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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洛炜序:洛炜眼中的毓华

  清晨两点钟,实在该窝在被子里,尤其是春天的加拿大犹然很冷,但是洛炜还是心甘情愿地坐在书桌前,替心中的偶像——毓华姊写序。

  当琼花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洛炜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以帮毓华姊写序也!而且是放在“安东尼”这一本书里,呵呵!洛炜真想唱首歌!

  第一次接触到毓华姊的书是在去年三月,洛炜去出版社和琼花签约时,当时洛炜才回国两个月,基于新人的好学心态,就要琼花介绍几个“优秀作家”的作品,让洛炜开开眼界。

  编辑大人所介绍的几个名字中,当然包括毓华姊啦,洛炜当下就把名字记起来,并且立刻去租书店(因为洛炜刚回国,整个人一穷二白,并不是故意不买书的。)看完了毓华姊的书,果然精彩无比,既好笑,又逗趣,而且文字流畅精简,洛炜我真高兴和这样一个偶像在同一个出版社,更恨不得能见她一面。

  真正见到她是在今年正月,对于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孔,洛炜的心里着实有点紧张,但在紧张之余,还不忘拼命猜测谁是毓华姊姊。

  小声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她还没来,洛炜只好喝着茶,耐心地等、等……

  过没多久,偶像终于出现了!她幸运地坐在洛炜的对面,咯咯咯!老天果然是疼爱洛炜的。

  毓华姊看了我一眼,忽然说:“你看起来很眼熟!”

  洛炜当时呆了一下,脑子拼命转动,口中开始说出一些洛炜经常出没的地名。毓华姊摇头,说她住在台湾唯一不靠海的地方,而洛炜说的地方全在台北市,接着就变成X档案一样,有点悬疑喔!

  毓华姊说洛炜看来很眼熟,也许是洛炜长得像某本书的女主角吧!哈哈哈……(瞎掰至此结束,不要拿东西扔我啦!)难道你们有更好的解释吗?

  席间,系列华姊姊非常地温柔(就是有问必答,而且轻声细语、面带微笑),完全符合“热情天后”这个封号,不但书写得精彩,连人也是温文有礼。

  尾牙持续进行着,系列华姊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洛炜迟疑了一下,答道:“现代和古代的结构完全不同,但是同样好看,很难决定!”(洛炜像不像政治家?说了很长的句子,却没有重点。)

  毓华姊,因为当时梅酒喝多了,脑子不动了啦,现在洛炜告诉你答案:以前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水呀,水当当》,现在已经被最新出炉的故事取代了。虽然还没看到《找人来爱我》的故事,但洛炜已经自动将它列为第一句,因为洛炜实在是太喜欢安东尼了!

  想知道毓华姊的书的魅力有多大吗?记得二月十五日洛炜在欲前往加拿大的那个早上,一大早就跑去出版社,一方面是签约,一方面提搬书,以免在飞机上太无聊。

  洛炜一口气将“新好男人系列”抱走,上飞机时,也不管旁边坐了谁,就一头埋进小说中。

  为了怕不连贯,洛炜还从《喷火女郎》看起,再看《斯巴达丈夫》,到了欧阳越的时候,头就有点痛了,因为洛炜不知道到底要先看《冷火》,还是先看《小胡子哥哥情事》?在飞机上,洛炜差点丢铜板来决定。

  将四本书反复阅读后,才发现洛炜犯了一个大错误——洛炜身边坐着一个大帅哥!呜……毓华姊姊,没事把书写得那么好看干么?害洛炜失去了和帅哥交谈的机会。

  当洛炜将书收好时,那位金发蓝眼的帅哥才对我说:他坐飞机时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可是看我看得那么专心,不好意思打扰我!(其实他应该是想说,我看起来很狰狞吧!因为洛炜看书时不能忍受有人来烦我,若被惹毛了,我可是会马上变成咬人的野兽哦!)

  见洛炜收好了书,他才打开话匣子,可是,加拿大已经到了!呜……毓华姊,还我一个大帅哥啦!

