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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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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脚步声走近,听见歌声,踌躇了下,并没有离去,直到歌声停歇意欲转身却已然被发现。 “书生?” “金玉小姐。” “你要去哪?” “不知道小姐会在这里,我马上就走。”他改了时间用处好象也不大。 “因为我唱歌你觉得难听吗?” “并不是。” “我唱来唱去也只会这首我娘教我的歌……”她有些害羞。 “你……唱得好听。” “我娘生前很喜欢这首诗,哄我睡觉也是反复吟唱,我听着听着也熟了。”现在想起,那段岁月是娘亲最得阿爹宠爱的时候,也是她跟母亲最亲近的日子,无忧无虑天真岁月。 十岁时京城流行天花,娘亲没能躲过那天灾,吃力的挨了十天半个月走了,她死后没几年阿爹开始狂纳新妾,没了娘的她也逐渐失去了爹,荒腔走板的日子再也没有人唱摇篮曲给她听,再也没人将她驮在肩膀上晃得她头晕却咯咯笑个不停…… 静静的听着她孩子气的描述、神往的表情,他一直就这样看着她。 有那么一瞬间,阎金玉对上他又黑又亮的眸,竟然有种他能了解她渴望摆脱孤单,渴望有人作伴的感觉,恍惚,他懂得了她的寂寞。 他们互望,言语突然失去作用,隔着不到几寸的距离,可以轻易的听见彼此的呼吸,低促的吞咽声,时光好象停止了。 “啪啦!”吊在桃树枝上的衣服啪啦作响,卷进了两人中间。 原来,起大风了。 捉住好似要往下溜的袍子,阎金玉红着脸补救,“瞧我说这些有的没的,忘了正事,这袍子我洗干净了,要还给书生你的。” 她慌乱的踮起脚尖想把晾着的衣服拆下来,脚尖越踮越高,习惯左右反穿的绣鞋却不大肯配合,脚扭了。 “啊……”她轻喊,弯下腰,手上的袍子被扯下一截。 “小姐没事吧?” “我想说晾在树上比较快干,哪知道……”树枝上多是皱结,可没竹竿的光滑圆润,晾上去容易,要收却要技巧的。 “旧衣服了,不相干的。” “对不起。”又糗了,像是宿命。 “以后要记得把鞋穿正,才不容易拐到脚。”往上缩的裙子露出两只小兔儿鞋。 虽然脚踝痛得很,阎金玉却勇敢的扬起头假装不痛,“这样好穿,鞋不会掉。” 程门笑看她发白的脸,眼眶中乱转的泪花,不懂她为什么要强忍。“很痛的话哭出来没关系。” 她摇摇头,“不行,哭了会没人喜欢我的。” 没有人喜欢愁眉苦脸,这样的大家庭她是众人虎视眈眈的对象,哭笑皆不由人。 程门笑看着眼前这青葱水嫩的小姐,心中多了几分温润如水的怜惜。 “对不起,在下唐突了!” 还没意会过来,他已经弯腰蹲下握住她两只兔儿鞋一边一只脱下来。 不喜欢穿袜子的她不自觉的缩起脚指头,想把腿儿抽回来—— “别动!”他用男性的手将脚踝处冒出来的青筋四下推散,又将小腿处紧绷的肌肉细细拿捏,直到肌肉松弛,这才将两只鞋穿回她的脚。 “谢谢。”阎金玉满脸通红,飞快用绣花裙盖住脚。被他握过的脚心还滚烫着。 “最好请大夫再来看一下,要是扭伤了筋骨就不好了。”即使她穿回鞋子,她那形状优美小巧,指甲呈健康粉红状的脚丫子却叫人印象深刻。 “嗯,我会的。” 程门笑站了起来,苦笑的捂着有些不争气的肚皮说:“用早膳的时间到了,在下告辞。”他不太禁得起饿,一饿,人容易慌,人慌就会脚底虚浮人无力,一天就无精打采。 这时的阎金玉也扶着树干慢慢站起,她摸索着,从桃树的一边拿起油纸包。“给你,这是我让小厨房做的小兔包子,我最喜欢吃,你也尝尝。” 他要推辞。 “几个小兔包又不是什么,书生你何必见外?你说过吃饭这事比见皇帝还要大,人忙忙碌碌,为的不也就是三餐一宿,我拿几个包子换你这朋友,你说换是不换?” 她娇艳得连百花都自惭形秽,只要是有心人都难以拒绝她这样的请求。 程门笑看着用红樱桃点缀成兔子眼的包子,半晌,接过手,轻轻点头,转身走了。 在这金马玉堂的宅子中他一直过着近乎自闭的生活,他懒惰到几乎不愿思考,不跟人亲昵,同门食客更无往来,只忠于自己的感觉。 三番两次跟这位阎府大小姐打交道……也是忠于自己的感觉……吧。 前脚刚进兰质小楼,一群负责收拾的仆人声浪从里面传出来—— “……自杀了,听说吊在外面的舌头垂到下巴,死不瞑目啊……可惜了美貌如花的脸蛋,怎么会这么想不开,七姨娘哭得呼天抢地,喜事变丧事,这宅子又要没一刻安宁了。” “你少嘴碎,要让主子知道撕了你的嘴,立马把你赶出府。” “说说也不行?这里又没有别人。” “哇,我们这些丫头都不是人?” “小生姊,你是神仙姊姊作不得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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