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淡霞 > 刺客小新娘 >
二十八


  “当然知道。”永清师太对她的故意刁难并不放在心上,反而一笑置之。“朱姑娘求得的是‘平生富贵成禄位,此中必定无损失,君家门户走光辉,夫妻百岁喜相随’,此签乃是庚干签,而兰郡主求得的是丙寅签,你们虽同为上上签,但内容完全不同。”

  朱小霞为永清师太的道行所折服,甘拜下风。

  “师太果然是道行高,佩服佩服。”

  “朱姑娘,你求得此签,相信一定了解签中意义,佛祖在暗示你冥冥中的安排已定,天命不可违,希望你能够好好珍惜这段前世未能结成的姻缘。”

  “师太指的是我和薛洛吗?”

  “没错。”永清师太面带微笑的注视着她,缓缓叙述出她与薛洛前世的一段爱怨纠葛,“你前世乃是天庭花神娘娘身边最宠爱的一名仙子,因为你爱上了凡间男子而触犯天条,天帝为惩罚你而将你贬至凡间,原本你与王爷必须生生世世分离,然而花神娘娘为你求情,所以天帝才惩罚你和王爷三世不得相聚,只要经过三世,你们这对有情人就可以终成眷属。”

  “那这是我们的第几世?”

  “已是第四世了,不过,因为你在天庭时有一蜘蛛精暗恋着你,所以,当他知道你被贬至凡间时,他也愿毁千年修行,随着你轮回。”

  “那他现在在哪里?”

  “这想我无法奉告,我只是想奉劝朱姑娘一句,好事多磨,横阻在你和王爷之间的阻碍,除了你和王爷同心协力才能破除外,其它人帮不上忙,如果这一世你们若无法厮守,那么生生世世就得注定永远分离了。”

  太玄了!如果不是朱小霞亲耳听见,她一定不会相信这种事的存在,而一旁的薛兰儿早已听得目瞪口呆了。

  永清师太从袖口取出一只黄皮纸交到朱小霞手中。

  “这上面是我为你和王爷挑选的黄道吉日,也就是下个月十六日,当初你被贬至凡间也正是此时,若你能在此时与王爷结成夫妻,你们之间的阻碍就会破除,我已经泄漏太多的天机了,朱姑娘,贫尼所能说的就到此为止,阿弥陀佛,希望佛祖保佑你和王爷这对有情人能终成眷属。”永清师太合掌行礼离去。

  朱小霞第一次害怕心里头那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

  在回王府的途中,朱小霞显得忧心忡忡,永清师太的话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响起。

  “小霞姐姐,没想到你与我王兄竟有如此深的牵连,想必前世你们一定相爱得十分痛苦,三世无法结合,而不断的轮回,这是多大的悲剧,幸亏你们就要苦尽甘来了,只要下个月十六你们完婚,成了夫妻,一切就太平了。”

  朱小霞却没有薛兰儿的乐观,因为,有一股不祥的预感正泛上她的心头。

  “兰郡主,请你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说,只要我帮得上忙,我一定答应。”薛兰儿爽快的应允。

  “今天永清师太所说的话,你不可以向任何人提起,包括太君和薛洛。”

  “为什么?”

  “因为我怎么知道这一切会不会是薛洛的阴谋,说不定是他和永清师太串通好来骗我的,我才不想轻易上当呢!”

  她决定查个水落石出,还有,她一定要查出谁的前世是蜘蛛精,否则,她永远也无法得到真正的安宁。

  “我发誓,我王兄绝不是如此阴险的小人,小霞姐姐,你实在不该怀疑永清师太的话,出家人不打诳语的。”薛兰儿为薛洛和师太辩解。

  “我……”她竟无言反驳。

  “小霞姐姐,既然前世你与王兄已是恋人,为什么你不肯与王兄在这世白头偕老?

  难道你真的愿意你们永生永世的分离吗?”

  其实,朱小霞也相当矛盾。她知道永清师太并没有欺骗她的理由,更何况,她也曾听薛灿宏说过,薛洛的确娶了一名仙子,难道她从二十世纪回到东朝不是巧合,而是冥冥中早已注定的?

  有谁可以告诉她真正的答案?

  第八章

  朱小霞决定先把自己的烦恼拋一边,她要为薛兰儿和祁雷争取他们的幸福。所以,她决定找薛洛谈判,岂知找遍了王府都没见到薛洛的踪影。终于,她在书房见到了薛洛贴身的小厮小三仔。

  “朱姑娘!”小三仔似乎颇意外她会出现在书房。

  环视书房内厚重的四书五经,令朱小霞对薛洛的印象又改变了许多。

  原来他真如外人所传言,不但有一身好武功,而且才识渊博;想到自己才疏学浅,就够自己汗颜了。

  “小三仔,王爷人呢?”

  “王爷他……他……”小三仔支支吾吾地,神情有些不自在,引起朱小霞的好奇。

  “他去哪里了?”

  “王爷出去了!”小三仔笑得好不自然。

  “去什么地方?”小三仔愈是闪烁其词,她就愈想打破沙锅问到底。

  “去──去——王爷交代不可以让朱姑娘知道。”小三仔话一出,才察觉说溜了嘴,连忙掌了自己好几个巴掌,“该死,谁教你多嘴的,王爷回来我一定死定了。”

  “小三仔,快告诉我究竟他上哪儿去了?”

  “我不能说,王爷知道了一定会怪罪我的。”

  “我保证他不会怪罪你。”

  “真的?”小三仔天真的眨着眼睛,“王爷去找白姑娘了……呃,不对,是白姑娘要王爷去的……也不对,是因为白姑娘病倒了,所以王爷才去看她的。”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