  想到那一段,心里就有点呕!不过现在可以在“安东尼”这本书里插个花,洛炜真是快乐得不得了!

  据说,毓华姊这本书写得有些慢,洛炜一听,当晚就写了一封恳求信回台湾,求她让安东尼快现身,所以洛炜也算是小功臣一个哦!

  洛炜连自己的稿子都快要交不出来了,还是熬夜将毓华姊的序写出来,可见安东尼的魅力多大!亲爱的读者们,要记得看这本喔!

  PS:附上两张安东尼的想像图,希望毓华姊不要嫌弃我的拙著。

  韩雅筑序:单细胞毓华

  原以为自己是单细胞动物,脑袋瓜子向来是直线来直线去没得拐弯,没想到有人比姑娘更“单纯”,真是寥堪安慰。

  第一次结识到毓华的作品,是在《温柔贝勒靓刺客》一书,她大姊开宗明义就写:“嗨!我是斐叶色”。

  咦?好眼熟的名字呀!

  原来是跟韩姑娘同家公司出品的“同僚”,基于好奇,再回头去找斐姑娘早期的作品,居然看得我如痴如醉,崇拜得要死,当下决心把她列作偶像,以真心来供奉。

  日子照常过,韩姑娘就跟一般的“忠实读者”没两样,每天痴痴等着陈毓华新书,期间并未有任何奇怪的举动出现。直到某天,

  “x代”又冒出个“陈华”姑娘,挑起姑娘的好奇心,才叫我跟毓华姊结下不解之缘(哈哈!就算你想赖皮甩开韩姑娘,也来不及了。谁叫休要给我私人电话、地址?误入贼船了吧!)。

  陈华的作品,一如陈毓华的,不但让我看得神魂颠倒,也害我疑寞丛生。在久等不到某本书的续集后,脑细胞不大发达的韩姑娘突然决定替天行道,写信去跟“陈华”大姊“催书”;又偏偏姑娘我懒惰成性,觉得写信给“陈华”,不如写信给“陈毓华”,顺便玩个福尔摩斯游戏,自然而然就把信直接投到“林白”去了。

  请问毓华姊:斐叶色陈毓华,是否也陈华?

  (希望你不介意我出卖你)。

  结果“据说”不大会对读者设防的毓华姊,过不久就打电话来对我招供了。

  相谈甚欢之下,毓华姊多了一个烦死人、又脸皮极厚、特爱跟她要书珍藏的“忠实”读者,其实是假借忠实之名行要书之实,三不五时地打电话去烦她、吵她。要求她送书给我(我花那么多银两买陈毓华、陈华、斐叶色的作品,她偶尔送我一、两本也不为过是不?)顺道提醒她,没事少出门去玩,要在家里乖乖写书(毓华姊的编辑,快感谢我的鼎力相助吧!)然后我就可以快快乐乐地躺在床上,大啖毓华姊的作品……

  再然后,要向毓华姊讨债来了(这是一木<银衣郎君》、《冷火》和《小胡子哥哥情事》的代价吗?如此说来,我好像要的大少了喔?)。

  前不久,她打电话来跟我要“序”。我这个正在爬格子的家伙大概爬到头昏眼花了,脑袋还来不及反应,嘴已经很阿沙力地代替主人回答“好啊!”真是的,自己的书,每次写序都要人三催四请,怎么别人家的就写得洋洋洒洒、快乐得很?

  唉!不管怎么说,答应就是答应了。姑娘本着除了跟编辑赖皮、拖稿之外,绝对信守诺言,乖乖交出一篇可能要占去好几页篇幅的序给毓华姊的编辑。

  她说,不怕我拆她招牌。所以,姑娘我登高一呼、告诉大家,如果你不看《找人来爱我》,就太大太对不起毓华姊精彩绝伦的故事喽!

  艾曼狄帕玛家族里,最最年轻的天才当家——安东尼和略患自闭症的少女,如何进发出火花来?相信韩姑娘,一个功力好到足以将同一主人翁拆成两个故事版本以养读者的超强作家,绝对会给您精彩万分的答案。

  赶快去买,以免向隅。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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