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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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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象——好象——好象——很想念向刚—— 逛得连狗儿都双腿发软,拒绝再走时,凌珑才拎着菜回家。 她站在厨房里,想靠着繁忙的家事,摆脱他撒下的魔咒,不再去回想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热吻、他的触摸。只是,没过多久,她的抵抗就宣布败北,脑细胞一个又一个的沦陷,全被属于他的回忆侵占,手里那颗好大的包心菜,被她茫然的撕了一片又一片。 她想念他? 她不想念他? 她想念他? 她不想念他—— 当凌粱月娥踏进家门时,看见的就是女儿中邪似的,站在厨房里喃喃自语。整个流理台上,散落了大大小小的叶片,而她还低着头,在剥那颗只剩拇指大小的包心菜。 她翻翻白眼,径自走到女儿房中,扛出个行李袋,把盥洗用具、换洗衣物等等搜罗齐全,这才走了出来。 “喏,拿去。”她把行李袋塞给凌珑。 她如梦初醒,本能的接住行李袋,小脸上还是充满迷惘。 “妈,你要出门?” “不是我,是你。” “我?” “对,去台北的火车票我已经帮你买好了,隔壁的张先生就等在外头,他会开车载你去火车站。”她把女儿从厨房拉出来,再一股脑儿的往门口推。“动作快一点,免得错过车班。” 凌珑的双手却紧紧抓住门框,腿儿钉在地上,拒绝被老妈推出门。 “等等,妈,你为什么突然要我去台北?”她转过头,满脸狐疑。 “当然是要你去照顾娃娃。”凌梁月娥认真的答道,还蹙起眉头,挤出忧虑的表情。“我这几天总是在担心,娃娃那么娇弱,要不趁现在补补身子,生产时肯定会很辛苦。”她说得冠冕堂皇,心里其实打的却是另一个主意。 纵然所有人都看出,凌珑想向刚想得连魂儿都没了,但是她脸皮薄,如果摆明了要她去台北找向刚,她肯定是抵死不从。 既然不能直说,凌梁月娥聪明的兜了个大圈子,娃娃跟来出世的孙子,倒是成了最好的借口。 一想到嫂子那娇弱的模样,紧抓着门框的小手慢慢松开了。 是啊,娃娃娇生惯养,无法处理孕期的饮食,又对她的手艺上了瘾,挑食挑得厉害,回台北的这几天,肯定都没能好好用餐吧! “那,饭团谁来照顾?”她问。 “唉啊,交给你爸就行了!” 确定了狗儿也安置妥当后,凌珑深吸一口气,抓起行李袋,不再迟疑,转身就走出门外,急着上台北照料嫂子。 邻居早等在门口,看到她出现,还体贴的帮她开车门。老妈则是站在门口猛挥手,高兴得合不拢嘴,神情愉悦热切,简直像是在嫁女儿似的。 一等车子驶离视线,凌粱月娥立刻冲回屋子里,连鞋子都来不及脱,直接就扑向电话,用最快的速度按下儿媳在台北住处的号码。 “喂,娃娃吗?凌珑已经出发了。”她停顿了一会儿,捂住胸口,一想到那“极品中的极品”,即将成为自个儿的女婿,就兴奋得寝食难安。“替我转告向刚,要他千万别客气,不管拐也好、骗也好,有啥本领都使出来,总之呢,就是非把这桩婚事搞定不可!” 蓝色大楼的玻璃帷幕,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凌珑那娇小的身影就站在门前,手上提着一大包热腾腾的粽子。她一手遮着微眯的眼,努力仰起头,看着这栋造价惊人的商业大楼。 她站了半晌,之后再度低头,察看手上的名片,与墙上的门牌对照。 “奇怪,没错啊?”她皱起眉头,小声的咕哝。“不会吧,真的是在这栋楼里吗?” 这栋大楼的外观华丽得慑人,看起来就是那种超级有钱的人才会出没的地方。 她这个平民百姓,抱着粽子在门外徘徊好久,才鼓起勇气,推着金色的旋转门入内。 大楼内部的装潢更是富丽堂皇,黑色的大理石地砖更是光可鉴人,凌珑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还特地拎高粽子,就怕油滴在地砖上。 电梯的外墙,清楚标示着各家公司所租赁的楼层,“福尔摩沙”四个大字占去了九楼那一格。 当年篮球队的几位队员,在几年前成立了“福尔摩沙”,将手工家俱销售到海外。这几年来席卷欧洲的中式复古风潮,正巧起了推波助澜的效果,“福尔摩沙”所推出的产品,在市场上都有极佳的成绩。 凌珑先前只听说,公司经营状况顺利,但是,从这气派的办公大楼看来,她偷偷猜测,“福尔摩沙”应该是经营得非常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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