯,很想很想。”她点点头,往日的美好还历历在目。“不过,我时常梦见他们,总觉得他们在某个地方看顾我,如果我伤心,他们一定也会担心,所以我努力不再难过。”

  他可以想见,虽然称不上大风大浪,但是失去亲生父母,纵使有向家的人照顾,生活与求学时的艰难,或是独身在外工作的不如意,她都只能往肚子里吞,忍着不抱怨,不愿意麻烦别人。

  强忍着心疼,他轻声再问。

  “我听向荣说,你爸妈是绿手指?”

  她这时才露出笑容,至今仍然对家人感到骄傲。

  “我妈是天生的绿手指,种什么活什么。”她始终记得,庭院里不同层次的翠绿,分属不同的植物。“至于我爸爸,其实对园艺一窍不通,妈妈说他敲键盘比种菜养花厉害。本来爸爸只是来参访农家,对妈妈一见钟情才留下。”妈妈每次提起,爸爸就靠过去啾妈妈,两个人如胶似漆。

  “当年我爸爸就开始经营网站,销售我们家种的有机蔬菜,那时生意很好,我小时候都要帮忙,把寄货地址贴到箱子上。”那个时候还有新闻媒体来采访他们呢!

  “你们感情很好?”

  “嗯。”她的笑容有点悲伤。“我有时候觉得,爸妈能一起离开,并不是坏事,他们太爱对方,不论谁被留下,都会很痛苦。”她太明白被留下的痛苦,因为,她就是被留下的那个,幸存是幸运,却要面对寂寞。

  有那么一瞬间,他迟疑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咬牙开口。

  “你后来怎么会住到向家去?”他非常谨慎,斟酌着字句。“你没有其他亲人吗?”

  “我妈妈是独生女。”她想也不想的回答。

  显然,对她来说,亲人指的只限母系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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